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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李宏伟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德学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世双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国家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2年1月1日起根据该通知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并根据该通知对上年同期试运行销售业务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受限电影响情况

  由于电力供应紧张,自2021年5月10日起,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电网”)对云南省内电解铝企业实施有序供电,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神火”)供用电总负荷大幅降低,被迫陆续停运20万吨,在产产能降至55万吨,二系列三段15万吨也未能如期启动。2021年8月份开始,受当地能耗双控政策叠加影响,云南神火已投产的75万吨产能继续限产至37.50万吨,产能利用率最低降至41.67%。

  2022年以来,由于枯水期来水偏丰,云南电力供应不断缓解,自2022年2月2日起,云南电网对云南省内电解铝企业实施有序恢复供电,云南神火供用电总负荷大幅增加;随着电力供应不断充裕,云南神火原停产的产能及原已建成尚未启动的剩余15万吨产能已陆续启动,90万吨产能将于4月底全部投产。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宏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德学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世双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二十二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龙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1.5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新龙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行使决策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神火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6】号)核准,公司向16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330,961,809股,发行价格6.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048,653,597.71元,扣除发行费用24,665,527.0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023,988,070.6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2月8日全部汇入公司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且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348484_R02号验资报告。公司(含子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次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存储情况及暂时闲置的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02亿元,除3.50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外,剩余募集资金1.52亿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按照目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计划,预计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同意新龙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1.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新龙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行使决策权。

  (二)募集资金投资范围

  为控制投资风险,新龙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等保本型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并且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有)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

  新龙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所得的投资收益全部归新龙公司所有,并将用于募投项目。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新龙公司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投资的实际进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该事项的审议、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六)本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新龙公司以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控制及审计部负责对公司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持续的检查和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5、优化并完善现行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流程,在加强内部审计的事前审核与监管的同时,加强对募集资金操作人员、直接管理人员及对涉及募集资金审批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再培训,强化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敏感性,确保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规范性。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六、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在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投项目因建设需要,实际投资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可随时结束现金管理业务,以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七、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监事会第八届十六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后,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五)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神火股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的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神火股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第八届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第八届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在保障全体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监事会第八届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公平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20日前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均为亲自出席),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以签字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44)。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龙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1.5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新龙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行使决策权。

  监事会对该议案审核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4月21日收到曹兴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曹兴华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由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火集团”)推荐,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陈光先生、孙洪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并提请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在本次股东大会的监事选举中,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实行累积投票制度,差额选举产生1名监事,其任期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监事会第八届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一)陈光先生,46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会计师,曾任河南神火铝电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科长、科长、本公司下属铝业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煤业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本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主任、财务部部长、本公司下属铝电公司总会计师等职务,现任神火集团财务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曾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除在公司控股股东神火集团任职外,陈光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孙洪岩先生,35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矿山工程师,曾任左权晋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工程科副科长、神火集团综合办公室副科长等职务,现任神火集团综合办公室科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洪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洪岩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曾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除在公司控股股东神火集团任职外,孙洪岩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八届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在保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宏伟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20日前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九名(均为亲自出席),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签字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44)。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龙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1.5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新龙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行使决策权。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方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6)。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6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方案已经董事会第八届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方案已经董事会第八届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14:5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9:15-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6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光明路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1、该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公司监事会第八届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2、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该提案为差额选举监事事项,在2名候选人当中按得票多少选举产生1名监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即: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本提案中,累积投票的总票数为其所持股份的1倍,超过的为无效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需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5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3、现场登记地点: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光明路公司本部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4、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以书面通讯或传真等非现场方式登记时,相关登记材料应不晚于2022年5月10日下午17:00送达登记地点,须请于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络方式。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0-5982722/5982466

  传真:0370-5180086

  电子邮箱:shenhuogufen@163.com

  联系人:李元勋  肖  雷

  通讯地址: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光明路

  6、会议费用: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特别提醒

  受全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结合国务院、各级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尽量减少非本单位人员进入、减少员工聚集和集体活动、缩短会议时间、控制会议规模等相关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坚决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的通知》,公司建议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尽量减少现场出席。

  根据防疫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5月9日17:00前)与公司联系,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等防护用品,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33

  2、投票简称:神火投票

  3、填报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范围和对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授权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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