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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538            证券简称:同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81,918,5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作为中高端化工及电子材料供应链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商,公司通过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满足客户对材料应用品质、速度、成本、结构设计和创新的需求,从而实现产品销售。公司销售的产品为中高端化工及电子材料,主要应用于手机及移动终端、消费类电子、智能家电、汽车、新能源、5G行业、芯片以及显示面板等领域品牌客户产品的零部件、功能件、结构件或外观件。

  报告期内,公司在夯实主营业务的基础上,向下游延伸产业链,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方式投资建设“特种工程塑料挤出成型项目”和“特种工程塑料改性及精密注塑项目”,自主研发、生产复合材料板棒材产品及精密注塑产品,满足客户对复合材料板棒材及其他不同类型产品的需求,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线,为客户提供更多的产品与解决方案,增强客户粘性。同时,新增产业互联网线上销售模式,依托同益云商互联网平台,以代采、集采和供应链服务为主要业务模式,实现塑胶原材料的销售。

  (2)经营情况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18亿元,同比增长31.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26亿元,同比下降218.04%,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9.80亿元,同比增长133.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0.26亿元,同比增长122.5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回顾如下:

  1)聚焦主营业务,推动战略落地

  ①代理与方案板块

  作为中高端化工及电子材料供应链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商,公司通过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满足客户对材料应用品质、速度、成本、结构设计和创新的需求,从而实现中高端化工及电子材料销售。

  报告期内,电子材料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4.98亿元,同比增长14.23%;化工材料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3.36亿元,同比增长47.67%。受新冠疫情及国际局势动荡影响,供应链供给安全问题凸显。公司根据市场和客户需求,积极开发新供应商,及时锁定供应资源,丰富产品线,灵活调整销售策略,优先保障战略大客户供应,通过不断协助原厂导入重点客户的业务实现,确保项目落地实施,实现大客户销售收入增加,同时将电子材料毛利率同比提升了29.96%,但另一方面,受原材料涨价及缺货影响,化工材料销售毛利率有所降低。

  ②生产板块—板棒材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复合材料板棒材业务除惠州基地外,新增江西信丰、江苏东台两个生产基地。江西信丰生产基地已通过政府提供的临时租赁厂房于2021年第四季度投入生产,江西信丰、江苏东台生产基地也将于2022年逐步投入建设工作。目前公司已量产的板棒材产品涵盖PEEK、PPS、玻纤增强PPS、PEI、无卤阻燃PA6、玻纤增强PA6、PA6、ABS+PC合金、抗UV-PC、阻燃PC、玻纤增强PC、POM、防静电POM、HDPE、ABS、PP、透明ABS、阻燃ABS的板材及棒材等,同时正在研发和小批量试制PAI、PI、高温尼龙、高耐磨PA6、高耐磨POM、PVDF特种高端产品及PVC、PET、PBT等产品,其中PVC等产品将在2022年一季度可实现量产及批量销售,其余产品预计在2022年可部分实现批量销售。目前,已与深圳大疆、蓝思科技、普联技术、首品精密模型、随尔集团等建立合作关系,产品可应用于无人机、手机及可穿戴、5G、智能家电、航空航天、汽车、医疗设备、环境监测、军工等行业。

  2021年,公司复合材料板棒材产品产量达7,641吨、实现销售收入1.42亿元,产能和销量均位于行业前列。但由于该项目尚处于生产初期,产品的产能及良品率尚处于爬坡阶段;且于2021年5月-9月受惠州生产基地频繁停电、限电影响,其产能严重受限、良品率大幅下降、制造成本大幅上升,惠州工厂大部分设备于四季度搬迁至江西信丰生产基地从而产生了较大数额的装修及搬迁费用,致该项目尚未盈利。但随着信丰、东台两个生产基地陆续建成投产,复合材料板棒材产品种类不断丰富、协同效应不断扩大,市场应用领域也将不断拓展,规模和聚集效应将逐步展现。

  ③产业互联网—同益云商

  同益云商作为以塑料原材料交易为主的产业互联网平台,于2021年上半年上线。该平台将数字经济和新材料产业相结合,以代采、集采和供应链服务为主要业务模式,依托公司20多年的行业经验和上下游资源优势,以及自主研发的新材料信息撮合和智慧交易平台,通过互联网连接上游供应商、中游塑料流通企业和下游终端工厂,整合了金融机构、仓储、物流等环节,为客户提供集合采购、自营直销、撮合交易、竞价拍卖、数字供应链金融、物流仓储的一站式服务,从整个产业链维度做资源整合和价值链优化,从而降低综合运营成本,提高产业的运营质量和效率,赋能上下游企业。

  2021年,同益云商平台实现GMV约2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813万元,获得注册用户6,652家。同时,同益云商已与平安银行、微众银行、京东科技、腾讯商企付达成合作关系,为客户提供数字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2022年1月14日在海南举行的“2021年中国产业互联网CEO三亚峰会“上,同益云商荣获“2021年中国数字化转型先锋企业“奖,同期获奖的包括国联股份、上海钢联、震坤行等知名产业互联网企业。

  2)加强技术创新、丰富产品线

  报告期内,研发中心在实验设备方面:搭建了免喷涂材料、阻燃增强材料以及碳纤维改性材料等个性化材料试验线,极大提高了实验效率和样料品质,开发材料更具竞争力;在测试能力方面:搭建了更为完善的塑料检测平台,测试项目可涵盖大多数塑料性能测试;在材料开发方面:新开发了系列高耐磨材料、新能源阻燃PPO材料、AR/VR用轻量化材料、低成本ABS材料、高透明PC加纤材料等,同时正在研发和小批量试制PAI、PI、高温尼龙、高耐磨PA6、高耐磨POM、PVDF特种高端板棒材产品及PVC、PET、PBT等板棒材产品,丰富了公司产品线。

  3)加强资本运作,提高核心竞争力

  ①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份

  为打造公司自有产品、进一步拓展产业链上下游业务,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于2020年启动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计划,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合计募集资金不超过6.5亿元,用于特种工程塑料挤出成型项目、特种工程塑料改性及精密注塑项目、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向10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0,319,76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20.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21,555,121.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14,415,043.3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7,140,077.6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2日到账。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11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其中,“特种工程塑料挤出成型项目”(复合材料板棒材项目)已进入生产阶段,报告期内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42亿元,其他项目有序进行中。

  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71名激励对象授予194.0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9.60元/股,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分三批次按照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完成归属,归属比例为40%、30%、30%。该股权激励计划已于2021年10月29日完成授予。

  4) 布局外延发展,拓宽战略布局

  ①控股子公司设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其他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2家,其中深圳市同益云商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出资400万元,持股80%,主营业务为化工高分子材料、工业用品材料互联网交易平台;深圳市同益伟创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出资560万元,持股56%,主营业务为汽车行业电子材料销售。

  ②直投项目进展

  公司于2018年5月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800万元增资聚赛龙,认购其新增股份1,665,125股,增资后持有其4.6476%的股权。聚赛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于2022年2月8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并于2022年3月14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持有其发行后股份总数的3.48%。

  ③产业基金进展

  公司参与设立的深圳中航宝安新材料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使基金”)于2019年11月25日成立,基金规模2亿元,公司出资额为6,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天使基金已交割项目12个,投资金额17,110万元,交割金额16,710万元。其投资标的均属于深圳市扶持和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其他市政府重点发展的产业,具体为新材料领域,包括航空新材料、半导体新材料、显示新材料、新能源新材料、改性塑料等,全部投资于天使阶段项目。

  公司参与设立的共青城中航凯晟肆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0年3月2日成立,基金规模1,580万元,公司出资额为500万元,该基金投资了1个项目——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专业从事高性能改性工程塑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已于2021年12月30日向深交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份事项:

  (1)公司于2021年2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份之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68,239.89万元为不超过65,239.89万元(含本数)。

  (2)公司于2021年3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注册批复,有效期12个月。

  (3)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30,319,762股股票于2021年11月29日完成发行登记并上市,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由151,598,811元增至181,918,573元。并于2021年12月完成增加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3日、2021年3月8日、2021年11月23日、2021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1,598,8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2,127,904.8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1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2021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2021年1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联合竞买及合作建设宝安区航城街道A115-0236地块的议案》,公司拟与其他三家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宝安区航城街道A115-0236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竞买并在该地块上共同合作建设开发;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1,735平方米,预计公司可持有的总建筑面积约15,245平方米。联合竞买方于2021年7月29日以8590万元竞得该宗土地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6日、7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5、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2021年8月9日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合同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江西信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关于新建年产10万吨级电子信息新材料华南研发、制造基地投资合同书》,拟在江西信丰投资建设新材料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13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建设期5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4日、8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6、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1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书》,在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电子信息新材料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额8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建设期3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1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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