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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2-019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上午9:00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宏景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其中独立董事温长煌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六、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90,991,573.60元。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6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0,167,57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711,060.21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0.29%。在本方案审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发生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正处于由优势区域向外逐步拓展业务阶段,资金需求较大。公司应当在开拓业务的同时为运营发展保留一定量流动资金,以增强公司抵御经济波动以及外部运营环境变化风险的能力。为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同时兼顾公司股东对于现金回报的利益诉求,公司董事会同意《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所处行业和当前实际经营情况,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项目建设、市场开拓以及日常经营周转需要,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更好地回报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八、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九、审议通过《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陈宏景先生、林锋女士、魏忠庆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6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六、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14时30分,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 号公司会议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2-020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29%,低于30%,主要原因是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以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在充分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所处阶段、资金需求及业务发展等方面,公司需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以满足项目建设、市场开拓以及日常经营周转需要。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90,991,573.60元。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6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0,167,57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711,060.21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0.29%。

  在本方案审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发生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458,509.7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90,991,573.60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9,711,060.21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及中国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制定的行业分类标准,公司主营污水处理业务,所属行业为“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下属的“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子行业。该行业需求稳定但受制于区域管网、用水量及降雨量等物理因素;对经济周期波动的敏感性相对较低,其周期性主要体现为投资建设的周期性;盈利能力受能源、基础性生产资料价格的波动影响较小。

  (二)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立足于区域环境治理的需求,通过自主投资运营、BOT、TOT、PPP、BOO、OM等多种经营模式延展业务边界,已形成多项产业叠加、多种模式并举、多条门路增收的发展格局,着力发展成为“国内领先的区域环境综合服务提供商”。目前,公司正处于由优势区域向外逐步拓展业务阶段,资金需求较大。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9,578,798.2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458,509.7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63%。2022年,“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福州市连坂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项目”、“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城市管理综合体PPP项目”及福建区域内公司存量项目改扩建工程等多个在建、拟建项目的资金需求较大。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主要用途

  公司始终坚持稳健的投资策略,在开拓业务的同时为运营发展保留一定量流动资金,以增强公司抵御经济波动以及外部运营环境变化风险的能力。本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拟用于满足项目建设、市场开拓以及日常经营周转需要,为企业持续稳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公司将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而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1年年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实际资金需求相吻合,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是基于可持续发展及保障股东合理回报考量,结合项目建设以及业务版图扩大的需要,拟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用于项目建设、市场开拓及满足营运需求。这不仅有利于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也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拟定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阶段、资金需求及未来经营计划等各种因素,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以及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所处行业和当前实际经营情况,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项目建设、市场开拓以及日常经营周转需要,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更好地回报股东。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是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阶段及日常经营与在建、拟建项目的资金需求而作出的合理安排,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于2022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以网络互动的形式召开2021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2-029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上午11时00分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路荣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90,991,573.60元。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6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0,167,57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711,060.21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0.29%。

  在本方案审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发生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阶段、资金需求及未来经营计划等各种因素,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以及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所处行业和当前实际经营情况,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项目建设、市场开拓以及日常经营周转需要,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更好地回报股东。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五、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上述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八、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九、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以及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的需要,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显失公允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关联监事陈拓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2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三、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上述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2-023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95号)核准,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公开发行4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0,000,0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及承销费6,792,452.83元(不含税),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193,399.04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2,014,148.13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9FZA10236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357,748,902.98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99,883,258.72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及《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募集资金账户于2020年1月22日正式注销)。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三、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货币:人民币

  

  注1: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

  注2:《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各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资金与实际投入各项目的募集资金净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募集说明书中分配的各项目募集资金未扣除发行费用,且本公司董事会可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注3:《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分析,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提标改造项目投资的内部收益率为8.11%(税前)。根据该测算基础,对特许经营期内各年度的损益进行了测算,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项目2018年8月7日完工投产、三期提标项目2018年7月6日完工投产,截止2021年末累计实现利润5,584.38万元,达到预期收益。

  注4:《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分析,福州市祥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投资的内部收益率为7.56%(税前)。根据该测算基础,对特许经营期内各年度的损益进行了测算,福州市祥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于2018年8月31日完工投产,截止2021年末累计实现利润698.93万元,达到预期收益。

  注5: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原计划总投资为9,610.65万元。现由于项目尾水排放标准提升、调整设施生产能力(调增1万m3/d),需变更投资计划,预计追加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313.35万元。追加投资后,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的厂区总投资额变更为不超过人民币19,924.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仍为8,600.00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为7.79%(税前)。根据该测算基础,对特许经营期内各年度的损益进行了测算,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于2021年7月完工投产。截止2021年末累计实现利润40.00万元,达到预期收益。

  注6:《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分析,闽侯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投资的内部收益率为6.09%(税前)。根据该测算基础,对特许经营期内各年度的损益进行了测算,闽侯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2018年7月完工投产,截止2021年末累计实现利润282.07万元,达到预期收益。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2-021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实施问答及2021年12月31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概述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发布针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实施问答,明确了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并明确了相关运输成本的会计处理。

  2.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明确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二) 会计政策变更执行时间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以上企业会计准则。

  (三)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实施问答及2021年12月31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以上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针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实施问答,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

  (1)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规定,判断试运行销售是否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并在财务报表中分别日常活动和非日常活动列示试运行销售的相关收入和成本,属于日常活动的,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属于非日常活动的,在“资产处置收益”等项目列示。同时,企业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试运行销售的相关收入和成本金额、具体列报项目以及确定试运行销售相关成本时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等相关信息。

  (3)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企业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本解释的规定,并在附注中披露无法追溯调整的具体原因。

  (二)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实施问答,追溯调整比较财务报表数据,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关于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业务,追溯调整比较财务报表数据,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郑丽惠、沐昌茵、温长煌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新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及格式要求实施,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603817                                                  公司简称:海峡环保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90,991,573.60元。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6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0,167,57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711,060.21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0.29%。在本方案审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发生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分类

  公司主要从事污水处理业务,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运营、管理及维护。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代码及类别为“D4620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二)行业产业链

  污水处理上游主要包括各类污水处理设备、污水排放管网、污水处理药剂、水质监测设备以及污泥处理设备的生产制造;中游主要是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及运营;下游是污水处理末端市场,主要是指中水回用、污泥处理以及污水排放等后续环节。

  (三)行业特点

  1.周期性

  基础民生行业需求稳定,对经济周期波动的敏感性相对较低,盈利能力受能源、基础性生产资料价格的波动性影响较小,其主要周期性体现为投资建设的周期性。污水处理设施作为某一地区的基础设施,其建设规模要满足该地区一定时期的需要,适当超前建设。当地区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达到一定水平,其污水处理能力出现饱和迹象时,通常会按照远期规划目标(一般为10年-20年)对现有产能进行改扩建或是建设新的供排水处理设施。

  2.区域性

  行业区域性较为明显。因管网具有不可移动性及不可替代性,污水处理企业只能在其污水收集管网覆盖的范围内开展业务。

  (四)行业准入及壁垒

  1.政府授权

  水环境治理作为最基本的民生保障,依法实施特许经营。对于想进入该行业的企业而言,取得包括特许经营权等在内的政府批准及授权是从事相关业务的重要前提条件,而特许经营授权通常有排他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因此行业具有明显的区域专营性,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其他潜在市场竞争者进入的难度。

  2.地域壁垒

  行业发展受所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经济发展状况影响。排水设施与服务辖区一旦确定,投资运营商在服务辖区市场上的经营与占有率便具有支配性,因此该行业长期以来都具有显著的地区垄断性。被授予污水处理等排他性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在当地具有突出优势,对于拟跨地区竞争者而言具有较大的准入难度。

  3.资金壁垒

  作为高度资本密集型行业,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服务结算价格受到政策管制,处理量也难以短时间内有较大幅度的提升,造成此类项目投资回收期较长。对于拟进入该行业的企业有较大的资金壁垒及融资能力要求。

  4.技术壁垒

  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其技术范围涉及工程建设、材料学、微生物学、化学、物理学和工业自动化等多个专业领域。随着我国对于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监管不断趋严,各地政府及其下属部门都极为看重水处理企业既往业绩及技术实力,过硬的技术经验成为了水处理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门槛。水处理企业必须具有同类或同性质的水处理项目的成功服务经验、具备一流的专业人才队伍、拥有先进的水处理技术,才有机会获得优质的新项目。

  (五)行业发展现状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2020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

  1.2020年全国城市污水排放量为571.36亿吨,污水年处理量为557.28亿吨,污水处理率97.53%。全年全国城市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为2,114.8亿元。截至2020年末,全国城市共有污水处理厂2,618座,污水处理能力19,267万吨/日。

  2.2020年全国县城污水排放量为103.76亿吨,污水年处理量为98.62亿吨,污水处理率95.05%。全国县城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为560.9亿元。截至2020年末,全国县城污水处理厂数为1,708座,污水处理能力3,770万吨/日。

  (六)行业发展前景

  1.规划明晰

  2021年,国家部委相继出台《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提出“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全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水环境敏感地区污水处理基本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到2035年形成系统、安全、环保、经济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格局。”上述规划目标的实施将为污水处理服务行业带来广阔发展空间。

  2.资金支持

  随着环境保护受重视程度逐渐加深,国家实施节能减排战略力度不断加大,环境服务的投入正逐年增加。住建部公布的《2020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数据显示,全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1,013.07亿元,较2019年增长257.44亿元。2021年上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并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75亿元,用以统筹支持各地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项目建设,重点支持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节能减碳、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突出环境污染治理等四个方向,其中,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向支持内容包含污水处理、污水资源化利用、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城镇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该项法规的出台将有效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的积极性,有助于引导支持污水处理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七)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水处理业务

  公司水处理业务覆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业废水治理、村镇农污治理、垃圾渗沥液处理及环境监测等环境技术服务领域,采用自主投资、BOT、TOT、PPP、BOO、OM、技术服务和设备系统集成等模式运作,项目主要分布于福建省、江苏省、山东省、安徽省。公司投资运营30座污水处理设施(其中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5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座、垃圾渗沥液处理设施2座),设计处理能力186.79万吨/日,已投运产能127.04万吨/日,尚未投运产能23.00万吨/日。

  公司承接的污水处理设施接收来自泵站或调节池收集的各类污水,通过格栅、沉砂池等设备设施进行一级处理,去除污水中的较大悬浮物和固体废弃物;通过微生物新陈代谢及沉淀分离实现二级处理,降解大部分污染物并沉淀活性污泥;后经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膜技术等深度处理工艺,进一步去除二级处理出水中的污染物并最终达标排放。

  为提升资源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公司通过自建设施及外运处置相结合的方式对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进行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并投资成立专业从事环境监测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及其他检测需求企业提供“水和废水”、“固体废物”、“土壤和沉积物”、“环境空气和废气”、“水处理剂”、“噪声检测”六大领域检测服务。

  2.固废处理业务

  

  公司固废处理业务覆盖固废产业链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采用自主投资、PPP模式运作。公司投资的两项渣土及建筑垃圾处置项目,主要收纳来城市旧城改造中建筑物或构筑物拆除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经分拣、破碎、筛分,形成再生骨料,制成透水砖、河道护坡砖等绿色再生建材产品或是用作地面铺设的基础材料,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公司投资的垃圾收转运项目、厨余垃圾处置项目、大件垃圾处置项目、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项目依托福州市红庙岭循环经济产业园各大处理系统通过对收纳的各类城市固体废物根据其特性有针对性地采用物理、化学、生物等工艺方法实现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957.8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39%;实现利润总额16,692.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4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4,645.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016.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80%。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2-025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1年末的金融资产、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并对上述资产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9,393,931.12元,具体情况如下: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 元

  

  二、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9,393,931.12元,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29,393,931.12元。

  三、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一)金融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公司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组合1.应收政府客户的款项;组合2.应收非政府客户的款项。本公司参考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前瞻性信息,编制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组合2.应收非合并范围内款项。本公司参考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前瞻性信息,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按两者的差异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导致存货的价值回升,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四、 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 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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