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2-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了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条款的前后对照表公告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2-033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公司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了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条款的前后对照表公告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2-034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条款的前后对照表公告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2-035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内容,结合实际情况,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条款的前后对照表公告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2-031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条款的前后对照表公告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2-036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公司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条款的前后对照表公告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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