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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2-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投资目的: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金额: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及期限:投资期限和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不用于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标的理财产品;不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

  4、实施方式: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投资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5、关联关系: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资金来源

  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进行现金管理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3、监事会意见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产品,从而可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与增值,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事项。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募集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2-027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2021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减值准备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说明

  (一)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报告期末,应收票据余额为9,977.50万元,其中商业承兑汇票9,977.50万元,应计提坏账准备99.77万元,计提比例1%。本期应收票据实际计提坏账准备9.51万元。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19,506.06万元,其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175.87万元,经分析期末应计提坏账准备2,175.87万元,计提比例100%;对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不同业务类别发生损失情况的差异,分成机房温控节能产品业务、机柜温控节能业务、客车空调业务、轨道交通列车空调及服务业务、其他业务五大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117,330.19万元,应计提坏账准备6,505.98万元,计提综合比例为5.55%。

  期末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明细如下:

  单位:元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说明:单位一是一家汽车厂家,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开展业务合作,主要涉及客车空调业务。前期双方合作稳定良好,后因其受行业政策变化及自身经营等原因的影响,资金流动性出现较严重问题,导致无力支付所欠逾期货款。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在本报告期之前,已根据对该笔应收账款可回收风险的评估,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1,740.70万元,计提比例为80%。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对该笔账款的追收进展情况及对方还款能力的评估,认为后续可回收的风险仍然较大,故决定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新增计提比例为20%,金额为435.17万元。

  公司为持续跟进催收该笔应收账款,已于报告期就该笔应收账款提起了法律诉讼。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如下:

  (1)组合1机房温控节能产品业务

  单位:元

  

  (2)组合2机柜温控节能产品业务

  单位:元

  

  (3)组合3客车空调业务

  单位:元

  

  (4)组合4轨道交通列车空调及服务业务

  单位:元

  

  (5)组合5其他业务

  单位:元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应计提坏账准备合计8,681.85万元,剔除期初已计提坏账准备、本期转回的坏账准备及核销的应收账款后,本期应收账款实际新增计提坏账准备2,750.89万元。

  报告期末,合同资产余额为10,074.20万元,参照应收账款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18.04万元,综合计提比例为1.17%。期初已计提坏账准备1,201.10万元,本期实际冲回减值损失1,083.06万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如下:

  (1)组合1机房温控节能产品业务

  单位:元

  

  (2)组合2机柜温控节能产品业务

  单位:元

  

  (3)组合3客车空调业务

  单位:元

  

  (4)组合4轨道交通列车空调及服务业务

  单位:元

  

  (5)组合5其他业务

  单位:元

  

  (三)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935.06万元,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5.69万元,计提比例为1.33%。减去期初已计提坏账准备、本期转回及核销的坏账准备后,本期其他应收款实际冲回坏账准备4.40万元。

  按账龄组合计提

  单位:元

  

  (四)长期应收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

  报告期末,长期应收款余额为976.33万元,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7.38万元,计提比例为1.78%。减去期初已计提坏账准备、本期转回的坏账准备后,本期长期应收款实际冲回坏账准备0.38万元;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余额为3,733.69万元,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26.25万元,计提比例为3.38%。减去期初已计提坏账准备、本期转回的坏账准备后,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实际冲回43.12万元。

  (五)存货减值准备

  报告期末,存货余额为41,466.65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68.43万元,期初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41.11万元,本期扣除存货转回或转销后,实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65.16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2,194.60万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资产减值准备金额计入公司2021年度损益,预计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2,194.60万元,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793.75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资产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2-026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8月13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7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8月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96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96,670,848股,发行价格25.58元/股,发行新股12,079,744股计算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08,999,851.52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6,587,262.4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2,412,589.1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23日存于公司账户,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537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子公司广东英维克技术有限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含发行费用)不超过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调整。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上述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的总投资额,本次非公开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

  方式解决: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过程中,根据项目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因此会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

  四、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5、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台账。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根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为控制风险,以上资金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产品,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产品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开展,也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2-022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

  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4日,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维克”)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业务。计划续申请的和新增申请的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20,000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财产抵押或质押为上述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在必要时由公司关联方为上述额度范围内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各类担保,或向为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第三方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事项以各方后续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担保文件约定为准。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英维克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齐勇先生,将视具体情况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上述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深圳市英维克投资有限公司

  英维克投资成立于2011年12月28日,注册资本为518.2062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587904796T,住所为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401C,法定代表人为齐勇,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

  英维克投资现有股东7人,均为公司职工,其股权结构如下:

  

  2、齐勇,中国国籍,为公司创始人,现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英维克投资64.84%的股权外,还直接持有公司5.97%的股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为解决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英维克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齐勇先生,将视具体情况为上述拟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视具体情况为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齐勇先生、邢洁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在必要时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英维克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齐勇先生拟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会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上述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该关联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该等关联交易是上述关联方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英维克投资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齐勇先生为公司提供财务支持,并未收取任何费用,也未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预计的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查阅了公司董事会资料、监事会资料及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慎核查后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由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了回避表决,且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所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2-021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立信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1年度聘请立信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现公司拟续聘立信承担我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3、业务信息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9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付忠伟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杨艳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丹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1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0万元,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在2021年的费用基础上根据业务情况进行调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在续聘前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业务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职业素养、诚信记录等方面开展核查,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恪尽职守,遵循诚信、客观、公正、独立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2-023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该等担保全部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或向为全资及控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第三方提供反担保。预计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6,000万元。在此额度内,具体由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选择金融机构及融资金额。

  担保额度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具体分配如下:

  

  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与有关金融机构最终协商后签署的法律文件确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齐勇先生根据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具体资金需求进行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担保合同。前述担保额度及授权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作出决议,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英维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7年4月25日

  2、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5号厂房301A

  3、法定代表人:齐勇

  4、注册资本:100万元

  5、公司持股比例:100%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GJTB2P

  7、经营范围:嵌入式软件、计算机及周边设备的软件产品、计算机及周边设备的硬件产品、通信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信息技术、电子技术、传感器技术、物联网系统、信息系统的研究、开发、系统集成与销售及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嵌入式软件、计算机及周边设备的软件产品、计算机及周边设备的硬件产品、通信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信息技术、电子技术、传感器技术、物联网系统、信息系统的组装、生产加工。

  8、经营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5,659.46万元,负债总额6,707.97万元,净资产18,951.49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9,674.01万元,利润总额14,048.94万元,净利润12,414.36万元(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资产总额29,944.43万元,负债总额7,950.80万元,净资产21,993.62万元,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4,945.99万元,利润总额3,540.06万元,净利润3,042.13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二)深圳市英维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1年11月23日

  2、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大布巷社区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4楼B

  3、法定代表人:齐勇

  4、注册资本:100万元

  5、公司持股比例:100%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6705111W

  7、经营范围:嵌入式软件、计算机及周边设备的软件产品、信息技术、电子技术、信息系统的开发与销售;信息系统、系统集成、通信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计算机及周边设备的生产加工与销售;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8、经营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4,086.65万元,负债总额4,095.69万元,净资产9,990.96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2,682.00万元,利润总额1,744.02万元,净利润1,527.09万元(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4,264.94万元,负债总额3,988.64万元,净资产10,276.30万元,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3,181.12万元,利润总额313.85万元,净利润285.35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三)深圳市英维克精机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4日

  2、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5号厂房4层

  3、法定代表人:齐勇

  4、注册资本:600万元

  5、公司持股比例:75%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WY8T4T

  7、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制冷压缩机、氟泵及其电机、零部件的开发、设计,销售、上门安装、上门维护;

  许可经营项目:制冷压缩机、氟泵及其电机、零部件的生产(以上项目涉及应取得许可审批的,须凭相关审批文件方可经营)。

  8、经营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23.95万元,负债总额1,718.00万元,净资产-694.05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220.41万元,利润总额-326.50万元,净利润-326.50万元(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高于70%)。

  截至2022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232.11万元,负债总额1,996.20万元,净资产-764.09万元,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313.37万元,利润总额-70.05万元,净利润-70.05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四)北京英维克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3日

  2、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英才北三街16号院15号楼7层2单元707

  3、法定代表人:李冬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公司持股比例:100%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184WQ91

  7、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经营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564.39万元,负债总额2,189.49万元,净资产8,374.90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686.12万元,净利润-686.12万元(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0,394.23万元,负债总额2,162.74万元,净资产8,231.49万元,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43.40万元,净利润-143.40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五)深圳市科泰新能源车用空调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5年1月23日

  2、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大布巷社区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8号厂房3楼A、5号厂房101

  3、法定代表人:齐勇

  4、注册资本:2,000万元

  5、公司持股比例(直接+间接):100%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264816765

  7、经营范围:提供货物温控解决方案;提供巴士客车及新能源巴士客车用空调器及货物温控解决方案相关产品的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研发、生产、销售各类巴士客车及新能源巴士客车用空调器及相关配件。

  8、经营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4,982.11万元,负债总额13,516.75万元,净资产1,465.36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7,686.50万元,利润总额-2.44万元,49.81净利润万元(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高于70%)。

  截至2022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2,570.23万元,负债总额11,242.89万元,净资产1,327.34万元,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1,494.52万元,利润总额-183.48万元,净利润-138.02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六)苏州英维克温控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3年6月14日

  2、注册地址: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吴淞江工业园淞葭路501号

  3、法定代表人:菅毅超

  4、注册资本:6,000万元

  5、公司持股比例(直接+间接):100%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07105679X2

  7、经营范围:设计、研发、组装、生产、销售、安装、维修:信息化机房温控设备、通信及电子产品温控设备、信息化机房配套设备、通信网络配套设备、机电一体化设备、专用控制设备、精密空调设备、通讯机柜空调设备、工业空调设备、特种空调设备、机柜、冷水机组、暖通设备、热泵设备、不间断电源、电池、数据中心微模块设备、监控设备、自动切换设备、供配电设备;承接设备温控系统、节能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的设计、集成、安装、技术咨询服务;软件产品的研发和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冷冻冷藏设备及其零部件、车辆温控设备及其零部件、地铁与城市轻轨车辆温控设备及其零部件的开发、制造及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能源监测及运营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7,031.68万元,负债总额20,525.69万元,净资产6,505.99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28,218.36万元,利润总额481.70万元,净利润546.85万元(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高于70%)。

  截至2022年3月31日,资产总额27,409.01万元,负债总额20,904.30万元,净资产6,504.71万元,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5,002.80万元,利润总额-39.43万元,净利润-1.28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七)上海科泰运输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1日

  2、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康桥东路1258弄15号

  3、法定代表人:王巨龙

  4、注册资本:3,788万元

  5、公司持股比例:100%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44905099R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电子装置(车辆温控设备)及其零部件的开发与制造;地铁、城市轻轨车辆温控设备及其零部件的开发与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气安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经营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5,602.24万元,负债总额15,117.41万元,净资产20,484.83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23,288.17万元,利润总额3,957.38万元,净利润3,637.94万元(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资产总额34,533.09万元,负债总额14,134.09万元,净资产20,399.00万元,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2,969.39万元,利润总额-94.80万元,净利润-14.57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八)深圳市英维克健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0日

  2、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401

  3、法定代表人:齐勇

  4、注册资本:509.6154万元

  5、公司持股比例:52%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BJ7309

  7、经营范围:专用及家用健康空气环境调节设备、空调、新风机、空气净化机、加湿器、空气能、水源热泵、地源热泵产品及其配件的研发、销售、上门安装、技术咨询;水净化处理器、智能家用电器的开发、设计和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机电设备、电子产品、工业设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专用及家用健康空气环境调节设备、空调、新风机、空气净化机、加湿器、空气能、水源热泵、地源热泵产品及其配件的制造。

  8、经营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596.89万元,负债总额3,041.50万元,净资产-1,444.61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369.44万元,利润总额-1,281.55万元,净利润-1,386.84万元(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高于70%)。

  截至2022年3月31日,资产总额2,078.18万元,负债总额3,821.61万元,净资产-1,743.42万元,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264.55万元,利润总额-297.92万元,净利润-298.81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九)河北英维克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6日

  2、注册地址:怀来县东花园镇新兴产业示范区经三路北段3号

  3、法定代表人:赵冬

  4、注册资本:2,000万元

  5、公司持股比例:91%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730MA0D3BQT8G

  7、经营范围:信息化机房温控设备、通信及电子产品温控设备、信息化机房配套设备、通信网络配套设备、机电一体化设备、专用控制设备、精密空调设备、通讯机柜空调设备、工业空调设备、特种空调设备、机柜、冷水机组、暖通设备、热泵设备、不间断电源、电池、数据中心微模块设备、监控设备、自动切换设备、供配电设备、集装箱式数据中心设备、集装箱式储能系统设备、集装箱及其配件、集装箱式冷却系统设备、集装箱式特种设备的设计、研发、组装、生产(取得环评后经营)、销售、安装、维修;承接设备温控系统、节能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的设计、集成、安装、技术咨询服务;软件产品的研发、销售、相关技术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取得运输许可证后经营);自营产品、技术的进出口,进出口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8,049.38万元,负债总额15,791.14万元,净资产2,258.24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23,526.27万元,利润总额195.42万元,净利润138.74万元(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高于70%)。

  截至2022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3,346.38万元,负债总额10,950.22万元,净资产2,396.16万元,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587.92万元,利润总额184.82万元,净利润137.92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十)广东英维克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8日

  2、注册地址: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大道西1号之一厂房D

  3、法定代表人:刘军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公司持股比例:100%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52PR8Y7P

  7、经营范围:研发、组装、生产、销售:信息化机房温控设备、通信及电子产品设备、信息化机房配套设备、通信网络配套设备、机电一体化设备、节能设备、空调设备、暖通及热泵设备、不间断供电电源、热交换器、散热装置、新风机、空气净化机、加湿器、水净化处理器、智能家用电器;承接:通信工程、网络工程;电池的设计、开发、销售;合同能源管理;信息技术咨询;国内贸易(不含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2,663.61万元,负债总额31,947.28万元,净资产10,716.34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46,664.21万元,利润总额88.22万元,净利润65.77万元(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高于70%)。

  截至2022年3月31日,资产总额42,369.30万元,负债总额31,777.48万元,净资产10,591.82万元,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9,455.84万元,利润总额-165.83万元,净利润-124.52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十一)深圳市英维克智能连接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年9月22日

  2、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新田社区创新工业园17号C栋厂房101

  3、法定代表人:吴刚

  4、注册资本:266.666667万元

  5、公司持股比例:55%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DDWC9K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液冷连接器、气动液压设备、阀门、管接件、模具制品、五金制品、塑胶制品、机电设备及配件的研发与销售;液冷连接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是:液冷连接器、气动液压设备、阀门、管接件、模具制品、五金制品、塑胶制品、机电设备及配件的生产。

  8、经营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482.19万元,负债总额1,124.41万元,净资产357.79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2,154.60万元,利润总额218.45万元,净利润217.47万元(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高于70%)。

  截至2022年3月31日,资产总额2,212.58万元,负债总额1,781.99万元,净资产430.59万元,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740.46万元,利润总额73.71万元,净利润72.8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拟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系根据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决定的,为支持相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更好地发展生产经营;

  2、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因此公司未要求上述接受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提供等比例担保或要求被担保对象提供反担保。

  3、基于上述评估与判断,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担保事项目的是为满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求,确保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查阅了公司董事会资料及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慎核查后认为,公司预计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所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担保为0.00元。

  2、2021年度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额度金额为24,5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50%。

  七、其他

  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金额,具体授信额度及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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