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2-024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落实和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1年11月2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企业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2、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 3、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明确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食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以及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问题。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1、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21年11月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编制2021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解释14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起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相关业务也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3、根据解释15号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食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15号解释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实施问答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中相关要求,企业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因此,在利润表中,公司将与履行销售合同相关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列报。在现金流量表中,公司将与履约销售合同相关的运输成本现金支出,从“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重分类至“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列报。
该变更按照会计政策变更处理,追溯调整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
财务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二)解释 14 号的主要内容
1、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
解释14号适用于同时符合该解释所述“双特征”和“双控制”的 PPP 项目合同,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 PPP 项目合同应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累计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基准利率改革
解释14号对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工具合同和租赁合同相关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情形作出了简化会计处理规定。根据该解释的规定,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基准利率改革相关业务,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在该解释施行日,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等原账面价值与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该解释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解释15号的主要内容
1、解释15号明确了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对于成员单位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解释15号明确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该变更按照会计政策变更处理,追溯调整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实施问答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但不影响“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同时,也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表中“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但不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该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二)解释14号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解释15号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 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2-028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五星纸业有限公司、江西五星纸业有限公司、湖北祉星纸业有限公司
● 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200,000万元(不包括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之前已执行,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92,874.86万元
● 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 本次预计担保须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的担保(不包括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之前已执行,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融资租赁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
单位:万元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实际发生融资类担保时,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给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含新设立子公司)使用。上述担保预计额度包括对子公司提供的单笔超过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的情形。
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五星纸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浙江省衢州市经济开发区东港四路1号
法定代表人: 赵磊
注册资本: 6,100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成立日期:2003年6月13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125,999.28万元,负债总额46,203.46万元,资产净额79,795.8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46,203.46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45,438.69万元,净利润22,152.83万元。
与公司关系:浙江五星纸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江西五星纸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银砂湾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赵晨佳
注册资本:1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浆及浆板、机制纸的生产、销售;纸加工及纸制品的生产、销售;PE膜加工、销售;热电联产及其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4年5月15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288,804.58万元,负债总额173,888.85万元,资产净额114,915.7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62,549.16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54,570.54万元,净利润2,595.20万元。
与公司关系:江西五星纸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湖北祉星纸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新河镇电厂路8号
法定代表人:赵磊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纸浆制造;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装卸搬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成立日期:2021年2月23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807.74万元,负债总额0元,资产净额807.74万元。
与公司关系:湖北祉星纸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实际新增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本次预计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和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92,874.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43.9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被担保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 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2-026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五星纸业有限公司
投资建设30万吨化机浆生产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建设项目名称:年产30万吨化机浆产线及配套设施
● 投资金额:拟投资143,507万元人民币,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阶段投入。
● 特别风险提示:
1、项目不达预期的风险: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环境、市场变化等变化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的实际情况出现差异,从而影响项目的投资收益。
2、 原材料供应和价格波动风险:本项目对主要原材料木片需求量较大,如
出现供应短缺,将影响生产供应稳定;同时若木片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将存在公司无法完全消化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的风险。
3、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投资概述
(一) 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解决公司日益增长的对木浆原材料,特别是化机浆的需求,达到稳定供应及节约成本的目的,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西五星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五星”)拟投资143,507万元,建设30万吨化机浆生产线项目。
(二) 对外投资的决策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五星纸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30万吨化机浆生产线的议案》,本次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建设项目概述
(一)建设内容
年产30万吨化机浆产线及配套设施。
(二)投资主体及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西五星纸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晨佳;
成立时间:2014年5月15日;
注册资本:110,000万元;
经营场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银砂湾工业园;
经营范围:浆及浆板、机制纸的生产、销售;纸加工及纸制品的生产、销售;PE膜加工、销售;热电联产及其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江西五星总资产288,804.58万元,净资产114,915.73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54,570.54万元,净利润2,595.20万元。
(三)建设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银砂湖工业园区。
(四)建设计划:2022年9月前动工,2024年3月前完工。
(五)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由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组成,其中建设投资131,50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2,000万元,总投资143,507万元。
(六)资金筹措方式:自有资金和自筹。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造纸产业具有资金技术密集、规模效益显著的特点,其产业关联度强,市场容量大,是拉动林业、农业、印刷、包装、机械制造等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造纸产业以木材、竹、芦苇等原生植物纤维和废纸等再生纤维为原料,可部分替代塑料、钢铁、有色金属等不可再生资源,是我国国民经济中具有可持续发展特点的重要产业。当前阶段随着国民经济对纸产品需求的日益增长,纤维原料的短缺已影响到造纸企业的可持续运行。化机浆作为造纸的重要原料,已被国内多家大型造纸企业纳入企业原料战略规划。在此情况下,江西五星建设年产30万吨化机浆生产线,可有效缓解企业对原料市场的依赖,为企业未来发展提供良好条件。
四、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公司深耕造纸行业多年,具备充足的技术优势、资源优势和人才优势。经验丰富的项目建设团队可保证项目从前期调研论证到规划设计,再到项目开工各环节的顺利推进。本项目技术及环保方案先进并且成熟可靠,选建位置交通运输条件便利。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有效节约企业生产成本,实现利润最大化,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经济效益提高。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通过向产业链上游进军,可有效解决木浆原材料供应稳定的问题,降低原材料成本,有利于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综合实力。
六、风险因素分析
(一)项目不达预期的风险: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环境、市场变化等变化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的实际情况出现差异,从而影响项目的投资收益。
(二)原材料供应和价格波动风险:本项目对主要原材料木片需求量较大,如出现供应短缺,将影响生产供应稳定;同时若木片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将存在公司无法完全消化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的风险。
针对前述风险,公司将充分发挥公司各项优势,提升竞争能力。同时,根据行业与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原材料采购策略;项目上严密组织、科学计划,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2-027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98万元(包含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全年工作量协商确定。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胜任能力,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认真履行职责,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内容,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胜任能力,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承担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相关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全年工作量协商确定。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工作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与股东利益。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担任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相关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全年工作量协商确定。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相关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全年工作量协商确定。
(四) 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上网披露的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2-030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东港四路1号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公司于 2022年 4 月 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议案12、议案13、议案14、议案2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衢州市东港四路1号行政楼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函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于2022年5月16日15: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请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东港四路 1 号
联系人:韩孝琴
电子邮件:fivestarpaper@fivestarpaper.com
联系电话:0570-8566059
传真:0570-8566055
(三)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文件等(如适用),以备律师验证。
(四)疫情防控: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现场参会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且健康码为绿码,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谢绝现场参会。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赵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峡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李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峡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李云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赵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峡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李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峡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李云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