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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00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2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7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体伦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充分讨论,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报告和议案:

  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全体监事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防范经营风险,确保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二、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为保证偿债资金和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债务偿还和生产经营。

  四、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健全了覆盖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2021年度,公司经营决策程序科学合理,重点控制活动规范有效,内部控制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经营发展和抵御经营风险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对内控制度的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运行情况。

  五、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通知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也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八、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中,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九、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中,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上第一至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第八项报告及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016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方便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现将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煤炭产品主要经营数据

  

  二、电力产品主要经营数据

  

  2021年第四季度,公司所属江苏地区的控股电力公司平均上网电价为0.4601元/千瓦时(含税);所属河南地区的控股电力公司平均上网电价为0.4442元/千瓦时(含税)。

  以上公告之经营数据已经审计,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广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卞鹏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梁亚(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根据财政部2021年12月30日下发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对上年同期相关科目进行追溯调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依托现有煤电互补格局,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保障能源供应安全,确保了公司生产安全稳定、经营持续向好、业绩稳定增长。

  2022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3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01%,主要系本期煤炭采选及电力业务收入同比增加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5.66%,主要系本期煤炭采选业务产销量同比增加及焦煤产品价格同比上涨所致。

  2022年1-3月,公司实现原煤产量218.96万吨、较上年同期增加6.58%,销量220.56万吨(其中:对外销售119.57万吨、内部销售100.99万吨)、较上年同期增加8.08%;洗精煤产量72.12万吨、较上年同期增加17.54%,销量72.30万吨、较上年同期增加16.52%;煤炭贸易量3.02万吨、较上年同期减少66.11%;发电量86.22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加15.88%,售电量81.68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加15.95%;石化产品贸易量17.80万吨、较上年同期增加1.69%。

  1.煤炭业务

  一是创新经营思路,实现效益稳定增长。按照公司统一部署所属煤炭企业启动了为期三年的“精细化管理专项工作计划”,确立了以“稳、控、提、降、配”为核心的生产经营工作总思路,制定了“三年效益最大化、中长期接续展的开”的生产接续规划,为公司业绩持续稳定增长奠定基础。

  二是灵活调整销售策略,扩大创效空间。公司密切关注煤炭市场变化,结合公司各煤种生产、发运以及各项煤炭指标变化等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积极应对市场波动,扩大销售创效空间。

  三是强化“双重”预防机制,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公司所属煤炭企业强化并全面构建安全风险超前预控和事故隐患排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建立危险源辨识清单、隐患分类管理清单,安全风险管控实现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预控管理。重点开展了隐蔽地质灾害、顶板管理、瓦斯治理、防治水等专项排查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同时,强化安全监管,促进采掘现场动态达标,积极推进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高效矿井创建,公司所属13座矿井,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分类有一级矿井2座、二级矿井11座;按照国家安全高效矿井分类有特级矿井4座、一级矿井6座、二级矿井1座。

  四是加强科技引领,持续推进煤矿现代化建设。公司所属煤炭企业全力推进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应用和采掘工艺升级,以及矿井生产系统集中控制、远程监控和无人值守等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实现矿井安全高效集约生产。目前,公司各煤矿地面空压机、主扇、地面皮带运转系统、筛分设备实现了集中控制,地面矿井水管理系统实现了自动化控制;井下中央变电所、水泵房,采区变电所、架空乘人装置基本实现了无人值守;多数矿井采区皮带运输安装了集中控制系统,综放工作面引进了乳化液自动配比和净化水装置。公司所属森达源煤矿已成功实施薄煤层智能化工作面开采,兴庆煤矿、金泰源煤矿正在进行智能化掘进工作面升级改造,其他各矿正在按计划分步推进中。

  2.电力业务

  一是积极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增收创效。公司所属电力企业积极参与深度调峰、机组启机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在实现省网新能源消纳、优化结构的同时,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报告期内,深度调峰电量2.32亿千瓦时,取得补偿收入6,341.63万元;电网辅助调频里程70万千瓦,取得补偿收入342万元;燃机启停调峰,取得补偿收入132.63万元。

  二是合理掺烧经济煤种,降低生产成本。公司所属电力企业多措并举,加大经济煤掺烧,实现降本增效。报告期内,公司各燃煤电厂累计掺烧各类经济煤种167.89万吨,掺烧煤泥6.47万吨,掺烧污泥3万吨,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提升了经济效益。

  三是积极推进技术改造,强化安全保障。公司持续推进所属电力企业液氨改尿素工程,消除重大危险源,保障安全运行。报告期内,张家港沙洲电力、裕中能源、周口隆达已全部完成液氨改尿素工程,彻底消除了液氨灌区重大危险源。

  四是加强环保治理,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公司所属电力企业强化环保力度,积极推动环保改造项目实施。报告期内,张家港沙洲电力完成了煤场封闭主体工程,进一步改善周边大气环境,实现了良好的环保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推进张家港华兴电力脱硝改造工程,改造完成后张家港华兴电力四台燃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将降至10毫克/立方米以内,低于江苏省《固定式燃气轮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3967-2021)中规定2023年1月1日起在运燃机氮氧化物3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限值要求,进一步促进了地区环境质量提升。

  3.石化业务

  一是完成新增原油货种首次运行调试。2022年3月,公司所属华瀛石化项目完成10.5万吨原油出库,标志着新增原油货种首次运行调试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二是加大仓储招商力度,提高运营效益。目前,公司正与相关企业洽商油品仓储中转服务合作事项,以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既保障了新增货种运行调试,又积累了油品运行经验、锻炼了员工队伍、提高了运行效益。

  4.新能源业务

  一是公司所属华元新能源已与三峡电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共同合作开发智慧综合能源、储能等新能源项目,双方正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市场实际情况,共同调研、跟踪、推进相关项目。

  二是公司所属华瀛山东已与国家能源(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并合资设立了新能源公司,将根据市场发展需要逐步开发建设新能源项目。

  三是公司所属张家港沙洲电力已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展储能辅助调频项目,项目已列为江苏电网首批六个示范项目之一,是公司采用“火电+储能”调频模式并向储能新能源领域发展的新探索,将为公司储能业务发展积累经验。项目计划于2022年二季度开工建设,预计2022年底前竣工投运。

  四是公司已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共同出资在河南全省投资建设储能项目及其他新能源项目,预计到2030年合资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储能和新能源项目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报告期内,公司已在河南省嵩县设立子公司嵩县永泰储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储能项目前期工作。

  (二)项目进展情况

  一是海则滩煤矿项目。公司所属海则滩煤矿项目采矿许可证申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相关资源价款及产能置换指标款等已缴清,煤矿建设条件已经落实。2022年2月,项目核准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有关项目环评、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项目初步设计、开工报告等支持性报告审批工作均在正常报批中。预计2022年6月底,领取采矿许可证并完成征地工作。海则滩煤矿具有资源储量大、建矿条件好、预期效益优、开采寿命长、外运条件优越等诸多优势。本项目资源量为11.45亿吨,煤种主要为优质动力煤及化工用煤(长焰煤、不粘煤和弱粘煤),平均发热量 6,500大卡以上。此外,国家“北煤南运”重要战略运输通道的国铁Ⅰ级电气化铁路-浩吉铁路(设计年输送能力2亿吨)从海则滩煤矿井田内南北向穿过,设有海则滩铁路装车站,并为煤矿设有专用装车点(距工业广场约200米),海则滩煤矿生产的煤炭可直接通过浩吉铁路运往全国各地,煤炭外运成本低廉。经初步测算,海则滩煤矿建成达产后每年可实现营业收入约50亿元、净利润约20亿元、经营性净现金流量约25亿元。

  二是焦煤产能核增项目。公司紧紧抓住国家增产保供、释放优质产能政策机遇,加快推进优质产能核增工作,其中:金泰源煤矿和森达源煤矿首次核增产能共计60万吨/年已获得了山西省能源局批复。同时,公司积极推进森达源煤矿(二次核增)、南山煤矿、孙义煤矿、孟子峪煤矿合计150万吨/年产能核增工作,相关产能核增计划已上报至山西省能源局,后续公司焦煤总产能规模有望突破1,100万吨/年。

  三是焦煤资源增扩项目。公司对所有存在边角、夹缝、空白资源且有资源增扩可能的矿井进行了全面分析、梳理,确定了金泰源煤矿、华强煤矿、孙义煤矿、森达源煤矿和孟子峪煤矿为争取资源增扩矿井,相关申请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公司将争取早日完成资源增扩工作,增加焦煤可采储量,提升矿井价值和发展后劲,保持业绩持续稳定增长。

  四是页岩气项目。公司正有序推进页岩气项目勘探开发工作,于2022年1月对永泰1井五峰组-龙马溪组优质页岩气段进行压裂,压裂后进行排采作业,于2022年2月进行点火,压裂试气获得3,885立方米/天的稳定页岩气流,该成果于2022年4月2日通过中国地质调查局油气资源调查中心专家评审。公司将按照页岩气开发相关技术规定,有序推进项目勘探与开发工作。

  五是煤下铝项目。公司紧抓山西省推动 “煤铝资源共采”试点契机,积极开展矿井煤下铝资源调查,力争提升资产价值并形成新的业务增长点。截止目前,公司已委托专业机构完成了荡荡岭煤矿、金泰源煤矿、兴庆煤矿、孙义煤矿、华强煤矿、南山煤矿、孟子峪煤矿、森达源煤矿8座矿井煤下铝初步综合调查,所属大部分煤矿井田范围内煤下铝品位较高,赋存比较丰富,具有较高的开采价值,初步调查资源量1亿吨以上。公司将密切关注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相关政策,重点抓好上述8座煤矿煤下铝探矿权第二批试点申报工作,待取得探矿权后,公司将利用煤矿现有系统和开采空间适时开展煤下铝勘查与开发工作。

  (三)设立子公司有关事项

  1.2021年12月18日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同意公司所属华瀛山东与国能山东合资设立国能永泰(山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华瀛山东持股49%、国能山东持股51%。报告期内,该公司已完成设立。

  2.2022年1月13日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同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嵩县永泰储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报告期内,该公司已完成设立。

  3.2022年3月21日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同意公司所属华熙矿业设立全资子公司灵石县华熙煤炭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报告期内,该公司已完成设立。

  (四)注销及减资子公司有关事项

  1.2021年12月6日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同意公司所属华晨电力对上海润良泰物联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良泰基金”)认缴出资由24.00亿元、实缴出资由14.30亿元均减至12.98亿元;公司所属张家港华兴电力对润良泰基金认缴及实缴出资由6.00亿元均减至5.44亿元,上述减资分期进行。报告期内,华晨电力对润良泰基金认缴及实缴出资已减至13.94亿元;张家港华兴电力对润良泰基金认缴及实缴出资已减至5.85亿元。

  2.2022年2月7日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同意注销公司所属北京永泰华源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该公司尚未完成注销。

  (五)关于合并报告范围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将新设立的嵩县永泰储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灵石县华熙煤炭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除上述变化外,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无其他变化。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广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卞鹏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亚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王广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卞鹏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亚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广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卞鹏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亚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2021年12月30日下发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对相关科目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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