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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2-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1年度会计报表,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174,815.1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33,057.1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44,861,363.20元,减去2021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24,911,544.44元,2021年末公司合并层面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69,474,993.28元。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4,923,554.7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33,057.1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9,415,028.98元,减去2021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24,911,544.44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8,793,982.15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现金分红政策》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前景,在充分考虑未来经营情况和投资者回报的前提下,拟以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数量为659,951,891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人民币(含税),预计2021年度派发现金红利46,196,632.37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金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现金分红政策》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现金分红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2-017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中联是经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中联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过程中,立信中联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并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业务,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在充分听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并考虑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同意拟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2022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4)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5)首席合伙人:李金才

  (6)人员信息:2021年末合伙人43人,注册会计师255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25人。

  (7)审计收入: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2,425.9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5,697.2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016.77万元。

  (8)业务情况: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家,审计收费总额3,059.00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截至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2,019.17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立信中联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春华,合伙人,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唐健,签字注册会计师,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邓超,合伙人,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0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中联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2022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立信中联的执业资质、诚信记录、业务情况及其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中联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将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中联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满足公司委托事项的要求。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立信中联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公司续聘立信中联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立信中联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推荐立信中联为上市公司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中联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2022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聘用期为一年,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等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2-018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公司董事2022年薪酬方案

  1、 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长基本年薪及绩效奖金两部分组成。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奖金将按照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在次年发放。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 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年12万元。

  二、公司监事2022年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每年自公司领取1.2万元监事津贴,并根据其主要任职职务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及绩效奖金两部分组成。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奖金将按照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在次年发放。

  2022年度,公司总经理基本年薪不超过200万元,副总经理基本年薪均不超过150万元。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将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如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制定的公司薪酬方案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2-019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时达”)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2022年度与关联方SIGRINER AUTOMATION (MFG)SDN. BHD(以下简称:“SIGRINER AUTOMATION”)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1、SIGRINER AUTOMATION系专业从事设计、制造及销售各类电梯和电扶梯的控制系统、配件、设备等的企业,新时达能够向其提供电梯控制系统、电梯控制柜及相关配件,故公司存在与SIGRINER AUTOMATION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形。

  2021年度公司向SIGRINER AUTOMATION销售产品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728.80万元。预计2022年度公司向SIGRINER AUTOMATION销售产品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2、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蔡亮先生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SIGRINER AUTOMATION

  (1)基本情况

  

  (2) 经营状况

  单位: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现持有SIGRINER AUTOMATION的50%股权,且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蔡亮先生担任SIGRINER AUTOMATION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四款规定,SIGRINER AUTOMATION为公司关联法人,故构成关联关系。

  (4)履约能力分析

  SIGRINER AUTOMATION目前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较为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SIGRINER AUTOMATION系专业从事设计、制造及销售各类电梯和电扶梯的控制系统、配件、设备等的企业,新时达能够向其提供电梯控制系统、电梯控制柜及相关配件,故公司存在与SIGRINER AUTOMATION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形。

  公司拟与SIGRINER AUTOMATION相互签订相关产品的销售合同,相关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预计2022年度本公司因向SIGRINER AUTOMATION销售产品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公司将在2022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年度报告中继续披露相关交易的实际发生信息。若涉及金额超出上述预计金额,则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审议披露义务。

  2、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与SIGRINER AUTOMATION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定价方法为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其结算方式为协议结算,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

  上述关联交易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与关联方均为独立法人,在机构、业务、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相互独立,上述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公司预计的2022年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正常合理的经营性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定价基础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且相关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交易定价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核后认为:公司与关联方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合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内容以及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体现了公允、公平与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2-020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及各子公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的需要,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公司及各子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各子公司2022年度向上述各家金融机构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含担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2.8亿元,在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15.2亿元,其中,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担保总额不超过8.2亿元,买方信贷业务的担保总额不超过2.5亿元,融资租赁业务的担保总额不超过1亿元,为子公司广东众为兴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众为兴”)担保总额不超过2亿元,为子公司上海晓奥享荣汽车工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晓奥享荣”)担保总额不超过1.5亿元。上述额度均包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含担保)为准。公司及各子公司拟开展的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授信、开证、保函、供应链金融、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票据池等业务,授信(含担保)期限为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以上授信申请额度(含担保)不等于公司(含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含担保)内,以银行与公司(含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来合理确定。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未经下一年度(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前,并且公司董事会没有作出新的议案或修改、批准之前,本议案事项跨年度持续有效。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含担保)内的一切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关于拟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1、资产池(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是指合作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集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合作金融机构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业务是指合作金融机构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以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

  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合作金融机构认可的存单、债券、基金、商业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出口应收账款、国内应收账款、保理、应收租费等金融资产。

  资产池下的票据池业务是合作金融机构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票据管理服务。合作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浙商银行杭州余杭支行等国内资信较好的银行。

  3)业务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实施额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8.2亿元的资产池(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票据等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2亿元。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金额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5)担保方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为资产池(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但不得超过资金池(票据池)业务额度。

  2、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通过银行承兑汇票、结构性存款等有价金融资产的入池,可以在保留金融资产配置形态、比例不变的前提条件下,有效地盘活金融资产占用的公司经济资源,实现收益、风险和流动性的平衡管理。

  经过银行认可的应收账款入池,使得公司将相对不活跃的应收账款转为流动资金,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票据池)的存量金融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

  3、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等金融资产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尽力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的发生。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金池(票据池)的票据等金融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款项,随着质押资产的到期,逐步办理托收解付,若所质押担保的额度不足,合作银行将要求公司追加保证金。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金融资产托收解付情况,并安排公司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保证质押的额度充足,尽力控制追加保证金。

  三、关于拟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1、担保情况概述

  为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的付款问题,进一步促进业务开展,公司拟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以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即对公司及各子公司部分信誉良好的客户采用“卖方担保买方融资”的方式销售产品,以买方、卖方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基础,在卖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条件下,银行向买方提供用于向卖方采购货物的融资业务,该融资由银行直接受托支付给公司。公司对买方信贷担保业务实行总余额控制,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为办理买方信贷业务的客户提供的融资担保总余额不超过2.5亿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有效期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买方信贷业务项下单笔信用业务期限为12个月以内。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以买方信贷方式向公司及各子公司购买产品且信誉良好的客户。买方信贷被担保人情况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

  拟实施买方信贷的客户,为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客户,同时还须全部满足以下条件:

  (1)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经营状况良好;

  (2)对公司没有逾期欠款;

  (3)有实体工厂,实际认缴资本或净资产在1000万以上,资产负债率70%以下;

  (4)客户承诺贷款额150%以上的可分割的存量资产做还款保障,该资产未做任何抵押或担保,未经公司允许,未来不准做抵押或担保;

  3、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对购买公司及各子公司产品的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余额不超过2.5亿元。符合条件的信誉良好的公司客户(借款人)可以在上述买方信贷额度内向银行申请贷款。贷款金额、利率等具体内容以银行与借款人签署的具体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4、对公司的影响及担保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买方信贷担保业务有利于推动和扩大公司及子公司产品的销售力度和市场占有率,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开拓市场、开发客户,促进业务发展,提高目标客户的合同履约能力,提高货款的回收效率,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但同时也存在客户还款和逾期担保的风险。为加强对买方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在决定为某客户的销售贷款提供担保前,将依据筛选标准谨慎选择客户对象,在公司内部进行严格评审。客户存在下列任一情况的,不考虑实施买方信贷业务:

  1)最近三年任何一年出现亏损的;

  2)或有负债预计将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

  3)因发生重大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受到工商、税务、卫生、海关、质量监督等行政经济处罚的;

  4)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重大未决诉讼,对其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

  5)不能按要求提供公司纳税证明资料的,以及提供资料不全且没有合理理由的;

  6)在银行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认定为可导致重大风险的情况。

  (2)在买方信贷业务放款后,项目管理人、财务部将共同负责贷后的跟踪与监控工作,包括定期对客户的实地回访,持续关注被担保客户的情况,收集被担保客户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台账,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3)公司在实际为客户因购买公司及各子公司产品而向银行发生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时,将根据公司相关内控管理制度规定,要求客户提供反担保等保证性措施。

  四、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1、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及各子公司拟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租赁公司”)合作,采取由租赁公司向客户以融资租赁模式销售公司或子公司产品(以下简称“设备”),并向租赁公司就公司或子公司销售的设备提供余值回购担保。累计融资租赁余值回购担保及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有效期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本融资租赁业务的回购担保模式为:公司或子公司直接通过租赁公司实现销售,在约定条件下对租赁公司提供余值担保,并由客户对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由公司或子公司与租赁公司签订一定额度的框架合作协议,在该额度内双方进行合作开展设备融资租赁业务。针对具体项目,公司或子公司、租赁公司及客户(承租人)三方签订产品销售合同,由公司或子公司将产品出售给租赁公司,由租赁公司支付货款。租赁公司与客户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将产品融资租赁给客户,客户向租赁公司分期支付租赁费,在客户未支付完融资租赁费之前,设备所有权为租赁公司所有。如果客户不能如期履约付款,在约定条件下公司或子公司将承担回购担保责任。公司或子公司同时与客户签署反担保合同,要求客户就该融资租赁项下的回购担保提供反担保。

  3、融资租赁业务担保对象及担保风险控制措施参照上述买方信贷相关规定执行。

  五、关于为公司子公司广东众为兴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事项

  1、担保情况概述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广东众为兴机器人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07月07日

  3)注册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沁园路21号

  4)法定代表人:纪德法

  5)注册资本:26,000.00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研发、生产和销售:工业机器人,自动化产品,运动控制系统、数控系统、伺服系统,并提供相关技术配套服务及售后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广东众为兴为公司子公司深圳众为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众为兴机器人股权结构图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负债总额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38,979,046.04元、流动负债总额37,309,403.57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负债总额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38,979,046.04元、流动负债总额16,131,967.08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元。

  10)、广东众为兴目前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

  4、对公司的影响及担保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为广东众为兴提供担保,能够解决其在经营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广东众为兴保持充裕的周转资金,优化其日常生产经营,同时,公司能直接或间接分享广东众为兴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广东众为兴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公司,拥有良好的信用,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为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故其未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其他股东亦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公司在授信额度内涉及担保的事项均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负面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晓奥享荣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事项

  1、担保情况概述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晓奥享荣汽车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2年06月09日

  3)、注册地点:上海市嘉定区美裕路599号3幢1层B区

  4)、法定代表人:田永鑫

  5)、注册资本:1450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从事工业机器人成套生产线组装,各类专用车改装及销售,并提供上述产品的技术服务及维修、保养服务,从事汽车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械自动化设备设计,汽车设计,工业机器人成套生产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晓奥享荣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负债总额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359,966,701.73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负债总额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353,297,433.86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元。

  9)、晓奥享荣目前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2)、担保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担保金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4)、担保责任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对公司的影响及担保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同意晓奥享荣可使用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并同意为晓奥享荣出具还款承诺函,能够解决晓奥享荣在经营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晓奥享荣保持充裕的周转资金,优化其日常生产经营。同时,公司能直接或间接分享晓奥享荣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晓奥享荣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公司,拥有良好的信用,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为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故其未对公司提供反担保,其他股东亦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公司在授信额度内涉及担保的事项均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负面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在额度内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2,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49.5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使用担保额度11,534.56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7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106,465.44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4.69%;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亦无逾期担保事项,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在额度内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保障各独立经营实体的资金需求,补充配套流动资金缺口;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充分利用各银行的优势融资产品,灵活组合资金方案,提高资金流转效率。在授信额度内涉及担保的事项均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负面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此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在额度内提供担保事项。

  九、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在额度内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营运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在授信额度内涉及的担保事项亦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可有效防控风险。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在额度内提供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2-021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未达到预期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8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结合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

  在确保日常经营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方式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4、投资期限

  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可能会面临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未达到预期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合理预计各项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8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该额度可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2-025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商誉、其他非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资产进行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和评估。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对截止2021年12月31日,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3,371,801.88元,相关明细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与计提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应收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公司基于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在每个账龄期间,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和账龄分析法孰高原则来计提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法采用迁徙法进行测算,用历史逾期情况计算迁徙率,再用迁徙率计算历史损失率,根据当前信息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损失率进行调整,进而得出确定的预期损失率,最终计算出坏账准备金额。

  公司2021年度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291,759.93元、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3,900,861.02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74,773.50元、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45,800.00元、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1,981,219.65元、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坏账准备62,257.58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计提坏账准备61,386.00元。

  2、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与计提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1)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2)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各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1年度计提各项存货跌价准备7,437,264.06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防范风险能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1年1-12月,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3,371,801.88元,相应减少2021年1-12月利润总额13,371,801.88元。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2-026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2年5月9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武玉会先生,独立董事钟斌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国范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丽莎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9日(星期一)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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