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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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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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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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赫达”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2003]5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招商证券对山东赫达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对外担保情况
2021年度,公司因子公司赫尔希及淄博赫达贷款而累计为其提供了34,981万元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因子公司赫尔希、淄博赫达贷款而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381万元。除此以外,公司不存在为其他任何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HEAD SOLUTIONS,S.L.发生资金借款1445.08万元,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情形以外,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为除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山东赫尔希胶囊有限公司、淄博赫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外的任何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保荐代表人:崔永锋 潘青林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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