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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62        证券简称:柯力传感         公告编号:2022-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以及会议资料已经于2022年4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全体董事均已收到前述会议通知以及会议资料。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柯建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公司总经理提交的《总经理2021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提案尙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提案尙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内容: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3元(含税),每10股转增2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上述提案尙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上述提案尙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内容:(1)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2022年度公司拟向关联方余姚市银环流量仪表有限公司采购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公司拟向关联方余姚市银环流量仪表有限公司销售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意见。

  (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内容:(1)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情况,薪酬金额于《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2)同意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标准。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内容:为满足公司运营发展和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4)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十)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十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事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协商确定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意见。

  上述提案尙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类型包括保本收益型、保本浮动收益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具体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货币基金、流动性好的人民币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逆回购、信托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委托贷款、私募净值产品、定期存款等。

  本决议有效期为本议案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以下较早日期为止的期间:(1)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上述提案尙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柯力传感关于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十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上述提案尙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 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上述提案尙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 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和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限售事宜;

  (8)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办理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提案尙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 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5月18日14点30分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2-027)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备查文件

  1、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62    证券简称:柯力传感    公告编号:2022-02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199号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物联网大厦20楼董事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详情请查阅公司另行发布的《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8)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0-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登记地点: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199号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三)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道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四)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股东账户,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现场参会人员需于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

  (二)与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建鹏

  联系电话:0574-87562290

  传真:0574-87562271

  电子邮箱:dmb@kelichina.com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199号

  特此公告。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62        证券简称:柯力传感         公告编号:2022-021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夏忠华主持。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公司监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内容: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3元(含税),每10股转增2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内容:(1)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2022年度公司拟向关联方余姚市银环流量仪表有限公司采购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公司拟向关联方余姚市银环流量仪表有限公司销售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内容:(1)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情况,薪酬金额于《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2)同意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标准。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内容:为满足公司运营发展和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4)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事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协商确定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类型包括保本收益型、保本浮动收益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具体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货币基金、流动性好的人民币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逆回购、信托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委托贷款、私募净值产品、定期存款等。

  本决议有效期为本议案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以下较早日期为止的期间:(1)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和技术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核实<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0票。

  三、 备查文件

  1、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62         证券简称:柯力传感          公告编号:2021-024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DOCVARIABLE 附注二级 \* MERGEFORMAT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19年7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279号文《关于核准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总量为29,850,114.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9.8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1,927,760.6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1,827,382.91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7月31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31日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303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当前余额

  单位: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支出金额为300,000,000.00元,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收回金额为545,000,000.00元(含期初现金管理支出余额315,0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27,979,084.31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余额为157,979,084.31元,现金管理支出余额为70,000,000.00元。

  DOCVARIABLE 附注一级 \* MERGEFORMAT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1,509,434.0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8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81,613,305.53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2019]第ZA15327号《关于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根据2021年8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决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2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国信证券发表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2021年度,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干粉砂浆行业第三方系统服务项目总体回收周期较长,受下游房地产行业政策调控及宏观经济影响,公司出于控制风险,稳健经营的考虑,放缓了该项目的投资。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2年4月27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万元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各募投项目整体处于建设期;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形成的资产实现了部分收益。

  

  证券代码:603662                    证券简称:柯力传感                       公告编号:2022-025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1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52 名、注册会计师 2276 名、从业人员总数 969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07 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1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 2 次,涉及从业人员 63 名。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 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胡俊杰

  

  (2) 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方楠

  

  (3) 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陈剑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21年度聘请立信的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基于2021年度的审计服务范围,公司拟定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与2021年度保持不变。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在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作为审计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也有能力为投资者提供必要保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四届第十次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就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第十次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事务。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62        证券简称:柯力传感         公告编号:2022-028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 2022年 5 月16日至 2022年 5 月  17日(每日 9:30-11:30,13:00-15: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春龙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独立董事黄春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意见为同意。

  征集人基本情况基本情况如下:

  黄春龙先生:196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2006年至今担任宁波永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主任会计师;2011年至今担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师;2017年入选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注册会计师类(信息化方向),2017年入选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国际业务人才;曾荣获省财政厅颁发的浙江省先进会计工作者、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发的行业研究课题二等奖等奖项。

  独立董事黄春龙先生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柯力传感

  证券代码:603662

  法定代表人:柯建东

  董事会秘书:陈建鹏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199号

  电话:0574-87562290

  传真:0574-87562271

  邮编:315033

  (二)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 5 月 18 日 14 点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自2022 年 5 月 18日至自2022 年 5 月 18日

  公司此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 ,9:30- 11:30 ,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 15:00 。

  (三)召开地点: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199号

  (四)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刊登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止 2022年5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自 2022年 5 月16日至 2022年 5 月 17日(每日 9:30-11:30,13:00-15: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199号

  收件人:陈建鹏

  邮编:315033

  电话:0574-87562290

  传真:0574-87562271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九)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书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征集人:黄春龙

  2022年 4月 28日

  附件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 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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