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2-026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发行认购金额不足7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7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1,2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8,75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内。另减除预付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478.7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8,271.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20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证上〔2022〕12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丰支行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公司变更保荐机构,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丰支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此外,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271.30万元,低于本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本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足部分由本公司自筹解决。
[注2]“承诺效益、实际效益”均系募投项目总投入产生的效益,按以下公式计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所得税费用。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2-028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锂电新能源行业快速发展,公司业绩明显增长
报告期内,锂电新能源行业持续保持快速发展态势,带动碳酸锂价格不断上涨,公司锂电新能源业务产销情况良好,盈利能力大幅提升,业绩增长明显。2022年1-3月,公司锂电新能源业务实现碳酸锂销量2,720.00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2,146.86万元。
2、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资经营协议
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资经营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资经营协议》,并根据《合资经营协议》的约定成立合资公司、投资建设碳酸锂项目及开展碳酸锂产品合作。目前,合资公司已设立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资经营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号、2022-006号)。
3、全资子公司与江西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意向书
为巩固并提升公司云母提锂龙头企业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与江西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意向书》,拟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碳酸锂生产线。目前,双方正在洽谈合资公司设立及运营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江西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号)。
4、转让参股公司股权
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湖州市民间融资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转让湖州经济开发区永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湖州市民间融资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及湖州经济开发区永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永兴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本次转让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号、2022-013号)。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高兴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倩雯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骅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高兴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倩雯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骅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2-020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以书面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4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顾建强、独立董事赵敏、张莉、 成国光以视频方式参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高兴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独立董事赵敏女士、张莉女士、成国光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供投资者查阅。
三、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五、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405,950,15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人民币(含税)。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六、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关于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关于《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八、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高兴江、邱建荣、李郑周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关联方预期存在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种类和预计发生的金额。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十一、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不超过5,000万美元远期结售汇业务,并授权管理层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运作和管理。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二、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三、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报告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十五、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5月17日14:00在湖州市杨家埠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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