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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2-024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2年5月17日下午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石排段157号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注:1.00代表对提案1进行表决;2.00代表对提案2进行表决,以此类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提案十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均为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林丽彬女士、张志勇先生、李洪斌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已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及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法人股东持单位持股凭证、法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股东代理人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代理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及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石排段157号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舒丹、张智慧

  (2)会议联系电话:0769-86921000-8929;传真:0769-81701563

  (3)联系电子邮箱:ir@mnc-tek.com.cn

  5、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902”,投票简称为“铭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不设总提案。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在规定时间内送达、邮寄或传真(传真号:0769-81701563)到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石排段157号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邮政编码:5233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致: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受托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照本人(公司)于下表所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对于可能纳入会议审议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公司)未做具体指示的提案,受托人(□享有 □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 □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为本人(公司)承担。

  

  说明: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2-015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叶子红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4日以邮件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子红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相关规章制度,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符合内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021年度,公司未出现过重大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的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3、审议《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为了保证公司后续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审议《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审议《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审议《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现行薪酬体系制定2022年监事薪酬计划,具体如下:

  公司监事薪酬按公司统一的薪酬体系执行,按其兼任的其他岗位领取薪酬,由月薪和年度绩效奖励构成。

  2022年度如出现新入职监事,薪酬同样按公司统一的薪酬体系执行,按其兼任的其他岗位领取薪酬,由月薪和年度绩效奖励构成。

  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叶子红先生的2022年度薪酬方案,监事叶子红先生回避了表决。

  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郑庆雷先生的2022年度薪酬方案,监事郑庆雷先生回避了表决。

  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利晓君女士的2022年度薪酬方案,监事利晓君女士回避了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如下表所示:

  

  2021年,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9、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对章程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1、审议《关于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公司均为公司子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皆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允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该公司获得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以支持其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本次提供担保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2、审议《关于参股公司还款计划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参股公司还款计划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3、审议《关于终止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终止与广东清远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通信光电子产业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该项目用地尚未进行公开出让,导致公司无法推进该项目,投资项目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投资协议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2-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合并利润表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合并现金流量表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杨先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勋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清仕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杨先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勋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清仕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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