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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与台州市金博新材料有限公司专利侵权诉讼事项,原告台州市金博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别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总共涉及四宗诉讼事项。台州市金博新材料有限公司因不服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对四宗诉讼均提起了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2022年2月23日、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告。

  截止至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日,上述诉讼的进展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通知,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与台州市金博新材料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纠纷(原案号:(2020)浙02知民初452号)于2022年5月20日上午9:30分通过互联网庭审。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利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裘欧特   会计机构负责人:裘欧特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王利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裘欧特 会计机构负责人:裘欧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利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裘欧特 会计机构负责人:裘欧特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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