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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075                                                证券简称:安旭生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年同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41,561.96元,故不计算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注:上年同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41,561.96元,故不计算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凌世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娅鸿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晓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凌世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娅鸿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晓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凌世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娅鸿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晓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75          证券简称:安旭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8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8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01,490,105.19元。2021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8,526,270.0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8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6,133.34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797.3592万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2021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2.2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未分配利润结余1,163,516,513.19元(母公司)。2021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2021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和资金需求计划,结合当前发展阶段、长远发展规划及股东合理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和资金需求计划,结合当前发展阶段、长远发展规划及股东合理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75          证券简称:安旭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0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人员信息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信永中和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美文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8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卞圆媛女士,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5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叶胜平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1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8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旭生物”或“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信永中和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其他相关工作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如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其他相关工作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75                      证券简称:安旭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1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旭生物”)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凌世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2021年年度报告》及《安旭生物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姜学英女士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关于增加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额度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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