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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上接D435版)

  公司过去多年一直深耕海外市场,始终走高端化路线,通过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在欧美汽车后市场有较强的品牌知名度及影响力。因此凭借公司丰富的海外市场经验、品牌积累、中国企业的供应链优势以及充电桩产品突出的性能优势,公司交流充电桩产品2021年已获得欧标测试认证,并快速打入欧洲市场。未来,新能源业务将继续对标行业标杆企业,加速切入高质量的国际市场,充分发挥公司的全球化优势,实现稳定快速增长,致力于成为新能源汽车后市场服务产业的领跑者。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汽车行业变革浪潮已然扑面而来,随着5G、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迅速走向规模化商用,新能源、新材料等技术加快与汽车产业的融合,未来汽车及汽车后市场产业将形成以智能化、网联化、新能源化为载体创新驱动的商业模式,围绕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技术重构价值链,主要趋势和发展影响如下:

  (1)智能网联化引领汽车行业变革,电子电气(“EE”)架构向集成式推进

  随着汽车功能的不断增加,智能汽车或将延伸智能手机的升级趋势,通过 OTA 技术实现性能的提升与功能的拓展。在分布式架构阶段,整车功能的迭代主要依赖于 ECU 数量的累加来实现,而上百个功能各异的 ECU 均由不同的供应商所提供,其上层也均运行着不同的嵌入式操作系统及软件,因此导致了汽车无法进行数据的有效传输及功能的集中处理。而在“软硬件共同定义时代”,汽车架构将演化至集中式的 EE 架构,域控制器的出现将集成大量 ECU功能,并推动软硬件以及通信架构进一步升级,使汽车具备 OTA 能力,以实现车载性能/功能的在线升级,从而有效缩短了汽车的迭代周期,并减少了线下召回的成本。

  (2)新能源趋势催生不同汽车后市场服务需求

  在碳排放压力下,目前全球已有多个国家或地区宣布燃油车禁售时间表,从时间节点来看,挪威及部分国家中心城市将于2025年最早禁燃,随着荷兰、德国、印度、英国等国家将于2030年集体禁燃,全球进入密集禁燃期。根据Bloomberg New Energy Finance预测,到2025年全球新能源汽车的销量将达到1100万辆,渗透率达到11%,同年燃油汽车销量将达到拐点,步入下行趋势;到2030年全球销量将继续攀升至3000万辆,渗透率达到28%;到2040年全球销量有望达到6000万辆,渗透率提升至55%。

  随着新能源车普及率的逐步提升,充电基础设施、相关维保服务产品及专业技术的配套需求将随之增加,为充电桩市场及新能源汽车后市场带来巨大的机遇。

  从欧美的充电桩市场来看,欧美的汽车测试标准和法规相较于中国市场而言更为严苛,中国“桩企”出海要想获得海外市场认可,还需在当地解决充电桩安装、零部件维护等多方面的售后服务,因此对于有丰富的海外市场拓展经验、全球化市场布局且品牌知名度高的中国桩企,有非常大的先发优势以及广阔的海外市场空间。

  (3)国内汽车后市场发展利好独立后市场服务方

  历经近20年高速发展后,中国汽车存量市场即将一跃成为全球最大单一市场,不断攀升的汽车保有量和平均车龄保证了中国后市场持续的增长潜力,也进一步加速了行业的变革与整合。根据德勤发布的《2020中国汽车后市场白皮书》,2025年中国汽车后市场规模将达到1.7万亿。国内车龄的老化将进一步加速其从4S店体系流失,利好第三方维保行业发展。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计,在2010-2018年间,我国保有期在5年以上的车辆占比呈逐年上升态势,保有期在5年以上的车辆占比从39%提升至47%,车龄的增长一方面将直接带来更多的维保需求,另一方面随着车龄突破质保期限,消费者对4S店体系的依赖性也会逐步降低,更多转向独立后市场服务方,为整体后市场尤其是独立后市场的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宁嘉慧持有公司28.90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且该部分股份全部归属李红京所有。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宁嘉慧持有公司28.90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且该部分股份全部归属李红京所有。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5,371.27万元,同比增长42.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3,873.62万元,同比增长1.3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875.0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924.94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2月10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2月10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9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 “道通科技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道通科技新能源产品研发项目”及“汽车智能诊断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投资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负面影响。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可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该行为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道通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道通科技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对道通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3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管理层2022年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2022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及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2022年度根据需要分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含一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额度、进口押汇额度、信用证、抵押贷款等),额度总计不超过30亿元,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营业务相关或相近的投资活动等,以提高公司的盈利规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授权公司管理层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4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

  公司管理层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概述

  鉴于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涉及海外多个国家,公司的外汇结算业务量较大,主要以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为主。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日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合同及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信用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一方合同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4、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5、法律风险: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品。

  2、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的交易规模,公司只能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衍生品交易。

  3、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和外汇衍生产品,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4、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5、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6、公司定期对外汇衍生业务交易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衍生品公允价值分析及会计核算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为了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外汇风险及有效控制外汇风险带来的成本不确定性。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董事会《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8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统称“财政部”)2021年11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以及2018年12月7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公司决定根据相关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要求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原因

  2021年11月,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

  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根据以上要求,公司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发生的运输费用,原计入“销售费用”,现根据《实施问答》的规定,计入“营业成本”。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上述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利润

  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将为履

  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4、本项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按照财政部《实施问答》的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 日起已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并追溯调整 2020 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

  (二)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原因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本项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变更相关会计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但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与之相关的现金流出,由“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重分类至“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进行必要调整。新租赁准则所致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的变更和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9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是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所处行业、公司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80,908,752.93元。公司拟以实施2021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0,946,62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5,094,662.50(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2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近年来,欧美各国陆续推出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新能源产业蓬勃发展,全球电动汽车销量迎来爆发式增长,叠加2022年俄乌战争爆发、国际油价飙升等因素,能源危机问题凸显,加速了电动车销量的持续走高。随着新能源车普及率的逐步提升,充电基础设施及相关维保服务的产品和专业技术的配套需求将随之增加,为新能源汽车后市场带来巨大的机遇,公司需要积极投入资金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和实施战略布局。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2021年,公司依托于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进行新能源汽车的电池储能及充电桩快速充电等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同时结合UltraEV系列产品,打造新能源汽车的完整生态链,提供系统性解决方案,聚合终端车主、维修店、主机厂、充电运营商等多个领域客户群体,提供更完善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检修解决方案。公司2021年研发投入52,257.97万元,同比增长84.10%,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23.19%,增加5.20个百分点。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8,736,178.92元。

  2022年,公司资金需求主要来源于以下几方面:

  1、持续推进关键技术积累和新产品研发,以巩固技术优势,丰富产品品类,保持长期竞争力;

  2、强化产能保障,维护供应链长期安全;

  3、加大战略备货,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

  4、随着销售规模持续扩大,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大幅增加。

  考虑到上述原因,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确保公司持续成长,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以保障上述经营目标的实现。

  (四)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

  鉴于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需要保持高额研发投入,以加强团队建设,保证技术积累、产品研发进度。同时,需要进一步投入资源加强产能保障。因此,公司需保持充足的资金以应对经营风险并满足持续发展需要。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2021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产品研发及项目投资相关资金需求。未来公司将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考虑到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0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用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资金均为公司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委托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60,000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对投资理财产品业务履行日常审批手续,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规范运行,并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2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4月25日,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3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875.0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924.94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2月10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2月10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9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 “道通科技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道通科技新能源产品研发项目”及“汽车智能诊断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7)。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449,243,220.81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30,000,000.00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94%。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3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3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文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规的要求。

  保荐机构对道通科技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5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天健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0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合计较上一期费用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整体经营规模扩大以及子公司增多。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天健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等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了解和评议,认为天健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担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我们事前审核,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并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历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业务;此次聘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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