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7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明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编制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下属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成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新增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实际额度﹑授信品种及使用期限以授信机构审批的结果为准。同时,为确保融资需求,授权公司董事长邵明祥先生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与授信机构发生一切授信业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并且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及7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公司需增加外币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根据目前业务的实际规模、资金收付安排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量,预计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其中1.5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与本议案一同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滚动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9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增理财金额:2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及7亿元人民币。
●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主要投资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 任意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并且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及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人民币3亿元额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与本议案一同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上述总额度。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背景及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使股东收益最大化,并且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新增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提高闲置自有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实施主体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四)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2 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及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人民币3亿元额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与本议案一同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上述总额度。
(五)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以上投资产品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六)产品期限
为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任意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七)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需通过公司监事会及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监事会需对此发表意见。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授权事项
股东大会需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九)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理财产品购买的情况。
二、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存在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动向,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相关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内部审计部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经公司对资金收支和现金流情况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并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也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实现公司现金资产保值增值。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及7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购买。
五、备查文件
1.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1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邵明祥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2年4月22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94%股份的股东邵明祥,在2022年4月2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新增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及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人民币3亿元额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与本议案一同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上述总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3.根据目前业务的实际规模、资金收付安排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量,预计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其中1.5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与本议案一同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2年4月2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富阳区大源镇大桥南路198号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于2022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因政府规划变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将募投项目“扩建高性能金属装饰板、高性能金属装饰板基板(含热镀锌工艺)生产线项目”及“扩建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大源镇变更至浙江省杭州市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场口新区。公司已与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合作意向书》,项目选址于场口新区清江畈区块。项目已完成前期市场调研、可行性研究分析等工作,目前正在办理用地相关手续过程中。因此,截止报告期末未投入募集资金。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邵明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灿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云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邵明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灿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邵明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灿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云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邵明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灿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云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邵明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灿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云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邵明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灿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云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8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授信额度: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下属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成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新增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审议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下属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成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拟向以下授信机构新增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以下授信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详见下表:
注:表中提及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10亿元额度中的7亿元额度,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6亿元额度中的5亿元额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与本议案一同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以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确保融资需求,授权公司董事长邵明祥先生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与授信机构发生一切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2- 020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公司需增加外币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海外销售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随着海外业务规模的不断增加、外汇结算业务量逐步增大,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程度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经审慎考虑,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是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通过锁定汇率,降低汇率波动风险。
二、 远期结售汇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业务开展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帮助企业锁定汇率,避免出现汇兑损失。远期结售汇交易原理指银行与客户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和汇率,到期日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协议的约定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从而做到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三、业务规模
根据目前业务的实际规模、资金收付安排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量,预计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 2 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其中1.5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与本议案一同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滚动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四、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背景及可行性
近年来,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汇率震荡幅度不断加大,导致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防范外汇汇率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锁定汇率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通过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收益或成本,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因此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五、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远期结售汇操作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波动幅度较大时,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跟银行约定远期结汇日的即期市场汇率,使公司承担一定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存在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需有正常的业务背景。
2、公司对远期结售汇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3、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交易方案,最大程度避免汇兑损失。
4、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协议条款,严格执行相关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应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降低违约风险。
6、财务部作为远期结售汇的执行部门,要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对于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管理层,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七、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增加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综合考虑了国内外经济发展状况和金融趋势、汇率波动预期及公司业务规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新增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减少、规避因外汇结售汇形成的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并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6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 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到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军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编制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及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人民币3亿元额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与本议案一同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上述总额度。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的议案》。
根据目前业务的实际规模、资金收付安排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量,预计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其中1.5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与本议案一同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滚动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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