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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2-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认购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现金管理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在投资风险可控以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二)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品种为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现金管理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三)有效期

  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超过额度需要及时提交公司权利决策机构审批。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

  (六)资金来源

  公司的自有资金。

  (七)信息披露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关联关系

  公司与拟购买投资产品的金融机构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及子公司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且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道德风险和监督失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标的,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采取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并严格监督。

  2、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公司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确保公司股东知情权。

  三、前十二个月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止2022年4月25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的累计金额为34,000万元,期间获得投资收益67.73万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2、公司及子公司进行低风险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2-015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其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庄瑞兰女士,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王需如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夏静女士,201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拟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主要为兴蓉环境等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合伙人庄瑞兰女士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除2021年11月四川证监局警示函1次外无受到其他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84.5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业务信息和诚信纪录后,对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表示认可,认为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同意将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了客观的审计报告。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审计质量。本次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因此,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2-020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2021年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695.65万元,同意公司在2022年核销坏账699.86万元。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金额

  

  注:其他减少主要系并表范围变化所致。

  1、坏账准备

  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计提坏账准备,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5,348.45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91.35万元、应收票据坏账准备-33.94万元、预付款项坏账准备0.69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资产负债表日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39.00万元,主要为原材料跌价准备。

  3、商誉减值准备

  依据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3月19日出具的北方亚事评报字[2022]第01—234号《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合并安胜(天津)飞行模拟系统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资产组可回收金额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安胜收购时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含商誉)为9,143.62万元,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为5,488.59万元,合计14,632.21万元,商誉资产组可回收金额为8,566.60万元。经测试,本公司因收购安胜形成的商誉本期需要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为3,032.80万元。

  二、本次拟核销坏账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根据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决定对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共计699.86万元进行核销,其中:应收账款699.66万元,其他应收款0.20万元。

  本年核销的应收款项主要是应收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等客户的应收账款,核销金额合计699.86万元,账龄多为5年以上,因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等原因,且经公司多次采取催收措施后确认已无法收回上述款项,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应收账款已计提坏账准备699.86万元,本次核销资产对报告期间损益无影响。本次核销后,公司对前述应收款项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公司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备查账目,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继续追索。

  本次核销资产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坏账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均不涉及关联交易。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2021年利润总额减少8,695.65万元,对公司的损益影响已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

  本次拟核销坏账合计699.86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699.86万元,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期间内损益无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拟核销的应收账款已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坏账事项按照相关法规和准则进行,符合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准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坏账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坏账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坏账。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坏账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坏账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拟核销坏账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坏账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坏账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方亚事评报字[2022]第01-234号《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合并安胜(天津)飞行模拟系统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资产组可回收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2-021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XYZH/2022CDAA20198)确认,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35,828,252.89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81,856,141.9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14,706,740.20元,根据孰低原则,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14,706,740.20元,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1) 2021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5,930,768股,支付总金额人民币199,954,817.16元(不含交易费用)。 根据《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即公司2021年度视同现金分红金额为199,954,817.16元,2019年至2021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红总额为222,658,547.25元,占公司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79.16%,达到《公司章程》关于“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规定。

  (2)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发展状况,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2021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现状的考虑,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进行现金分红。

  四、监事会意见

  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符合公司当前发展需求,本次分红方案履行了相关的审议批准程序。因此,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五、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未分配的利润将全部用于公司运营及发展。今后,公司将持续重视对股东和投资者的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六、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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