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2-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易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在公司中应有的作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计提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年度的财务状况、2021年年度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事项;在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7,34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04.04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34%。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6、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应用及指引、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聘任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丰富的经验,曾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鉴证等服务,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时其具有专业审计工作的职业素养,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能较好地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事项;在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2-2024)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2-008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1年审计报告,母公司全年实现净利润为人民20,075,436.67元,扣除按10%计提盈余公积人民币2,007,543.67元,加上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6,884,372.86元。
根据公司未来投资规划及长期发展需求,确保公司拥有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以应对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0元(含税),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17,340,000股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704.04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34%;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总额。
二、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充分考虑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的情况下,制订了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的利润分配方案,该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订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
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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