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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2-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强固标准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强固”)、青岛华电海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华电”)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青岛强固、青岛华电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2,960万元、8,4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青岛强固、青岛华电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5,380万元、0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的担保额度(包括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6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青岛强固、青岛华电向兴业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其中青岛强固被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960万元,青岛华电被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4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青岛强固标准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572072720B

  住所:青岛胶州市铺集镇巩家庄村北、朱诸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董萍

  注册资本:10,555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1年4月18日

  经营范围:电力铁塔标准件、紧固件、高强度紧固件、电力线路配件制造、销售,批发、零售:五金交电、标准件、电线电缆、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等限制或禁止经营的产品)、金属工具。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强固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经审计):

  

  青岛强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青岛华电海洋装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07328039XH

  住所:青岛市胶州市铺集镇巩家庄村北、朱诸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朱芳莹

  注册资本:31,500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3年08月06日

  经营范围:海洋钻井平台、生产平台、海洋浮体结构物、海洋工程专用设备及配件、铁塔、金属结构(以上均不含特种设备)研发、制造、销售;海洋工程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金属表面处理(不含电镀);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青岛华电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青岛强固(债务人)与兴业银行(债权人)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债务提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最高本金限额:12,960万元人民币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5、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立约各方签名或盖章或按指印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全部被担保债权清偿完毕为止。

  (二)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青岛华电(债务人)与兴业银行(债权人)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债务提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最高本金限额:8,400万元人民币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5、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立约各方签名或盖章或按指印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全部被担保债权清偿完毕为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26,7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5.23%,以上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 报备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被担保人营业执照

  (四)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五)《最高额保证合同》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2-043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烟台金汇机械设备

  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烟台金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烟台金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金汇”)59.95%股权以作价2,168.84万元转让给烟台金汇其他股东曲昭强先生或其控制的法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烟台金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已收到曲昭强先生持股100%的青岛百润汇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支付的全部股权受让款2,168.84万元,2022年4月27日,烟台金汇完成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交易各方已按协议约定,完成标的股权转让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本次交易交割事项完成,公司不再持有烟台金汇股权,烟台金汇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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