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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438                                                  证券简称:通威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谢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雷交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00 万元(含)可转债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用于光伏硅材料制造技改项目(乐山二期 5 万吨高纯晶硅项目)、光伏硅材料制造项目(包头二期 5 万吨高纯晶硅项目)、15GW 单晶拉棒切方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于2021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28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2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报告期内,公司可转债已发行上市,转债代码为110085,转债名称为通22转债。

  2、报告期内,公司下属 4 家子公司(四川永祥多晶硅有限公司、四川永祥新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云南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与隆基股份 8 家子公司(银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宁夏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丽江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华坪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银川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保山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曲靖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腾冲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签订多晶硅长单采购协议,隆基股份下属8家子公司拟于2022 年 1 月至 2023 年 12 月期间向公司下属4家子公司采购多晶硅20.36 万吨,按照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2022 年 3 月 16 日公布的国内单晶致密料成交均价 24.53 万元/吨测算,预计销售总额约 442 亿元人民币(不含税),预计对公司经营具有积极影响。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雷交文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谢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雷交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雷交文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就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明确。公司按照财政部调整通知及解释第15号的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会计准则,并对以前期间试生产产品对外销售实现的损益进行追溯调整。相应条件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以及对应的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东权益。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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