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4月25日,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翱捷科技”)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4,9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8%。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2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6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83.0089万股,发行价格为164.5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8,272.2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3,648.8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4,623.47万元,超募资金为416,623.4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10日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046号《验资报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为本次的募集资金开设了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416,623.47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24,9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8%。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和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4,9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4,9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4,9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4,9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同意翱捷科技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4月25日,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翱捷科技”)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实施主体的基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也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2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6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83.0089万股,发行价格为164.5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8,272.2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3,648.8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4,623.47万元,超募资金为416,623.4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10日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046号《验资报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为本次的募集资金开设了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三、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及操作
(一) 使用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相关的支出涉及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薪酬费用,一方面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工资等支出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支付;另一方面上述人员工资等薪酬费用需要按照人员工时投入归集在相应募投项目。为确保募投项目款项及时支付,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先以自筹资金从基本存款账户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后续按月统计归集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金额,于每月第十个工作日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等额置换公司自筹资金已支付的款项。
(二) 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募投项目人员投入情况按月制作统计汇总表,对上个月参与公司募投项目人员(包括公司及其子公司人员)的薪酬费用明细进行归集,经研发部门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提交财务部,财务部编制使用自筹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汇总表,并报财务总监审批。
2、公司财务部根据汇总表,将所统计上月发生的以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经公司付款流程审批后,统一将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基本账户。
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 的核查与问询。
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银行对工资发放、社保、公积金扣缴账户的要 求,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 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投项目的正 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前期公司发生的以自筹或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符合要求的,将按照上述操作实施置换。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和承诺
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银行对工资发放、社保、公积金扣缴账户的要求,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以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以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9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科苑路399号10幢7层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9日
至2022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项。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4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8、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建议优先选择网络投票方式参会
为配合政府和公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安排,维护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和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降低公共卫生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现场参会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05月17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科苑路399号10幢7层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的方式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于2022年05月17日下午16时前送至公司。
(6)特别提示: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此外,请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上海市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规定和要求。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科苑路399号10幢8层(名义楼层9层)
联系电话:021-60336588*1188
邮箱:ir@asrmicro.com
联系人:韩旻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主要原因为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不符合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1年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15,974.38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由于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且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2021年度拟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也不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鉴于母公司当前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也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因此2021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也不进行利润分配。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也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戴保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新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13,346.83万元,增长31.48%。尽管整个半导体行业呈现产能紧张的情形,公司芯片销售仍然保持快速增长,实现营业收入的同比增长。
2022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3,229.0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为3,834.04万元,较去年同期减亏分别为15,046.58万元和14,769.08万元;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为-0.08元,比去年同期大幅减亏0.41元。大幅减亏主要系收入增长较快,收入的规模效应带来毛利贡献大幅增长。
2022年第一季度研发费用22,275.35万元,同比减少2.38%,相对持平。主要系研发计划阶段性的不同,导致2022年第一季度相对去年同期流片费用减少。但是,公司今年仍将维持在研发上的高投入,年内不断有新产品陆续进入流片阶段。同时,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同比减少了13.86个百分点,主要系收入规模扩大的原因。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戴保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新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妍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戴保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新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戴保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新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妍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戴保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新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妍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戴保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新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妍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戴保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新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妍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而形成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2022 年04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进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进行该等日常关联交易。
(二)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公司2021年与深圳市前海万容红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发生关联交易2,947,443.82元。
(三)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单位:元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深圳市前海万容红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年04月18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袁志武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住所及主要办公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30F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投资顾问、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以上不含限制项目)。
(二)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市前海万容红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参股股东的普通合伙人
(三) 履约能力分析
深圳市前海万容红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公司将就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与相关方签署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向关联方深圳市前海万容红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租经营场所。
(二)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关联方就交易的具体内容,根据业务的开展情况,签署具体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或订单。
四、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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