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2-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二、利润表项目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关于小微园一期诉讼事项
2022年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道明科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科创实业”或“反诉被告”)收到永康市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2)浙0784民初312号],永康市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公司作为原告对被告平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起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2022年3月,公司收到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反诉状》、《传票》相关法律文书。上述案件被告平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请求判令道明科创公司支付工程款5,372.06万元并支付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反诉)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小微园一期延期如已购企业主向建设单位道明科创实业要求支付违约金的,建设单位也将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向施工单位平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要求赔偿违约金、追索相应损失,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道明新材料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道明新材料有限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证书编号:GR202133008477,发证日期:2021年12月16日,有效期为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道明新材料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三)建设道明安防小微园一、二期项目进展
截止公告日,小微园一期项目已完成永康市住房和乡镇建设局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浙江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并将于4月底完成一期项目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小微园二期项目厂房部分近期完成建筑工程规划核实确认,并积极推进消防备案等其他竣工验收前期工作,预计在二季度完成二期厂房部分工程竣工验收。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签订厂房销售合同面积262,793m?,合同金额110,912万元,回款金额108,342万元。截止报告期末,道明科创为购房客户固定资产购建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为61,965万元,对外担保余额为54,233.97万元。截止2022年3月31日项目销售情况如下表:
截止2022年3月31日,项目开发情况如下表:
备注:小微园上述一二期总投资均未包含销售、管理、财务费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胡智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寿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苑瑞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胡智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寿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苑瑞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2-019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道明光学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21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 道明光学投资者关系” 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道明光学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道明光学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智彪先生,董事会秘书钱婷婷女士,财务总监钟寿生先生,独立董事陈连勇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2-011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公司向银行
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2022年度公司(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龙游道明光学有限公司、浙江道明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道明科创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道明科创实业有限公司、常州华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道明超导科技有限公司等)拟向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龙游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永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交通银行常州延陵支行等)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90,000万元,此次授信申请期限为本议案通过之日起一年。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公司《授权管理制度》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授信额度包括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开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胡智彪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相关融资文件。
二、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1-014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预计与浙江高得宝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得宝利”)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采购、销售货物等。公司2021年度与高得宝利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1,909,250.14元,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900,000元。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较2021年度实际发生额大幅减少,主要是2022年将降低建筑工程施工,不再需要大量购买外墙粉刷所需采购建筑材料-水性外墙油漆。
公司于2022年0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胡智彪、胡智雄和胡锋均对该项表决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预计2022年度与其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元
(三)2021年度与其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元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浙江高得宝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2532558207X4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胡智雄
5、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4日
7、住所:浙江省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开源路42-1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水性聚氨酯环保材料、水性树脂、水性涂料生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高得宝利的总资产为37,440.98万元,净资产为-4,316.9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113.85万元,实现净利润为-912.36万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高得宝利是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胡智雄先生为高得宝利执行董事,因此该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胡智彪先生、胡智雄先生、胡锋先生(胡智雄先生之子)是公司的关联董事。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6.3.3条第(二)、(三)、(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向其采购材料,不存在履约风险。高得宝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 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高得宝利采购或销售商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进行制定。
(二) 关联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尚未签署,将在实际采购或销售过程中签订有关购销合同。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属于日常性的交易行为,系公司车牌制造所需水性烤漆作为生产原材料。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本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上述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经过严格审查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后,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2022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同意将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了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关联交易以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该关联交易事项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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