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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2—046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正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或“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2,439,526.97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917,673.03元,本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104,521,853.9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77,695,296.09元,减去2020年度利润分配已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计16,704,329.84元,减去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3,365,694.40元,减去员工股权激励影响4,740.47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62,151,866.26元。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董事会提议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认真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现金分红情况,系基于公司的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兼顾了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三、其他说明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2—059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后,对应收款项等计提信用减值损失9,276.03万元,占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82.50%。明细如下: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度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合计9,276.03万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合并利润表净利润9,276.03万元,减少2021年末所有者权益9,276.03万元,对归属于公司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对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2—057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0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44.225万股,占截止2022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的0.4180%。

  2、本次解除限售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解除限售,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程序

  1、2021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于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18日通过巨潮资讯网和公司OA系统进行公示,并于2021年2月19日披露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2021年2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披露了《联创电子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4、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5月10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激励计划共授予激励对象318人,授予限制性股票1,524.75万股。

  5、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将回购注销10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4.00万股。

  二、关于满足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一)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上市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总量30%。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4月29日,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1年5月13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2年5月12日届满。

  (二)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董事会核查,公司未发生上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董事会核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前,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廖细平职务发生变更,于2021年12月24日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4.00万股。其余308名激励对象未发生上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三)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1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2]008058号《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经审计营业收入为105.58亿元,其中光学产业营业收入为26.89亿元,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分别对应解除限售系数如下表所示:

  

  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 =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 解除限售系数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认定:本次可解除限售的308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均为“优良”,解除限售系数为100%。

  综上所述,经董事会核查认为:308名激励对象满足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44.225万股,同意公司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后办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说明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人数由360人调整为318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1,578.50万股调整为1,524.75万股。除上述调整以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份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具体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308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44.22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180%,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注:1、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进行了换届选举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上表披露的相关信息为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其买卖股份应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发布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308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资格,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一致同意公司为308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44.225万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六、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公司308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公司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公司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联创电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联创电子不存在不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2—049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

  2、 本次被担保对象常州联益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联益”)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81.97%,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实际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括现有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拟向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融资租赁等业务,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60,0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625,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 担保额度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本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后方可实施,上述担保额度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有效期限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可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操作,且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为确保融资需求,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上述期限和担保额度内,签署和办理具体的担保事项,其中流动资金授信及融资担保期限自公司与银行签署担保合同之日起3年内有效,项目贷款授信及融资担保期限自公司与银行签署担保合同之日起6年内有效。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8月1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789745156T

  注册资本:124,810.4381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曾吉勇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从事加工贸易、商品贸易;从事光电子元器件、电声器件、触摸屏及液晶显示模组、激光半导体器件、光学元件、摄像头模组、手机及计算机等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显示及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安装,网络及工业自动化工程安装;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等(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许可的除外)。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江西联创股权结构如下: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江西联创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江西联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MA35G1MP14

  注册资本:玖亿零壹佰柒拾伍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曾吉勇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99号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光电成像及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从事光学元件、摄像 头模组、光电显示模组、光电子元器件等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显 示及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光学仪器、光电仪器的研发、生产、销售。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联益光学股权结构如下:

  

  联益光学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联益光学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联益光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重庆两江联创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1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5U7YAG91

  注册资本:拾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陆繁荣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丰和路267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显示及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安装,网络及工业自动化工程安装。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重庆联创股权结构如下:

  

  重庆联创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重庆联创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重庆联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 江西联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04月1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4MA3974XR01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顺根

  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河西工业园区绿色照明基地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摄像头模组、液晶显示模组、电池、手机、互联网智能终端产品、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贴片加工;货物进出口;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国内贸易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江西联淦股权结构如下:

  

  江西联淦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江西联淦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江西联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合肥智行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6月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8LL9GU7X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曾吉勇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与长安路交口西南角集成电路标准化厂房A1号楼4楼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械设备研发;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合肥智行股权结构如下:

  

  合肥智行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合肥智行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合肥智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抚州联创恒泰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4月0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03MA37TBHG6C

  注册资本:6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陆繁荣

  注册地址: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昌大道才智科创园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半导体器件、光学元件、盖板玻璃、触摸屏及液晶显示模组、手机、计算机、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显示及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安装,网络及工业自动化工程安装;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抚州恒泰股权结构如下:

  

  抚州恒泰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抚州恒泰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抚州恒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江西联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7月1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29MA399BA2XL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曾吉勇

  注册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经济开发区国科产业园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光学元件、摄像头模组、智能汽车光电传感器、光电显示模组、生物识别模组等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成像及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光电显示及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光学仪器、光电仪器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江西联坤股权结构如下:

  

  江西联坤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江西联坤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江西联坤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江西联昊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7月2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MA399DU496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曾吉勇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99号办公楼一号楼一、二层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摄像头模组制造及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联昊光电股权结构如下:

  

  联昊光电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联昊光电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联昊光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常州联益光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1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22MYUR78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曾吉勇

  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龙大道563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常州联益股权结构如下:

  

  常州联益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常州联益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常州联益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江西联创(万年)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6月1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95965427824

  注册资本:7,18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罗顺根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丰收工业园区万盛大道旁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电子产品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工器材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通信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光学仪器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家用电器研发,显示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真空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网络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联创万年股权结构如下:

  

  联创万年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联创万年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联创万年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其担保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贷款银行或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在担保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为确保融资需求,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上述期限和担保额度内,签署和办理具体的担保事项,其中流动资金授信及融资担保期限自公司与银行签署担保合同之日起3年内有效,项目贷款授信及融资担保期限自公司与银行签署担保合同之日起6年内有效。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有利于筹措资金,保证日常生产经营的需求。本次担保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虽然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被担保方未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资产优良,偿债能力较强,上述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对外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87,510.67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29.70%,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81,618.17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28.13%;江西联创对其参股公司联创宏声提供担保余额为5,892.5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57%。若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申请对外担保额度为695,90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85.13%,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686,900万元,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9,000万元。

  公司目前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形,不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担保公告首次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七、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2—050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子公司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简称“联益光学”)鉴于经营发展需要,拟向超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联科技”)采购图像传感器(sensor)部件。为了保证上述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将为上述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联益光学向超联科技支付的全部应付款)提供最高限额为5,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连带责任信用担保,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本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MA35G1MP14

  注册资本:玖亿零壹佰柒拾伍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曾吉勇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99号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光电成像及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从事光学元件、摄像 头模组、光电显示模组、光电子元器件等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显 示及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光学仪器、光电仪器的研发、生产、销售。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联益光学股权结构如下: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联益光学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联益光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保证人)名称: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

  3、债权人名称:超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5,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5、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信用保证

  截至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四、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联益光学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联益光学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本次担保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虽然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被担保方未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87,510.67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29.70%,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81,618.17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28.13%;江西联创对其参股公司联创宏声提供担保余额为5,892.5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57%。若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申请对外担保额度为695,90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85.13%,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686,900万元,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9,000万元。

  公司目前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形,不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担保公告首次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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