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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 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较年初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注1:货币资金较年初下降了41.89%,主要系本期偿还借款所致。

  注2:应收款项融资较年初下降59.39%,主要系本期票据支付材料款所致。

  注3:合同负债较年初增加了240.42%,主要系本期收到预付货款所致。

  注4: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增加了46.74%,主要系本期预提部分工资费用未发放所致。

  注5: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下降了100.00%,主要系重分类至应付职工薪酬所致。

  (二) 本报告期合并利润表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注1:销售费用同比下降35.83%,主要系本期投标服务费减少所致。

  注2:研发费用同比增加100%,主要系本期研发项目费用化支出增加所致。

  注3:财务费用同比下降33.88%,主要系本期借款本金余额减少,利息费用减少所致。

  注4:投资收益同比下降52.00%,主要系本期联营企业盈利减少所致。

  注5: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减少137.91%,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额减少所致。

  注6: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92.28%,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违约金收入所致。

  注7: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97.99%,主要系上年同期发生资产报废损失所致。

  注8:利润总额同比减少60.39%,主要原因系本期新能源发电利用小时同比下降,新能源产业发电利润减少所致。

  注9: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44.18%,主要系本期部分子公司计提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注10:净利润同比减少63.06%,主要原因同注8。

  注1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66.28%,主要原因同注8。

  注12: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增加89.33%,主要系本期控股子公司净利润增加所致。

  (三)本期合并现金流量表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注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397.59%,主要系本期收到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款所致。

  注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82.18%,主要系本期装备制造业支付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注3: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100.00%,主要系本期收到联营企业支付股利款所致。

  注4: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增加100.00%,主要原因同注3。

  注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37.78%,主要系本期资本性支出减少所致。

  注6: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34.25%,主要系本期借款本金余额减少,偿还借款利息减少所致。

  注7: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100.00%,主要系本期偿还资金池借款所致。

  注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加58.85%,主要系本期偿还借款及利息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高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丽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红亮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高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丽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红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42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八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以现场与视频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受地区疫情防控政策影响,杨思光先生、王斌先生、张有全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经营业绩考核及高管年薪兑现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和2021年生产经营计划,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经营业绩考核及高管年薪兑现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专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专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43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一次

  监事会决议暨对2022年第一季度

  报告的审核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八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静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82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现就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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