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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公募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变更的公告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相关规定,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管理人”)采用独立第三方基金评价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与基金管理人的评级结果相结合的方式,在银河证券评级结果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确定基金最终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

  参考银河证券发布的《关于部分基金类型调高适当性风险等级以及新老划断分步实施的通知》,本公司对旗下公募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进行重新评估,决定对部分公募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进行调整(具体见下表“风险等级变化一览表”)。

  本次风险等级的调整事项自2022年4月28日起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基金风险等级的变化以及对投资决策带来的影响。

  风险等级变化一览表

  重要提示:

  1、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根据投资者适当性法律法规对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不同,因此不同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可能存在不同。

  2、投资者购买基金后,所购买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可能因市场或运作情况等影响而发生调整,并可能超出投资者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从而可能产生不利后果和损失。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风险等级的变化并谨慎决策,以确保自身的投资决策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本公司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请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详阅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基金公告,了解基金具体情况。

  其他事项: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0755-83160000)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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