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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建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广朋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娟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谢建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广朋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建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广朋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娟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2-009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通过专人、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建新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不断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2021年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董事会的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客观、负责地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自觉促进和维护董事会规范有效运作。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核查的职责。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总经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有效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实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实际的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要求,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1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目前具备的各项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审慎预测2022年度财务预算情况,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李娟女士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娟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李娟女士简历以及本议案其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及其他相关文件。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审议程序、表决程序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3)。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本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对于本公司巩固市场、提高经营能力以及促进效益增长有着积极的作用。关联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协商定价,制定合同条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谢建新先生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及其他相关文件。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岗位职责,经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确定公司2022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6月2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7)及其他有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2-014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根据2021年1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的相关规定,将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和主要内容

  2017年7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发布《收入准则实施问答》,对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的会计处理给出了明确规定。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不再计入“销售费用”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财政部《收入准则实施问答》中关于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在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费用、仓储费用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财政部于2021年11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32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将在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费用、仓储费用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根据《实施问答》要求,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应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与此相关的现金流出,应自“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重分类至“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而做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1-016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处地区的薪酬水平,拟定了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方案。

  本方案已经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2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的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津贴为人民币15万元整/年(税前)。

  2、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二)监事薪酬标准

  1、非职工代表监事

  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时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按其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领取任何报酬或监事津贴。

  2、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按其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董事、监事薪酬标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是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2-011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周广朋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李娟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娟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娟女士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本公司0.28%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4.2.1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李娟女士的个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李娟女士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李娟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李娟女士,1987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3年10月至2016年5月,历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审计经理助理;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2017年5月至2019年3月,任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副总经理;2019年3月至2019年9月,任汕头市奥斯博环保材料制造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10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1-013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1号)核准,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438,600股,每股发行价格5.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4,115,810.00元。前期已支付承销及保荐费(不含增值税)566,037.74元,扣除剩余承销及保荐费(不含增值税)33,027,859.42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21,087,950.58元,已于2021年7月22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7,718,406.37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2,803,506.47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51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综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55,286,170.98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8,435,040.5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和第四届第八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以及《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且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唯赛勃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赛勃环保设备”)、汕头市奥斯博环保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奥斯博”)及津贝特(汕头)环保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津贝特”),为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根据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实际情况和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公司分别使用88.41万元、3,426.25万元和1,003.35万元的募集资金及相应存款利息,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唯赛勃环保设备、汕头奥斯博和汕头津贝特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本次向子公司提供的借款到位后,将分别存放于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对子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和子公司唯赛勃环保设备、汕头奥斯博、汕头津贝特以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5,528.6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议案相关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1)第110A014613号”《关于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1年7月22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11,375,963.47元。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包含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各全资子公司,下同)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1年度,公司按照上述议案内容进行现金管理,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理财额度的上限为5,500.00万元,具体发生额见下表,2021年度公司实现理财收益119,332.94元。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披露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专字(2022)第【310A007789】号”《关于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经审核,我们认为,唯赛勃董事会编制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0年)》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唯赛勃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1、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唯赛勃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 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唯赛勃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2-012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充分考虑到公司行业发展情况、公司的发展阶段、经营规模及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资金需求较大等因素。

  ●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0,479,049.29元。

  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发展期和业务的扩张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募投项目尚在实施中,资金需求较大等因素,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2021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充分考虑到公司行业发展情况、公司的发展阶段、经营规模及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资金需求较大等因素。

  (一)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的分离膜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且长期被国外品牌所垄断,需要大量的研发投入和自动化、智能化设备的投资,以提高产品的性能,和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近年来,随着国产分离膜技术的不断提升,以及国内外宏观环境的变化,国产膜正在逐步实现进口替代。且随着膜技术在零排放、物料分离等新型领域的应用,分离膜行业将迎来爆发式增长,国产分离膜的供应商既有较大的进口替代市场又有快速增长的新型市场,行业处于快速增长期。

  (二) 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作为主要的国产分离膜供应商,高度重视自主研发和产品创新,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以提高产品的性能。同时通过生产设备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改造以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和保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故目前对内公司尚处于产品技术不断提升、生产设备智能化不断改造、产能逐步增加中。对外通过扩充销售和技术服务团队,不断开拓市场以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因此,公司需要保持充足的资金,保证研发投入、增强技术储备、提升工艺水平、扩充高端人才队伍,提高市场占有率,以持续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三) 公司盈利水平及募投项目对资金的需求

  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0,479,049.29元,公司整体财务状况良好。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在科创板上市,募投项目为扩充产能和建设研发中心,目前尚处于实施阶段,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未达到募投项目拟投资总额,需要较多的自有资金进行持续投入以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发展期和业务扩张期,研发投入、产能扩建、自动化设备改造方面资金量需求都大,同时募投项目尚处于实施阶段,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暂不进行现金分红。

  (五)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2021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的营运资金需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的表决意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发展期和业务扩张期,研发投入、产能扩建、自动化设备改造方面资金量需求都大,同时募投项目尚处于实施阶段,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同意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未来发展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事项,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未来发展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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