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含税);公司不存在差异化分红安排。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0.05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德勤华会永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8,229,424.83元,减去本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3,822,942.48元,加上2021年初未分配利润229,683,314.99元,减去2020年度利润分配25,540,015.2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8,549,782.14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拟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12,833,4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0,641,673.0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0.31%。
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不存在差异化分红安排。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0年度分红、2021年度分红及2022年度拟进行股份回购的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2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0日)。
公司实施上述回购需要有资金储备。如按最低回购金额1,500万元计算,加上2021年度分红金额,合计占2021年度合并归母净利润48.94%。
2022年“新冠”疫情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加上宏观经济下滑的风险,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等因素叠加的影响,将导致公司流动资金占用量增多,为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保障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储备相应资金。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发展的战略规划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建立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当前发展阶段盈利规模及现金流情况,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2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1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20人,从业人员共6,681人,注册会计师共1,13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20人。
德勤华永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88亿元。德勤华永为60家上市公司提供2020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05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采矿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客户共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步君先生自2004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7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步君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4份。步君先生自2017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周华女士自1992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1991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资深会员。周华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2份。周华女士自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程女士自2015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与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5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汪程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2份。汪程女士自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2万元,合计168万元。2021年度审计费用是以德勤华永的项目合伙人、经理及其他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计算。
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综合考虑相关人员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德勤华永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德勤华永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其具有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能满足公司审计需求。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续聘德勤华永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2年度德勤华永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德勤华永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5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金额:现金管理产品单日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授权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现金管理产品:低风险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2年4月25日,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拟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核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0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208,365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0.9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695,764.0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9,553,876.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4,141,887.5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22日全部到账,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020]第00538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8,962,175.23元,其中于2020年9月22日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54,473,312.28元,2020年9月22日后至2020年12月31日止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968,770.00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4,520,092.9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17,103,742.67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计人民币1,294,042.42元、累计理财投资收益人民币10,629,987.92元)。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授权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的金融机构开展理财活动;公司对投资产品和理财合同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关注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一旦发现有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项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主要合同条款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有关的现金管理合同。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要求,及时披露委托理财进展情况。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类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委托理财规模,审慎选择投资类别和投资品种,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将严禁投资明确禁止投资的金融工具产品。理财产品到期后及时将资金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2、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监察,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目前,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30,000万元理财产品,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在未来现金管理产品业务实际发生并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相关进展公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
四、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购买的产品属于保本型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实施或变相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议案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以上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机构对伟时电子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八、备查文件
1、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6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预计关联交易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公平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议案》。关联董事渡边庸一、山口胜和渡边幸吉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1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年初的工作计划及当时的实际情况,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测。
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测与实际发生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2022年年初的工作计划及当时的实际情况,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日本 WAYS 酒店
公司名称:日本 WAYS 酒店
注册资本:300万日元
成立时间:2015年12月
公司住所:山梨县都留市鹿留1366番地
企业类型:株式会社
经营范围:1.酒店、度假设施、休闲设施、温泉浴场设施、旅馆等企划、经营、管理及咨询;2.活动、展览会、演唱会等的企划、制作、实施、运营、管理以及售票及相关的情报提供;3.娱乐相关内容的企划、开发、运营及发布;4.根据旅行业法进行的旅行业及翻译、口译业务;5.国际文化交流事业的企划和运营;6.餐厅、居酒屋、调试酒吧等饮食店以及小卖部的企划、经营和管理;7.贩卖食物、饮料、香烟、茶、酒等;8.加工、饮食以及租借以贩卖为目的的卖场设施;9.土特产的商品开发、制造及贩卖;10.不动产的买卖、租借、管理以及它们的中介;11.特定旅客汽车运送事业;12.劳动者派遣事业;13.上述序号所附带关联的一切事业;
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渡边庸一直接持股15%,渡边庸一之子渡边幸吉直接持股50%并担任代表董事。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山口胜持股10%。
2、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公司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良好,均具备履约能力。
3、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种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定价以市场公允价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并签订购销协议。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本公司和交易方形成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备查文件
1、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8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东莞伟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伟时”)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拟为东莞伟时提供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500万美元(等额货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履行对外担保余额为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二级子公司东莞伟时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其业务需求及授信计划,公司预计2022年度为东莞伟时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500万美元(等额货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
(二)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度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500万美元(等额货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9%。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名称:东莞伟时科技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6698187606
3、 法定代表人:渡边庸一
4、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6日
5、 注册资本:600万美元
6、 注册地址:东莞市长安镇涌头社区龙泉路19号
7、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精度高于0.02毫米(含0.02毫米)精密冲压模具、精度高于0.05毫米(含0.05毫米)精密型腔模具、模具标准件;TFT-LCD、PDP、OLED、FED(含SED等)平板显示屏、显示屏材料;新型电子元器件(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新型机电元件);办公及电子设备零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WAYS株式会社持有其100%股权
9、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2022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的最高额担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担保是为适应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同意2022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不超过500万美元(等额货币)。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了支持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被担保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该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本次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获批后,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不超过500万美元(等额货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7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2-030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收到独立董事任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任超先生因高校职务管理原因主动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任超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委员职责。公司将尽快启动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任超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曾大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曾大鹏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董事会此次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未发现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期未解除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曾大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曾大鹏先生,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博士学历。现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以恒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纯米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3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伟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伟时”)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该业务总额度不超过20,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其中,公司远期结售汇额度不超过17,000万美元,东莞伟时远期结售汇额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按照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算或售汇业务。
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存在以外币计价的产品出口贸易,当外汇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有效防止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公司拟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降低风险、保证公司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为目的。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模及授权期间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伟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伟时”)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该业务总额度不超过20,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其中,公司远期结售汇额度不超过17,000万美元,东莞伟时远期结售汇额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授权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和东莞伟时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分别签署相关远期结售汇协议,同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事宜。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风险可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操作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
1、 汇率波动的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公司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际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反之,将会有汇兑收益;
2、 内部控制的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 销售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销售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售汇存在延期交割的风险。
五、交易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远期外汇交易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 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
3、 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进出口业务收入,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收入规定的比例。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减轻或避免汇率变动对公司进出口业务的不利影响,降低汇率风险。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20,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额度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汇兑保值,是为了锁定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降低经营成本及经营风险。公司已为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20,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额度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七、备查文件
1、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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