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33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明章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和完整的进行了对外信息披露,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也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具体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章节中相关内容。
本报告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报告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1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最新总股本983,781,427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分红对应的股份基数可能变化,最终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实际分配的股份基数进行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
监事会认为此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该预案须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事项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经审阅,我们认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本报告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执行,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相关事项合法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能够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有效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提供审计服务。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监事的薪酬已严格按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制定,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章节中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同意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十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1,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十二、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32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5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5名,委托参加的董事1名,参与表决的董事5名。独立董事李常青先生因工作原因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李晓东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利。会议由董事长卢柏强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年度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李常青先生、李晓东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50,057.2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533.45万元,每股收益0.3383元。《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1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最新总股本983,781,427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分红对应的股份基数可能变化,最终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实际分配的股份基数进行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
近三年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通过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真审阅,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截止2021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 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6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已严格按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制定,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章节中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时豪先生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十二、 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三、 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四、 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经销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控股经销商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控股经销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控股经销商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七、 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2年4月)。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 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 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2年4月)。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 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2年4月)。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 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十二、 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顺泰植保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顺泰植保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十三、 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45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2年5月27日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董事会提交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2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5月23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于2022年4月2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请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就审议事项即《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作出决议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5月24日上午9:00-11:00 时,下午14:00-16:00时。
2、会议登记地点: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4、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5、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6、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邮件进行登记,须在2022年5月24日前(含当天)送达或发邮件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7、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邮编:518102
联系人:莫谋钧、何彤彤
电话:0755-29977586
邮箱:npx002215@126.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5
2.投票简称:“诺普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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