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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上接D159版)

  ●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和降低财务费用,2022年度公司拟以信用、资产抵押、担保等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以随时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要求。

  此授信额度将根据实际情况各银行共同使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时间及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金额范围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融资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此项授权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促进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稳健发展,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上午10:00至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http://sns.sseinfo.com)网络平台之“上证e访谈”栏目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YF_yinran@126.com)。公司将于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 说明会类型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sn)披露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为方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5月16日通过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利润分配及发展规划等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及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下,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将于2021年5月16日(星期一)上午10:00至11: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 (http://sns.sseinfo.com)网络平台之“上证e访谈”栏目以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

  三、 参会人员

  董事长:傅双利

  董事会秘书:倪慧芳

  财务总监:周永华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YF_yinran@126.com),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6日(星期一)上午10:00至11:00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http://sns.sseinfo.com)网络平台之“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法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5-89966200

  电子邮箱:YF_yinran@12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 (http://sns.sseinfo.com)网络平台之“上证e访谈”栏目回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互动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4月26日,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4月16日以专人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双利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述职情况将向股东大会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以及《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得到贯彻执行,内部控制健全、合理、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傅双利、马颖波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随着《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陆续进行了修订,对上市公司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新要求,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以合法合规和满足业务发展需求为基础,以治理机构权责清晰、审议事项明确、决策程序精简高效为目标,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新修订内容,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及《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在本次修订章程的同时,对章程附件之一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全面的审查梳理,拟对《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使之可以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则及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配套运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在本次修订章程的同时,对章程附件之一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全面的审查梳理,拟对《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使之可以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则及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配套运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2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2年4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2022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基于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傅双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永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永华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傅双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永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永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傅双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永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永华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6日,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作修订,其他条款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背景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以合法合规和满足业务发展需求为基础,以治理机构权责清晰、审议事项明确、决策程序精简高效为目标,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新修订内容,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

  二、修订具体内容

  

  

  三、因增删条款导致其序号发生变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序号进行相应调整,如有相互引用的,其条款序号相应变化。

  四、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4月修订)》。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收费定价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公司年报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并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2021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分别为80万元及10万元。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上述定价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二、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天健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纪录等资料后,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可天健的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发表意见如下:天健在过往服务期间,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进行审计工作,并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天健在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因此我们同意本次续聘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天健具备完成公司审计工作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本次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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