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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以上修改涉及部分条款的增加与删除,公司章程中原各条款序号依此相应 调整,条款中涉及引用其他条款序号变化的亦同步调整。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变更、备案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修改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改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新增《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7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诺生物”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关于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7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7.90元,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2,801,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5,198,500.0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4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78.45万元,2021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管理费净额为159.97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8,501.37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20,000.00万元、向眉山汇龙药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眉山汇龙”)进行增资5,000.0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就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前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及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由于公司本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8,519.85万元,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4,851.49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年度,公司已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和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说明:募投项目“年产395千克多肽原料药生产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满产状态日期为2025年8月。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2022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制剂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满产状态日期为2025年8月。“工程技术中心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2年12月。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8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天健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给天健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60万元。

  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2022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进行审查,认为天健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在与公司合作过程中,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天健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要求。续聘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天健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条件,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可以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业务的要求。关于本次聘任该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天健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作为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9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监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该议案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预计2022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是基于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违反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预计2022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属于正常商业行为,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并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基数为公司该年度的同类业务(预计或实际)发生额;

  2、 上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 本次预计金额期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4、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采用的是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数据。

  (三)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 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成都格莱精密仪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丹明

  注册资本:14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甲子东道137号(工业集中发展区)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色谱仪器;货物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明令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依法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凭其批准文件经营)。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成都格莱高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84.28571%股份,陈开明持有其15.71429%股份。

  2021年主要财务数据(币种:人民币):总资产为3,687.95万元;净资产为1,736.9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879.70万元;净利润为79.67万元。

  2、北京海合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战江

  注册资本:1700.628931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0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37号7幢16层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医药技术培训、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中介除外);销售化工产品;药学研究与试验发展;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市场调查;道路货物运输。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71.39178%股份,贾培勤持有其23.60831%股份,宁波新京茂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其4.99991%股份。

  2021年主要财务数据(币种:人民币):总资产为11246.12万元;净资产为8,247.5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2,140.39万元;净利润为1,725.74万元。

  3、海南佳丰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霞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4日

  注册地址:海南省老城开发区南一环路1公里处北侧海南生态软件园A-08栋二层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保健品、化工原料、医药用包材、化妆品、个人卫生用品、日用品、医疗器械的销售;医药产品技术开发及转让;先进医疗设备、医用材料、生物医学工程产品的研发;药品市场调查、宣传、推广、医药信息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商务、药品研发、技术服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2021年主要财务数据(币种:人民币):总资产为 43,388.42万元;净资产为16,424.1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60,863.29 万元;净利润为6,746.35万元。

  4、四川熔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范文林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25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经开区嫘祖大道规划馆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研发、推广、服务;废有机溶剂收集、储运、处置及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的收集、储运、处置及综合利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成都赛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41.6%股份,为其控股股东。

  2021年主要财务数据(币种:人民币):总资产为13,609.23万元;净资产为9,182.2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11.59万元;净利润为-841.27万元。

  (二)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 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销售商品及货物、提供劳务及接受劳务等,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市场原则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在预计的额度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 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 需要。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是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符合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 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有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上述交易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述圣诺生物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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