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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22年4月27日起,增加德邦证券为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新增代销基金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三、 重要提示

  1、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同一基金不同份额之间不支持相互转换。

  3、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安颐中短债双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安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D类基金份额、银华季季盈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元,其余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0元。如代销机构开展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满足上述规定后如有不同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4、银华岁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短期政策性金融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目前处于封闭期,具体开放日期以本公司后续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

  5、银华安颐中短债双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最短持有期为两个月,敬请投资者留意。

  6、银华季季盈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3个月的滚动运作期。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敬请投资者留意。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增加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亚正行”)签署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4月27日起,增加诺亚正行为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新增代销基金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 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元。如代销机构开展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满足上述规定后如有不同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3、 本公司已于2022年2月18日发布公告,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自2022年2月21日起暂停办理50万元以上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4、 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C类份额之间不支持相互转换。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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