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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众泰         公告编号:2022-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关于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深圳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仍正常交易。如果公司退市风险警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撤销,但因公司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所以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的股票简称将由“*ST众泰”变更为“ST众泰”,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公司股票代码不变。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1、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58)等内容,公司2020年度亏损108.01亿元,2020年末净资产为-44.23亿元。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14.3.1 第(二)项规定,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2、2021年6月9日,因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6月10日(星期四)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仍为“*ST众泰”,股票代码仍为“000980”,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收到金华中院的《民事裁定书》,金华中院裁定确认众泰汽车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87)。

  因公司已顺利完成《重整计划》的执行,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2年1月1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但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负值,所以公司股票仍将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但仍处于退市风险警示状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二)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公司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存在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存在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3条、13.4条、13.5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因公司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第(四)、第(六)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 年4月29日(星期四)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的情况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2]第304123号),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25,170,423.45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为777,749,978.7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5,532,147.2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09,073,037.7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442,356,669.19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7条 “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不存在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的条件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值,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解决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共有30个银行账户,其中25个银行账户处于非冻结状态,3个银行账户处于冻结状态,2个账户处于待启用状态。目前公司对仍处于冻结状态的账户正在逐步办理解除冻结手续过程中。根据审计函证结果,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账户余额共计1,232,403,004.74元,其中处于非冻结状态的账户余额共计1,216,000,152.15元,被冻结或待启用账户的余额共计16,402,852.59元,被冻结或待启用银行账户涉及金额占总银行账户余额比例为1.33%。具体账户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关于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法律意见书》。

  综上所述,公司处于冻结或待启用状态的银行账户数量较少,涉及金额占公司总银行账户余额比例占比较小,不会对公司经营所需资金的收支造成重大影响;且上述冻结账户非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公司可通过其他非冻结账户进行日常经营活动的收支。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已出具《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关于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法律意见书》。因此,公司认为触及“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已消除。

  2、关于铁牛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解决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10月24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以及《铁牛集团对有关事项的说明》,铁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牛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的资金余额为3.1亿元。公司已采取以下措施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1)铁牛集团对众泰汽车下属全资子公司众泰传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传动”)存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因铁牛集团作为担保人在2019年替众泰汽车下属子公司江南制造代偿7,085.29万元贷款而形成债权,相关债务已转由众泰传动承接,众泰传动与铁牛集团由此互负债权债务关系。后众泰传动向铁牛集团发函行使抵销权,即:众泰传动将其承接的对铁牛集团7,085.29万元的债务与铁牛集团非经营性占用众泰传动资金7,085.29万元进行了抵销。抵销后,铁牛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23,914.7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整改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

  (2)2021年6月9日,公司收到金华中院送达的(2020)浙07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金华中院裁定受理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2021年12月1日,公司公告了经过金华中院批准的《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根据该重整计划,资金占用解决方案为:众泰汽车下属子公司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浙江众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铁牛汽车车身有限公司、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和杭州杰能动力有限公司的普通债权人按照其重整计划的债权调整和受偿方案豁免债权中的 23914.71万元部分相应抵偿铁牛集团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

  截止到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重整计划均获得通过并取得法院批准,而且所有重整计划均已执行完毕,上述资金占用方案的调整已经公司2022年1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公司关于铁牛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方案变更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召开的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2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资金占用问题彻底得到解决。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关于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2]第304036号),铁牛集团对公司的资金占用款已彻底得到解决。因此,公司触及“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

  3、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情况

  2022年4月25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2]第304035号),认为:“众泰汽车于2021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因此,公司触及“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

  4、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数据情况

  2022年4月25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2021年度审计报告》,报告显示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25,170,423.45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为777,749,978.7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5,532,147.2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09,073,037.7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442,356,669.19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虽然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但因公司及子公司于2021年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公司的债务风险得到有效化解,资产负债结构得到优化,主要银行账户冻结和资产受限的情况已解除。公司的经营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持续经营能力得到有效增强。2021年度审计报告未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故“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 9.8.1 条进行了逐项排查,上述五项导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有四项消除,公司还存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一项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同时未发现公司存在新增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5条 “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情形已消除,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独立董事出具的专项意见等文件。

  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能有效运行,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最近一年内部控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出具的专项意见等文件。

  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正值或者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已消除,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年审计报告、独立董事出具的专项意见等文件。”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关于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鉴于公司涉及的上述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除去“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之外已全部消除。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条件,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

  为此,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之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和部分其他风险警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仍正常交易。

  四、独立董事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25,170,423.45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为777,749,978.7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5,532,147.2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09,073,037.7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442,356,669.19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的主要银行账户已解封,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已出具《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关于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法律意见书》。

  截止2022年2月17日,铁牛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的资金占用款已彻底得到解决,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关于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2022年4月25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众泰汽车于2021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因公司及子公司于2021年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公司的债务风险得到有效化解,资产负债结构得到优化,银行账户冻结和资产受限的情况已解除。公司的经营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持续经营能力得到有效增强。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对涉及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上述导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大部分消除,同时未发现公司存在新增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有利于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鉴于此,我们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

  五、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若全部获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因公司仍存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众泰”变更为“ST众泰”,股票代码仍为“000980”,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众泰          公告编号:2022-043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监事李政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政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政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监事会对李政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各项工作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因其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李政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李政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不会受到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娄国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本次聘任的监事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任期相同。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娄国海先生简历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娄国海先生简历

  娄国海,男,1965年3月出生,浙江省杭州市人,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货币银行学专业,本科学历。曾任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市分行计划处科长、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营业中心副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杭州浙大支行行长,2013年进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工作,先后任中间业务部高级经理,并购重组部高级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中国长城资产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2月26日至2022年2月17日,兼任公司第七届公司董事会董事,现拟任公司监事。

  娄国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担任中国长城资产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副总经理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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