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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2-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达信”)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8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9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8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714.6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135.33万元。

  前述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14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361Z0065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项目投入包含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利息收入净额为银行存款以及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3:因募集资金于2021年7月14日到账后才开始使用,故本年度期初无累计发生额。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立达信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照明”)、全资子公司漳州立达信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光电子”)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江头支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岳支行(以下简称“厦门银行仙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厦门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亦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公司在建行江头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150198080100002552)已在报告期内销户,相关情况说明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投入募投资项目共计人民币26,028.8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2.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第361Z0457号),截至2021年7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8,180.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180.2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前述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3. 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361Z0527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7,146,666.67元(不含税),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共3,351,572.33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51,572.33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前述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4.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及披露的重大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361Z0210号)。

  鉴证结论:立达信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立达信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立达信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表1: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表金额转换成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2-005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但鉴于公司正处于发展阶段,未来还需要较大的生产基地建设投入和研发投入。在保证公司未来经营所需现金流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了较为稳健的分红预案。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1,305,280.03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8,757,856.43元。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4元(含税)。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500,000,000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2,000,000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58%。如2021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和发展阶段

  公司现有业务可分为照明业务和物联网(IoT)业务两大板块。两大业务所在行业每年仍保持较大增速,行业集中程度低,竞争剧烈。在此行业背景下,公司需要继续加大投入,提升公司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地位。

  (二)公司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依托在照明行业的领先地位和技术积累,以智能照明为起点,进入物联网领域。经过几年的发展,物联网业务取得长足的进步。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品牌+资源整合为核心的平台战略”,加快向物联网转型。公司将依托研发创新能力、规模化制造能力和供应链整合能力,持续推动照明业务和物联网业务的发展。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积极推进各项业务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在制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行业地位和发展规划。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77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1亿元。2022年公司将加快开拓国内市场,加大对品牌业务的投入;从“外循环”到“国内国外双循环”,构建企业发展新格局。代工业务和品牌业务并驱发展,全面提升产品力,渠道力和品牌影响力。因此,公司2022年经营发展需要有力的资金支持。

  (三)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非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但鉴于公司正处于发展阶段,未来还需要较大的生产基地建设投入和研发投入。在保证公司未来经营所需现金流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了较为稳健的分红预案。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将用于在建及拓展项目的投资建设、核心技术研发、产品研发、渠道建设以及保证生产经营所需现金流,以上资金的投入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切实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地发展,有利于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未来战略布局,公司现阶段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及新项目投资建设均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系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未来资金支出计划、股东中长期回报等多方面制定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经核查,根据公司未来战略布局,公司的业务拓展、经营发展对资金需求比较大,因此,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行业特点、发展状况、经营情况、盈利水平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2-009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

  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A栋9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2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2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江淮、米莉、李潇帆、李永川、李潇宇、李春华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9日9:0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A9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A股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A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进行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股东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供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进行登记(传真和电子邮件以2022年5月19日17:00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4、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

  邮编:361006

  电话:0592-3668275

  传真:0592-3668275

  电子邮箱:leedarsoniot@leedarson.com

  联系人:夏成亮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出席会议人员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2-006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 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 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 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俊超,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立达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黄茹萍,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丹丹,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先后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周俊超、签字注册会计师黄茹萍、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丹丹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1年度,公司支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共计123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98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25万元(含税)。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充分考虑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同时参照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且诚信状况良好,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亦能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 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拟续聘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执业人员具有良好的执业素养。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次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 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任务;本次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2-007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9日、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 薪酬标准

  1.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每人领取津贴10万元/年。

  (2)非独立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者,以其所担任的职务在公司领取相应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者,结合岗位职责及履职情况等因素,公司拟于2022年度向全体未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发放薪酬总额为30万元。

  2. 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全体监事均以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依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除此之外,公司不再向监事另行发放监事津贴。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并根据年度工作目标、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及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公司拟于2022年度向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发放总额不低于850万元且不超过1,000万元的薪酬。

  四、其他说明

  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按月发放。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 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 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2-002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3日(星期六)在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A90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3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本次会议由李江淮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及相关评价是客观的、公允的;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诚信、规范经营,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接受政府及公众的监督。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在社会贡献、促进员工及相关利益方保护、促进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以及在民生和社会公益方面开展的各项工作及取得的成绩,有利于帮助社会公众了解公司为社会及利益相关方创造的价值,以及公司为履行社会责任、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出的不懈努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未来战略布局,公司现阶段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及新项目投资建设均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系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未来资金支出计划、股东中长期回报等多方面制定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亦能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因此,董事会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晓军、吴益兵、陈忠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江淮、李永川、米莉、林友钦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江淮、米莉、林友钦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系为贯彻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充分结合了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则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因此,董事会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及《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使之可以与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则及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配套运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总经理工作细则》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使之可以与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则及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配套运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使之可以与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则及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配套运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使之可以与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则及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配套运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落实《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使之可以与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则及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配套运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落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使之可以与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则及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配套运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使之可以与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则及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配套运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使之可以与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则及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配套运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落实《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使之可以与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则及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配套运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使之可以与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则及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配套运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落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使之可以与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则及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配套运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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