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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39          证券简称:明阳电路       公告编号:2022-043

  债券代码:123087          债券简称:明电转债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蔡林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阳电路”)于2021年10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蔡林生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30,000股(占公司该次减持计划披露日总股本比例的0.0102%)。2022年2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2月8日蔡林生先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4,500股。

  近日,公司收到蔡林生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蔡林生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林生先生在减持期间内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4,500股(占截至2022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的0.0049%)。现将减持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进展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

  

  2. 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1)公司因可转债“明电转债”转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原因,总股本发生变动,上述表中减持前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均按照截至2022年4月22日公司最新总股本294,758,195.00股为计算基数。

  (2)“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3)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 本次减持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公司已于2022年4月21日披露《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蔡林生先生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设定了2022-2024年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8亿元、2.6亿元、3.2亿元的业绩考核目标,并相应设置阶梯解除限售的考核模式,在体现高成长性、盈利能力要求的同时保障预期激励效果。

  2.截至本公告日,本减持计划已提前终止,本次实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一)《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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