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1 证券简称:荣昌生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备注:1、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于香港已发行189,581,239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34.83%,于上交所科创板已发行354,681,764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65.17%。
2、本公司香港股东名册由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及其他登记股东组成,其中HKSCC NOMINEES LIMITED代非登记股东持有股份约占本公司港股
股份96.5247%,其他登记股东持有股份约占本公司港股股份3.4753%。
3、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公司将HKSCC NOMINEES LIMITED所持股份数量剔除了I-NOVA
持有的港股26,000,000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威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李嘉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建良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王威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李嘉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建良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威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李嘉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建良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31 证券简称:荣昌生物 公告编号: 2022-007
港股代码:09995 港股简称:榮昌生物-B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已于2022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任广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可以促进监事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监事会的职责,并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监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3、审议通过《关于确认监事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符合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制度文件规定及公司薪酬考核方案;2022年度,公司拟根据监事的薪酬架构,以及同行业薪酬增幅、通货膨胀、公司的发展战略及个人实际工作表现,对监事的薪酬待遇进行调整也符合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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