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3 证券简称:新益昌 公告编号:2022-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说明:公司目前处于成长阶段,需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发投入、产能扩大等方面,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需留存一定比例的资金,保障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6,945,815.03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2,133,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066,8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2.01%。2021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32,008,883.9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61,168,978.55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51,066,8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 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LED、电容器、半导体、锂电池等行业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客户实现智能制造提供先进、稳定的装备及解决方案。公司所处的智能制造装备行业具有一定的技术门槛,所需的研发投入较大,才能保障自身核心竞争力的优势。
近年来,我国制造业已进入产业升级、智能化、自动化改造的关键时期,智能自动化装备行业也顺势迎来行业发展黄金期。公司属于智能制造装备领域的细分行业,随着我国对智能制造装备行业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的持续增加,智能制造装备技术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能否不断推进公司产品的技术升级与迭代,能否及时研发并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技术和产品是公司能否保持持续竞争力的关键。而这一切的背后都是需要公司重视长远发展,大力投入资金在技术研发领域。
(二) 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已经成为国内LED固晶机、电容器老化测试智能制造装备领域的领先企业,同时凭借深厚的研发实力和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成功进入了半导体固晶机和锂电池设备领域。
公司当前处于行业发展的重要阶段,需要通过持续增加的研发投入、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加大对行业发展的示范和引领力度以保持领先优势,从而加快公司的发展。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2,008,883.99元。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强,整体财务状况良好。
2022年,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新产品研发进度、技术人员储备,努力推进进口替代目标;同时将全面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扩大产能、提升质量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在此过程中,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以保障目标的实现。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考虑,公司2021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1,066,800.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2.01%,符合公司在《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中的相关政策。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系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公司基于主营业务的发展现状、支持公司必要的战略发展需求等进行综合判断。公司目前处于成长阶段,需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发投入、产能扩大等方面,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同时面对新冠疫情影响等外部环境变化,公司需留存一定比例的资金,保障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研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生产经营发展、对外投资等方面,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地位,有利于为投资者带来长期回报。公司未分配利润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既考虑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导意见的要求,又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公司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还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所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83 证券简称:新益昌 公告编号:2022-010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2019年9月17日,李振华受到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除此之外,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4.80万元。2022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能够做到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董事会相关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的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83 证券简称:新益昌 公告编号:2022-015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该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总体发展规划,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票保贴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实际审批为准。授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二、公司关联方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新荣及其配偶陈七妹,宋昌宁及其配偶袁春莉为公司关联方,拟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数额以实际授信额度为准,该担保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7.2.11条第五款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是公司经营发展所需,可以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新荣及其配偶陈七妹,宋昌宁及其配偶袁春莉为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且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无需向其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融资综合授信,融资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未来发展,对公司日常性经营活动产生积极的影响,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
特此公告。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83 证券简称:新益昌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胡新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丽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星星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胡新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丽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星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胡新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丽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星星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