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3 证券简称:新益昌 公告编号:2022-00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2021年,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对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等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四)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3)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肖龙先生、张凤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肖龙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张凤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
特此公告。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83 证券简称:新益昌 公告编号:2022-012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2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553.3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47,888.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7,686,577.0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2,261,310.9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3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4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2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723.98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9,828.2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已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4,723.9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5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896.9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5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9,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5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226.13万元,低于《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55,198.73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保荐机构无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93,760,835.69元向全资子公司中山市新益昌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保荐机构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新益昌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新益昌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及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合法合规。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383 证券简称:新益昌 公告编号:2022-013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原因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关于公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的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情况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原《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如下:
《公司章程》作上述修订后,其他条款序号相应顺延,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83 证券简称:新益昌 公告编号:2022-014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胡新荣先生、宋昌宁先生、刘小环女士、袁满保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董事会同意提名施伟力先生、江奇先生(会计专业人士)、吴爱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经审阅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各候选人的履历资料,认为各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制度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肖龙先生、张凤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 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 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将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成立,任期三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
第二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新荣:男,197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深圳华昌电子有限公司技术员、深圳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及设备主管、深圳市宝安区新安恒昌机电加工厂负责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益昌电子厂负责人;2004年8月至2010年3月,在深圳市益昌电子有限公司历任执行董事、监事;2006年6月至2019年6月,在深圳市新益昌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历任监事、总经理、执行董事、董事长;2012年2月至2017年10月,在深圳市中智兴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2年11月至2018年1月,在中山市锜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任监事;2016年7月至今,在深圳市新益昌电子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11月至今,在深圳市东昕科技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17年3月至今,在中山市新益昌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19年3月至今,在深圳市春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任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6月至今,在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21年8月至今,在深圳市开玖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在深圳市海昕投资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22年2月至今,在中山市联富机械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经理;2022年4月至今,在深圳新益昌飞鸿科技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
宋昌宁:男,197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深圳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任电子工程师、深圳市宝安区新安恒昌机电加工厂销售总监、深圳市宝安区新安益昌电子厂销售总监;2004年8月至2010年3月,在深圳市益昌电子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执行董事;2005年5月至2017年8月,在广州市瑞景电子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06年6月至2019年6月,在深圳市新益昌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历任营销中心经理、副总经理、董事;2016年11月至今,在深圳市东昕科技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7年3月至今,在中山市新益昌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9年6月至今,在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
刘小环:女,198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1年7月至2012年1月,在广州市名匠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2012年2月至2015年8月,在佛山市顺德区艺之家室内装修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2015年9月至2019年6月,在深圳市新益昌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9年6月至今,在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经理。2020年8月至今,在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袁满保:男,197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2001年5月至2003年3月,在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有限公司任售后经理;2003年4月至2008年4月,在大赢数控设备(深圳)有限公司担任销售总监;2007年4月至2010年4月,在深圳市因沃客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08年5月至2013年3月,在深圳市因沃客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销售经理;2010年4月至2020年8月,在深圳市因沃客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3年4月至2019年6月,在深圳市新益昌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LED营销部经理;2013年4月至2020年7月,在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2013年4月至今,在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LED营销部经理,2021年5月至今,在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业务副总裁等职务。
施伟力:男,195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福建泉州明新中学教师、福建泉州无线电五厂副厂长、厦门华厦教学设备公司经理、中外合资东泉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南方国际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香港华刚光电有限公司厂长、鑫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连路美芯片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曼斯雷德光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大连九久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大连九久光电制造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河南屹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高级顾问、山西光宇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8月至2018年9月,在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4年12月至2021年9月17日,在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6年10月至2021年9月,在株洲众普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顾问;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在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顾问;2018年12月至今,在深圳市联诚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9年6月至今,在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9年11月至今,在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社会任职有:2011年12月至2021年11月,在中国照明学会任第六届、第七届半导体照明技术与应用专业委员会顾问;2015年12月至2020年1月,在深圳市照明与显示工程行业协会任会长;2016年至2021年9月,在株洲市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技术研究所专家委员会任主任;2020年1月至今,在深圳市照明与显示工程行业协会任协会特别顾问;2020年1月至今,在深圳市照明与工程协会第二届任顾问。
江奇:男,198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7月至2005年7月,在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审计员;2005年8月至2011年7月,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任副主任科员;2011年8月至2012年11月,在广州爱奇实业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2012年10月至今,在广州润言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监事;2012年12月至2016年1月,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东分所任注册会计师;2016年1月至2018年7月,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任注册会计师;2014年1月至2020年12月,在广州辰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4月至2021年10月,在广州摩特伟希尔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任董事;2017年4月至今,在广州润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监事;2017年4月至今,在广州市中公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任监事;2018年1月至今,在广州润言咨询有限公司任监事;2018年8月至今,在广州辰长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人;2019年6月至今,在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9年10月至今,在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0年7月至今,在广东通力定造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在广东皇派定制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在广州同欣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1年4月至今,在广东臻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监事。2022年3月至今,在惠州东进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2年3月至今,在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吴爱国:男,198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10月至2010年7月,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任助理教授;2010年8月至2012年7月,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任副教授;2012年8月至2018年1月,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任教授;2018年1月至今,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任教授;2019年6月至今,在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第二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肖龙:男,198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0年7月至2003年6月,在星震宇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历任仓管、仓库组长;2003年7月至2006年8月,在深圳市宝安区万丰长野精机制品厂任仓库组长;2006年9月至2019年6月,在新益昌有限任PMC经理;2019年6月至今,在新益昌任监事会主席、PMC部经理。
张凤:女,199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8月至2021年5月,在新益昌有限任总经理助理;2019年6月至今,在新益昌任监事;2021年5月至今在新益昌任Mini事业部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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