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685 公司简称:迈信林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结合2022年度公司发展规划,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自成立以来,公司专注于航空航天零部件的工艺研发和加工制造,在航空航天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生产、运营经验,形成了精密制造技术。2015年以来,公司在航空航天领域逐步形成了多项核心技术,加工产品的复杂度、精度不断提升,从以管路系统连接件、专用标准件及组件为主发展到以整体结构件为主,并拓展了飞机装配工装业务,产品结构、客户结构持续优化,直接向航空工业下属的主机厂销售占比持续提升。在立足航空航天领域的同时,公司将积累的精密制造技术逐步推展至多个行业,包括汽车、电子等领域,形成了民用多行业精密零部件业务。
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涉及航空航天、兵器、船舶、电子、汽车等领域,根据客户类型、生产经营模式等特点,可分为航空航天零部件及工装、民用多行业精密零部件两大业务板块,基本形成了“军品为主、民品为辅”的两翼发展格局,成为同时具备机体零部件、发动机零部件和机载设备零部件综合配套加工能力的民营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商。
报告期内,在航空航天零部件及工装业务板块,公司形成了整体结构件、高精度壳体、管路系统连接件、专用标准件及组件加工服务,以及飞机装配工装产品销售等核心业务,应用于航空航天、兵器、船舶、电子等多个领域;公司民用多行业精密零部件的种类较多,主要应用于汽车、电子等行业,可分为精密结构件和电子控制类产品两大类。主要产品包括汽车发动机阀体、半导体封测设备腔体、电磁屏蔽柜等。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专注于航空航天零部件的工艺研发和加工制造,同时将积累的精密制造技术逐步推展至多个行业,包括汽车、电子等,形成了航空航天零部件及工装、民用多行业精密零部件两大业务板块,从而实现收入和利润。
2、研发模式
公司秉持精益求精的研发理念,以先进技术服务科技强军为目标,建立了先进、高效的研发体系,坚持自主研发、合作研发与吸收创新相结合。公司的研发主要为工艺设计,此外还包括产品设计。
(1)工艺设计:工艺设计主要是公司围绕客户提出的产品设计要求,从原材料测试和选择、制造可实现性、性能目标等方面进行同步研发,也是对零部件设计特性要求、使用稳定性、可靠性以及经济性进行验证的过程。
(2)产品设计:产品设计是新产品的开发,是公司自行提出产品设计要求并进行研发设计、产品试制,如铝合金导管柔性连接卡箍等。
3、采购模式
公司由采购部统一采购生产经营物资,并制定了《采购管理办法》《来料检验管理规定》《供应商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确保对采购过程的有效管理。公司根据订单情况、生产作业计划、业务需求等进行采购,在合格供应商名录内采用询议价方式选定供应商,采购的生产物资须经质量部检验合格后办理入库。
公司执行合格供应商审核制度,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建立了供应商考核体系,主要对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供货价格、交货时间等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不断优化供应商结构。
4、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订单拉动式生产模式。综合客户长期订货计划、客供料来料预期及客户当期实际配套需求,依据具体产品工艺路径等情况,组织人员、设备、材料、辅料工具供应,保障物流仓储、生产环境,协调生产进程,满足质量要求与如期交付。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将部分工序委托给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完成。对于工序委外,公司建立了完整的全流程管控体系,对其进行严格的质量管控,以保证加工质量。
5、销售及定价模式
(1)销售模式:公司的销售工作主要由市场部负责。公司航空航天零部件及工装业务均采用直销模式;民用多行业精密零部件业务以直销模式为主,少量采用经销模式。
(2)定价模式:
1)对于航空航天零部件加工服务:公司通常会依据加工产品实现工艺的复杂程度、预估工时、工装工具消耗情况,参考行业平均价格等因素,进行合理报价,双方协商后,经过客户核价、审价过程,最终确定价格;
2)对于飞机装配工装产品销售:公司通常会依据产品实现工艺的复杂程度、预估工时、原材料成本,参考行业平均价格等因素,进行合理报价,最终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3)对于民用多行业精密零部件:公司通常会依据产品实现工艺的复杂程度、预估工时、原材料成本、工装工具消耗情况,参考行业平均价格等因素,进行合理报价,最终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的发展阶段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集中在航空航天、兵器船舶电子、汽车、民用电子四大领域,其中,航空航天领域收入和利润在公司所有业务中占比最高,且均占到公司总收入和总利润的30%以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 指引(2012 年修订)》,属于“C3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 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7)》,属于“C37 铁路、船 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就产品或服务具体应用领域而言,公司主要从事飞机零部件的工艺研发和加工制造,所处行业为航空零部件制造业。
我国航空零部件制造产业链的市场参与主体众多,上游为制造航空零部件所需的各种金属或非金属等原材料及辅助材料、加工设备,下游则包括整机制造、航空发动机制造和航空维修三大部分。围绕航空制造业的产业布局,我国航空零部件制造行业基本形成了以主机厂内部配套企业为主,各航空科研机构、合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形成有效补充的市场格局。目前,军用航空零部件制造属于有限开放行业,而民用航空零部件制造则暂无相关限制,由于我国航空零部件制造尤其是军品领域开放时间较短,且行业准入有一定要求,行业内竞争者数量尚不多,但随着行业准入制度的逐步完善及航空制造业利好政策的落地,未来将有更多社会资本和民营企业进入该领域,市场竞争将更加充分,行业的市场化程度有望不断提升。
受益于我国低廉的劳动力成本,与国外零部件制造企业相比,我国零部件行业整体具有较为明显的成本竞争优势。目前,我国汽车零部件不仅可以满足国内市场需求,部分还对外出口进入国际汽车零部件市场,汽车零部件产品已经融入了跨国公司的全球采购体系。另外从发展趋势上来看,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不断向专业化转变,部分国内零部件制造企业生产规模、研发实力和整体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出现了一些在各专业细分领域国内竞争优势明显、并具有一定全球竞争力的零部件制造龙头企业。
(2)行业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军品定型周期较长,整体不具有周期性
航空零部件属于典型的订单生产模式。军方客户会根据需求制定飞机采购计划,并与主机单位签订采购合同,主机单位根据军方合同分解生产计划,并按该计划向配套供应商进行采购。配套供应商在接收到采购需求后,需对必须解决的关键性技术问题进行研究,研发阶段所需时间较长,期间需要进行大量的测评试验和返工总结,若下游客户整机验收进度有所调整,也会增加项目开发时长;同时,相应产品在正式批量投产前需要经客户验收,进行全面考核。因此军品定型周期较长且不具有周期性特征。
2)受下游客户交付影响,存在季节性波动
飞机零部件最终用户主要为军方、主机厂和民航企业。因航空制造业生产特点,其流程需经过原材料采购、零件制造、部件和整机装配、最终交付等过程,一般生产周期从数周、数月到数年不等。对于主机厂配套供应商来说,下游客户一般在年初制定生产计划,对不同装备的年度采购计划会有波动,根据产品计划安排和交付进度,结算往往集中在下半年,这使得行业内企业收入通常下半年占比相对较高,存在季节性波动。
3)军品定制化程度高,具有排他性
军品具有个性化、小批量、多批次的特点。军工客户对产品的应用环境、指标、参数、性能等具有特殊要求,作为配套供应商需要根据客户要求进行工艺改进。同时,由于军工客户对物资的需求可能出现时间周期短、数量不确定的情况,要求供应商具有快速应变能力,需要充分理解军工客户的需求特性,在更短的时间内做出更准确的反应,并具备相应的协调、生产能力。一旦成为某产品的配套供应商,由于军品定制化程度高的特点,供应商通常能和军工客户保持长期的合作关系,军品一旦列装批产,如无重大技术更新或产品问题,军工客户原则上不会轻易更换该类产品供应商。
4)行业在技术、资质、资金等方面壁垒较高
军品生产领域有其特殊的规律,质量要求高、生产管理严、服务周期长,环境适应性要求苛刻,初入军工行业需要比较长的适应期,行业壁垒较高。
ⅰ资质壁垒
在航空航天领域,出于产品质量可靠性、安全性、稳定性等要求的考虑,相关企业必须取得相应资质和认证方可进入客户合格供方目录。军用航空零部件领域,主要客户为国有大型军工集团,供应商首先须取得军工业务相关资质,并通过国防组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后须通过目标客户对公司的文件资质审核、现场审核、样品试制等,审核通过后进入客户合格供方目录。民用航空零部件领域,波音、空客、中国商飞等要求从事民用航空产品转包生产的供方通过AS91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相应的供应商综合能力评审,企业取得第三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是市场准入的先决条件之一。前述资质的取得不仅需要企业具备较强的研发、技术、装备实力,且考察周期较长,成为进入本行业的条件之一。
ⅱ技术壁垒
航空零部件制造属于高技术含量的精密制造领域,其加工材料大多为专用的钛合金、铝合金、不锈钢和高强度耐热合金等,需要加工成各种结构复杂的零件,如飞机肋类、梁类、框类、接头类以及各种形状的结构件,其形状复杂异形,加工难度大,加工精度和产品质量可靠性要求高。一批航空零部件先入企业通过对先进设备的操作使用和工艺技术研究,在长时间对高精度零部件的加工制造过程中,聚集和培养了大量的专业技术人才,积累了专业的工艺技术和研发能力,确保了产品制造的安全性和良品率。为此,进入航空零部件制造领域,必须有一定的专业人才、技术储备和研发实力。
ⅲ资金壁垒
目前航空零部件的制造工艺越来越复杂,材料使用越来越先进,对所需设备要求高,设备价值昂贵,使得相关企业需进行较大的资金投入购置价值较高的设备,以达到较高的生产工艺技术水平,方能满足生产需要。同时,军品研发、生产的投资回报具有不确定性,航空零部件制造行业各层级分包、转包的模式导致其收款周期较长,对流动资金也有一定要求。以上因素导致进入航空零部件制造领域需要一定的资金规模。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公司是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商
自成立以来,公司已承担多种型号航空航天零部件的工艺设计和加工制造,涉及飞机机身、机翼、尾翼、发动机、起落架、机电系统、航电系统等,是同时具备机体零部件、发动机零部件和机载设备零部件综合配套加工能力的民营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商。2019 年以来,公司充分发挥核心技术优势,着力拓展航空发动机、飞机起落架领域的业务。公司依靠自主研发,实现技术突破,已掌握机匣、整体涡轮盘等航空发动机零部件及起落架主架体的加工制造能力。
(2)公司产品及服务受到知名客户广泛认可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形成了航空航天零部件及工装、民用多行业精密零部件两大业务板块。在航空航天零部件及工装业务板块,公司客户覆盖航空工业、中国航发、航天科技、航天科工、中国兵工、中国船舶、中国电科等军工集团,并多次获得客户授予的“年度优秀供应商(A 类)”等荣誉称号。在民用多行业精密零部件业务板块,公司进入了丰田、大众等知名企业的供应链体系中。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航空先进装备需求驱动零部件高性能制造
航空航天产品对可靠性、性能及使用环境等要求较严格,因此在制造时使用的材料也大多为复合材料、高温合金以及钦合金等具备良好的耐热性、韧性、耐腐蚀性、抗疲劳性等多种良好性能的特等材料。
航空航天先进装备制造的需求和发展,对航空零部件制造提出了高性能的要求。传统的零部件制造方法只需按精确设计的零件几何尺寸及公差要求进行制造,而高性能制造方法以精准保证零件或装备的透波、传热、导流、动力学等高端性能要求为主要制造目标,具有曲面复杂、材料超硬、超脆、超黏等难加工特征,与几何精度、材料、结构、制造工艺过程等多因素密切相关且具有复杂关系,涉及零件尺寸、表面完整性与其性能的关系建模、基于性能的制造过程控制方法,以及面向极限精度制造的新工艺新方法探索等诸多方面。
(2)航空零部件产品数字化和制造过程的智能化
在航空零部件的制造过程中,数字化管理主要包含了数字化样机、设计、加工等管理工作,只有不断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才能确保产品在不同阶段实现有效的数据共享。应用 MES 管理系统对数控生产工厂的数字化工作间进行管理成为航空零部件制造业的发展趋势。
同时,国家正在大力倡导智能制造,作为制造业的尖端行业,航空零部件制造也有望在制造过程中进一步集成感知、处理和反馈装置,实现对加工过程的监控与优化。通过构建智慧工厂体系,航空零部件制造商能在生产过程中充分利用物联网技术实现设备间高效的信息互联,实时获取生产设备、物料、成品等相互间的动态生产数据,满足监测需求,提高生产过程的可控性。通过高度智能化的自动化生产线,满足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需求,提高生产效率、优化生产成本。
(3)航空零部件行业市场化进程持续推进
目前,军用航空零部件制造属于有限开放行业,而民用航空零部件制造则暂无相关限制,随着社会生产力的逐步提高,民营企业技术和生产水平提高,军用技术逐渐转向民用,促进民用产业技术升级。同时,随着行业准入制度逐步完善、航空制造业利好政策落地,未来将有更多社会资本和民营企业进入该领域,市场竞争将更加充分,极大推动航空零部件行业的市场化进程。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320,719,681.94元,上年同期288,633,639.4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962,035.15元,上年同期51,199,325.91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46%;归属于上市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671,255.93元,上年同期44,194,686.65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97%。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系下游行业需求增长,公司来自航空航天零部件及工装业务板块的来料加工订单增加;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一系新厂房和新设备的逐步投入使用,报告期内新增折旧费用为8,535,489.13元;二系当期新品单件、多批次生产增加导致产品毛利率下降;三系与上年相比,报告期内公司取消了口罩业务。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2-016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够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21年3月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895号《关于同意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96.6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0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5,225.9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0,014.34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号第ZA9054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2-015)。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仅投资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够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并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现金管理业务,确保现金管理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六、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够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相关法规,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为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仍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2-021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等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旨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性资金的情况下,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开展和日常资金使用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整体风险可控,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迈信林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迈信林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2-024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手续。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手续。
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上修订的内控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2-025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太湖街道溪虹路1009号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3-11、13、14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4-10、12-14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友志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参会登记,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电子邮件须在2022年5月17日下午16:00前送达公司。
4、登记时间、地点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2年5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前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太湖街道溪虹路1009号公司一楼会客室办理登记手续。
5、请股东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太湖街道溪虹路1009号
联系人:吴肖静
联系电话:0512-66591666
电子邮箱:maixinlin@maixinlin.com
传真号码:0512-66580898
2、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3、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2-019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
授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苏州飞航防务装备有限公司、苏州佰富琪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江苏蓝天机电有限公司
● 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921.34万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921.34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友志先生及其配偶对公司担保余额为4,000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为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5,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有关业务。具体授信额度分配及业务品种、期限、利率、费率等条件由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金额,实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上述授信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同时,基于上述综合授信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将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友志先生及其配偶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公司无偿为子公司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类型,具体担保金额、期限和方式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子公司范围内进行调剂。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本次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苏州飞航防务装备有限公司
(二)江苏蓝天机电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经营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所涉及的一切相关事宜。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独立董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授信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仍需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迈信林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授信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921.34万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921.34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友志先生及其配偶对公司担保余额为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7.1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5.68%。公司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2-022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
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相关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 概述
(一)主要情况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按照相关要求自2021年1月1日期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1、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公司按照相关要求自2021年1月1日期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3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三)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0年可比数据。上述新租赁准则实施预计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2018年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