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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2-031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暨2021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暨2021年度董事会通知于2022年4月6日以通讯、网络或其他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并于2022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邱奕博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2-04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2-04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陈三联先生、杨柏樟先生、杨柳勇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摘要:2021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055.49亿元,较年初上升13.88%,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89.80亿元,较去年同期上升49.2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08亿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0.94%,基本每股收益0.94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5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2021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4.08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00亿元。同意公司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进行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为了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建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3,666,280,0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733,256,002.8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公司在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之前发生增发、回购股份、可转债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比例不变,调整相应的总股本。

  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暨2021年度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函,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暨2021年度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暨2021年度董事会所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9年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投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0万吨差别化功能性纤维提升改造项目”、“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差别化纤维节能降耗提升改造项目”、“年产25万吨环保功能性纤维提升改造项目”、“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拟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4,371.72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合计1,085.19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01《关于向关联人销售商品、产品的议案》

  拟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新材料”)签订2022年度《产品购销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2022年度公司向逸盛新材料销售PX和醋酸,其中:PX销售金额预计不超过310,000万元,醋酸销售金额预计不超过41,670万元。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锦纶”)签订2022年度《产品购销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2022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恒逸锦纶销售二氧化钛等辅助材料,预计销售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由于恒逸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恒逸锦纶为恒逸集团控股子公司,而公司董事长邱奕博先生同时为恒逸集团股东、董事,副董事长方贤水先生同时为恒逸集团董事,董事倪德锋先生同时为恒逸集团总裁、董事。

  由于公司副董事长方贤水先生担任逸盛新材料的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本子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8条规定,邱奕博先生、方贤水先生、倪德锋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子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02《关于向关联人采购商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恒逸锦纶签订2022年度《产品购销合同》,主要内容为2022年度公司向恒逸锦纶采购锦纶切片,预计金额不超过1,770万元。

  由于恒逸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恒逸锦纶为恒逸集团控股子公司,而公司董事长邱奕博先生同时为恒逸集团股东、董事,副董事长方贤水先生同时为恒逸集团董事,董事倪德锋先生同时为恒逸集团总裁、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本子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8条规定,邱奕博先生、方贤水先生、倪德锋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子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对杭州璟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杭州璟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3)。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详见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0)。

  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暨2021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2-040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3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2年5月17日9:15-2022年5月17日15:00。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恒逸·南岸明珠3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相关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和相关公告。

  3. 上述议案1至议案9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此次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至议案9为普通表决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

  5.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持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个人股东指印和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亲赴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以通过邮件或传真报名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恒逸·南岸明珠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莎莎;

  联系电话:0571-83871991;

  联系传真:0571-83871992;

  电子邮箱:hysh@hengyi.com;

  邮政编码:311215。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六、备查文件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暨2021年度董事会决议及公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3

  2.投票简称:恒逸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书有效期限:2022年    月    日——2022年    月    日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说明:

  1.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同一议案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备注:授权委托书复印、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2-039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更好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具体如下:

  1、时间:2022年5月6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

  2、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3、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邱奕博先生、公司财务总监毛应女士、董事会秘书郑新刚先生以及公司独立董事、保荐代表人等参加。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2-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万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续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邱奕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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