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医疗”或“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期限内,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0年1月8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3月12日《关于同意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02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1,333,5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96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75,950,16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7,892,778.72元后,募集资金为978,057,381.2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0508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4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发行所募集到的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投资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拟在上述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购买具体投资产品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系以有效控制为前提,实施时将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或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内部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七、 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 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0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医疗”或“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骨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0年1月8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3月12日《关于同意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0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1,333,5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96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75,950,16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7,892,778.72元后,募集资金为978,057,381.2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0508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证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4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8)。
四、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骨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骨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投资完成。截至本公告日,该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骨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包含现金管理资金及收益等254.11万元。
(二)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骨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注:募集资金预计剩余金额包含现金管理资金及收益等254.11万元。
五、 募集资金结余主要原因
1、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立项时间较早,由于创新的特性研发活动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在保证研发项目实现的前提下,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采用具有性价比的研发方式,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2、本着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对本次结项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实现累计利息收益等254.11万元。
六、 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公司业务规模保持稳健发展,经营性净现金流入情况良好,因此“骨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将暂时继续保留在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现金管理。
七、 相关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骨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
八、 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骨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金额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骨科植入物扩产项目”结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骨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金额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骨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对公司“骨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九、 是否经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未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将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另行审议和公告。
十、 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3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嘉定工业区汇荣路385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 9: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2年5月16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嘉定工业区汇荣路385号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
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
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股票
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异地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者传真以抵达
公司的时间为准,在信函或者传真上面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并提供1或者2中需要的资料复印件。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4、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进行登记并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5、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21-58266088
传真号码:021-59990826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工业区汇荣路385号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201815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2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医疗”或“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具体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2元(含税),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1股。
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增加20,533,350股,总股本将由205,333,500股变更为225,866,85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05,333,500元变更为225,866,850元。最终股本以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基于上述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发生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并同意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修订后的《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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