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欣药业”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2 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OA系统、电话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杜振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可以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行使职权,按时出席公司在年度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立场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本议案需要独立董事在公司股东大会中进行汇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司现将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予以汇报。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辰欣药业审计报告》,公司现将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予以汇报。
一、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在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领导下,经过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公司克服了新冠疫情等不利因素的的影响,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1、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2021年度公司完成营业收入37.8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95%,2021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33,613.18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0.63%。2021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3,390.18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3.66%。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414.64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3.85%。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505,482.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5.29%,主要原因是本期未分配利润增加所致。2021年每股收益为0.74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4.01%。
2、资产负债情况
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636,371.5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21%,主要原因是本期将已背书转让的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应收票据挂账处理。公司负债总额130,814.36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08%,主要原因是本期短期借款减少所致。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0.56%,较同期下降1.5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本期负债总额减少、资产总额增加所致。
3、股东权益情况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总额505,482.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5,387.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未分配利润增加所致。其中未分配利润期末数为254,772.98万元,较上期数增加21,821.06万元,主要是本期实现净利润所致;资本公积期末数为186,289.01万元,较上期增加1,887.6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股权激励摊销所致;盈余公积期末数为22,667.65,与上期数一致。
4、公司现金流量情况
2021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359.81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5.8%,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因享受税收政策,同时本期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0,157.0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4,242.8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理财投资减少所致。
二、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22年公司以“十四五”发展规划为指引,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推行精细化管理为手段,以提升经济运行质量,实现持续盈利为目标,制定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
2、预算编制依据
(1)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医药行业政策变化。
(2)2022年公司工作目标及生产经营目标。
(3)公司近几年发展状况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3、预算编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 (2)先进性原则(3)应用性原则(4)高效性原则
4、2022年公司总体经营目标
2022年公司将力争实现营业收入 40亿元以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34,146,422.91元,减去应付普通股股利115,935,777.02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329,519,132.12元,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2,547,729,778.01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扣除股权激励分配后的预留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现公司拟向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股权登记日实际的股份情况确定。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4,146,422.91 元,公司拟以2021年末总股本453,333,000 股扣除股权激励预留股478,871股和2022年4月回购注销的20,000股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的数额共计135,850,238.70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0.66%,剩余未分配利润 2,411,879,539.31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在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充分评价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做出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公司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为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所需。日常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需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杜振新先生、卢秀莲女士、续新兵先生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议案》
基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布局和长远利益,为满足全资子公司辰欣佛都药业(汶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都药业”)业务经营发展需求,佛都药业拟将未分配利润5,000万元转增股本,本次增资完成后,佛都药业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本次增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未来整体效益和综合竞争力,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增资完成后,佛都药业将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并由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非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快速发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了公司2022年度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2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 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任具体职务核定,公司不再向其另外支付非独立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向其支付非独立董事薪酬,董事田鹏美女士和董事戈韬先生每月薪酬均为10,000元。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按月平均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考核后领取。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取得薪酬中的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实际领取的薪酬可根据考核结果在基本薪酬的基础上适度浮动。
(三)薪酬方案适用期限: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在本方案生效前已发放的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给予调整,确保薪酬按本方案执行。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标准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关联董事杜振新先生、郝留山先生、卢秀莲女士、续新兵先生、田鹏美女士、戈韬先生回避了表决。
(3)绩效考核标准参照2022年度标准执行。
(4)公司上述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中非独立董事的薪酬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在股东大会中进行汇报。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及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制定了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一、 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独立董事。
二、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薪酬: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每位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标准为8.00万元(税前),按季度平均领取。
三、薪酬方案适用期限: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在本方案生效前已发放的薪酬,如与本方案不一致,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给予调整,确保薪酬按本方案执行。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标准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费用;
2、关联董事孙新生先生、张宏女士、蔡弘女士应回避表决;
3、绩效考核标准参照2022年度标准执行。
4、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下午13:3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欣药业”)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要求,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就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累计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2项议案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召开监事会会议外,公司监事会成员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通过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掌握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二、2021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有关情况发表的意见
2021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认真、独立地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围绕公司合规运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履行等方面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要点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积极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围绕公司各项活动开展监督,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促进公司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实施,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2022年,全体监事会成员将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学习,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专业培训,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国家相关法规政策以及财务、审计、内控等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监督水平,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5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
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欣药业”)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必要的业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不利影响,对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无不利影响。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杜振新先生、卢秀莲女士、续新兵先生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孙新生先生、张宏女士、蔡弘女士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2021年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议案中2022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议案已经通过了董事会审议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与相关关联企业在2021年度的关联交易总额作出了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具体详见下表:
附: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向关联方山东辰欣圣润堂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润堂”)增加2021年度销售产品的金额,原2021年向圣润堂销售产品预计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现预计增加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后2021年预计向关联方圣润堂销售产品额度共计2000万元。公司此次与关联方圣润堂增加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对外发展的需求。该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该关联交易的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增加额度事项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结合公司2021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和2022年度经营计划,预计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具体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山东辰欣圣润堂医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关联方名称:山东辰欣圣润堂医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14日法定代表人:刘雯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住所:济宁高新区诗仙路C区
主要股东:辰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3.20%,剩余其他股东持股16.80%经营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批发;医疗器械的销售、安装、维修;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洗涤用品、消杀用品(均不含危化品)、化妆品、通信设备(不含无线电及卫星接收设备)、机电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日用品、化工产品及化学试剂(均不含危险化学品)、玻璃仪器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类信息咨询,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能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药品信息咨询服务;会议会展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1年总资产:21076.83万元,净资产:3961.7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4588.60万元,净利润:633.28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山东辰欣圣润堂医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辰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欣科技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山东辰欣圣润堂医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山东辰欣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山东辰欣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09月30日
法定代表人:刘雯
注册资本:6,900万元
公司住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古槐辖区水口街2号办公楼四、五、六楼
主要股东:辰欣科技集团持股100%
经营范围:经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医疗器械产品、消毒杀菌用品(不含危险品)、仿真式性辅助器具、玻璃仪器、仪器仪表、电气机械、健身器械、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化妆品、服装、计算机及配件、五金产品、普通劳保用品、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日用百货、服装鞋帽、箱包、家电、办公用品、钟表、眼镜、洗涤用品、建材(不含木材、不含危险化学品)、通讯器材(不含卫星地面接收器)的销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教育培训及托幼机构);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场地租赁;药品信息咨询服务;柜台租赁;保健按摩服务;美容服务;音像制品零售;图书报刊零售出租;餐饮服务;农副产品、水产品的销售;旅游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1年总资产9268万元;净资产-89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462万元;净利润-1511万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山东辰欣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辰欣科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续新兵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山东辰欣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济宁市彤升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济宁市彤升印务有限责任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3年4月4日
法定代表人:陈彤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公司住所:济宁市兖州区颜店镇工业园区内
主要股东:杜东生持股92.90%,陈彤持股7.10%
主营业务: 销售生产纸箱、纸板、说明书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1年总资产:2772万元 、净资产:118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099万元、 净利润:37万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杜振新之胞弟持有济宁市彤升印务有限责任公司92.9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济宁市彤升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吉林双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吉林双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29日
法定代表人:孔令冉
注册资本: 人民币3,300万元
注册地址:双辽市辽东经济园区
主要股东: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丁绍敏持股40%,段永安持股11%。
主营业务: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包装服务;胶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蜜丸、水丸、浓缩丸)、片剂,中药前处理及提取,发酵车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2021年总资产:7090.52万元、净资产:3508.6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504.21万元、净利润:278.68万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吉林双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吉林双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49%的股权,系公司的参股子公司、联营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吉林双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5、济宁市任城区南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济宁市任城区南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性质:?民办非企业单位
成立日期:2017年02月28日
法定代表人:任双才
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
注册地址:济宁市任城区环城西路乔庄、狄林回迁区A区4号商业楼
主要股东:辰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业务范围: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口腔科、急诊科、康复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等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2021年总资产:859.08万元;净资产:272.7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110.68万元;净利润:33.99万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济宁市任城区南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公司控股股东辰欣科技集团控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济宁市任城区南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山东辰欣圣润堂医药有限公司、山东辰欣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济宁市彤升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双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市任城区南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与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在历年与公司的业务合作中未发生过违约情形。据此判断未来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药品销售、药品包装材料及其他商品采购,均系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各方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达成并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对关联交易各方的背景情况做了充分了解,我们认为相关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2021年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亦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及输送利益的情况。议案中2022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及输送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与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开展的必要业务,业务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条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2021年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及输送利益的情况。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该议案已经通过了董事会审议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报备文件
1、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6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未分配利润转增
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增资概述
1、本次投资情况
为满足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辰欣佛都药业(汶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都药业”)业务经营发展需求,经研究协商决定,佛都药业拟将未分配利润500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佛都药业累计未分配利润26,664.13万元,本次转增完成后,佛都药业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
2、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需经佛都药业股东会审议决定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3、本次增资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辰欣佛都药业(汶上)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24日
3、 营业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经济开发区中都大街南首西侧
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30056218957G
5、 法定代表人:张涛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增资方式: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本次增资的出资所需资金为全资子公司未分配利润,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出资等出资方式。
8、增资情况说明: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佛都药业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增资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增资前后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变,为100%持股。
三、佛都药业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四、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佛都药业的增资事项,是基于子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管理需要,有利于提升全资子公司的综合实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佛都药业100%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7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 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同济路16号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园区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7日 上午: 9:00-11:00; 下午: 14:0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同济路16号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五楼证券部办公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2022年5月17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附“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请出席会议者于2022年5月18日13:00前到达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照当日通知。
5、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孙 伟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同济路16号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五楼证券部
电 话:0537-2989906
传真:0537-2215851-002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8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23日(星期一)上午 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16日(星期一)至05月20日(星期五)16: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cxyy@cisenyy.com进行提问。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2年4月27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5月23日上午 09:00-10: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23日上午 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杜振新先生、独立董事孙新生先生及董事会秘书续新兵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5月23日(星期一)上午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16日(星期一)至05月20日(星期五)16: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cxyy@cisenyy.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孙 伟
电话:0537-2989906
邮箱:cxyy@cisenyy.com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实际召开方式可能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相应调整,敬请投资者理解。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9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34,146,422.91元,减去应付普通股股利115,935,777.02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329,519,132.12元,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2,547,729,778.01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现公司拟向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元(含税)。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扣除股权激励分配后的预留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现公司拟向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股权登记日实际的股份情况确定。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4,146,422.91 元,公司拟以2021年末总股本453,333,000 股扣除股权激励预留股478,871股和2022年4月回购注销的20,000股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的数额共计135,850,238.70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0.66%,剩余未分配利润 2,411,879,539.31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有效,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进行现金分红,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稳定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该议案已经通过了董事会审议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603367 公司简称:辰欣药业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2年4月26日,公司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2021年末总股本453,333,000 股扣除股权激励预留股478,871股和2022年4月回购注销的20,000股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的数额共计135,850,238.70元。
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医药工业向创新驱动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在全球新冠疫情的背景下,互联网医疗、医药电商等领域的迅速发展,加快推进了医疗、医保、医药信息化建设进程。全球医药产业格局面临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国愈发重视医药工业的战略地位,人才、技术等方面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同时,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产业链供应链加快重塑,对我国传统优势产品出口和向更高价值链延伸带来了挑战。传统药企加大转型力度,创新型药企市场影响力增强,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正在逐步形成的过程中,产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结合医疗保障法、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医保目录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国家医保准入谈判等方面的动态可以看出,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打出了一套组合拳;医药领域的创新发展、一致性评价仍是关注热点;医疗领域基本药物的调整、合理用药、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等都有重要政策发布;医药行业加速进入分化期。带量采购常态化,越来越多的仿制药进入螺旋式降价通道;创新药利好明显,药企研发积极性提高,研发投入进一步加大。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医药工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将发生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医药行业政策不断推陈出新,随着《药品管理法》的持续修订,自2019年医药行业开启的带量采购到目前已完成六轮次,随着医改的稳步推进,现在已进入常态化阶段,在国家集采和地方集采的双重作用下,仿制药降价趋势愈发明显,迫使医药企业加速创新转型步伐,而随着国家创新政策逐步落实,我国医药创新将进一步加速。在药品研发端,根据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对新药、临床急需、治疗疗效明显改进的药品实行优先审评审批,减少在审品种的积压。在药品生产端,仿制药开展一致性评价,优化存量品种和厂家,从而提高药品质量。
当今,在面临国家医药政策、国际、国内市场经济环境的驱动和压力下,医药行业面临极大机遇与挑战。公司在保持现有产品生产销售、经营运作持续稳定的同时,将持续做好市场销售管理、研发开展、内控管理执行力,推进公司经营良好运作,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
(一)主要业务
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上述公司经营经营范围根据实际业务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2月修订)》。
(二)经营模式
1、供应采购模式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建立了供应部、质量管理部、审计部等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严格按照GMP要求对供应商进行审计评估,根据审计结果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编入公司合格供应商数据库,确保公司物料供应的品质和安全。同时,供应部根据市场供求变化,对生产需要的大宗物料和价格波动较大原料进行长期跟踪比价,预测价格变化趋势,合理安排招标采购,在保证质量和生产需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降低物资采购成本。公司采购流程包括5个阶段:(1)收集市场信息:公司销售部门负责收集市场需求信息,供应部收集原料药、包装材料等物资的市场供求及价格变化情况,按流程审批,确定采购参考价格。质量管理部按照《供方质量体系审核SMP》考察供货厂商的质量保证体系,了解供货厂商的产品质量情况,对供货厂商进行现场审计,筛选合格供应商。公司所有采购的物资必须从经质量管理部审计合格的供应商处购买。(2)制定采购计划:根据销售部门反馈的市场需求信息,公司安全生产部制定生产计划并确定消耗定额,公司储运部提供仓库库存情况,安全生产部据供应部据计划需求,物料消耗及库存情况导出生产计划所需物料量,供应部制定采购计划。(3)招标或比价采购:供应部依据审批后的采购计划从公司合格供应商数据库中挑选3家以上供应商进行招标,从质和价两方面择优采购,有效降低公司物料成本。审计部对整个招标采购过程进行审计监督,保证采购价格可控。(4)签订采购订单:招标结束,公司与供应商签订采购订单。(5)原材料入库:供应部按照采购合同从供应商处采购原材料。入库前,储运部填写请验单,并提供给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对每一批采购物资进行抽样检验,对于检验合格的原材料,通知储运部办理入库手续;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材料,通知供应部办理退换货手续。
2、生产模式
(1)生产计划的制订
每年年末,安全生产部依据公司发展规划召集生产、销售、研发、工程等相关部门制定下一年度生产计划。根据销售部门每月反馈的销售信息及申报的销售计划,分解年度计划,结合产、销、存状况制定月度生产计划,把月生产计划分解到周,生产任务下达至各车间及有关部室。安全生产部每月组织召开生产经营调度会,通报生产经营调度会会议纪要,根据生产调度会决议,调度、协调解决影响生产的各种因素,落实决议执行情况。
(2)生产计划的执行
各车间严格执行月度生产计划、生产调度会决议和生产品种调度令,对各生产岗位及时下达生产指令书,掌握本部门生产规律,协调好单位内外的各种工作,及时了解并解决各生产环节中出现的问题,随时了解与本部门生产品种有关的原辅材料,产成品、待验品的仓储情况,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以确保生产经营计划的完成。
(3)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由质量管理部组织工艺技术部、化验室、供应部、安全生产部、储运部、车间等部门识别确定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流程,对关键流程编制操作规章规范生产。公司质量管理部质量员负责对药品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督,保证车间按照注册批准的工艺生产,并对药品生产全过程进行质量检查确认。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分为直销和经销两种模式。公司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的要求参加各省的药品集中采购。在各省药品集中采购中标后,公司根据销售距离的远近,采取直销或经销模式。
直销客户主要是指医院、零售药店等终端客户,主要由公司直接维护和服务。
经销客户主要是指医药公司等医药流通企业。在经销模式下,公司根据销售合同向医药流通企业销售药品,再由医药流通企业将药品分销给医院、零售药店等终端客户。其中经销商客户有两种类型:一种类型是传统经销商,是相对独立开展终端销售的经销商,能够配合公司一起完成当地的药品招标,中标后公司与经销商签订销售合同,向经销商开具发票,并由经销商完成对医院等终端客户的药品配送。公司向经销商收取货款,医院等终端客户主要由经销商维护。另一种类型是配合公司开展销售配送的配送商,公司参与当地的药品招标,中标后通常按照各省招标文件的规定,由医院指定或者自主选择医药流通企业作为配送商向医院配送药品,医院等终端客户主要由公司维护,配送商只赚取配送费用,公司向配送商开具发票,并收取货款。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销售系统和市场支持体系。针对不同产品的特点,公司设立了销售部、营销部、新药营销中心、市场运营部和外贸部,其中销售部负责全国范围内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各省份增补药物目录范围内品种的销售;营销部、新药营销中心负责除此以外的其他药品的销售,市场运营部则负责公司的市场运营监督和营销管理。外贸部负责国外客户的市场开发及产品销售。公司在全国主要省市均设有办事处,负责协调本区域内的药品发货、回款,协调配合客户销售活动的开展,保障销售渠道稳定,加强售后服务。公司通过加强学术推广、召开重点产品推广会、与其他权威机构合作举办专业论坛等方式推介公司的新产品,为新产品上市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通过以上不同销售方式的组合,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4、研发模式
辰欣药业坚持“推陈出新、诚实守信”的发展理念,一直将科技创新作为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研发投入占销售额比例8%以上,有力支撑了公司的转型升级与可持续发展。同时,公司坚持自主创新与合作创新相结合,在自主研发的基础上,高度重视产学研合作,先后与美国佐治亚州立大学、英国利物浦大学、北京大学、军事医学科学院、中国药科大学、山东大学、沈阳药科大学、山东省医药工业研究所、广州医药工业研究院、山东省医疗器械研究所、天津药物研究院、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药明康德等开展科研合作,实现新产品开发或攻关关键技术,结合公司强大的产业化能力,通过内外合作实现资源优势互补,有效将科研成果转化成生产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8,259.26万元,同比上升2.95%。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77,296.98万元,同比上升2.92%,实现利润总额33,613.18万元,同比下降30.6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414.64万元,同比下降23.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043.17万元,同比下降26.38%。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下转D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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