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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泰生物”)董事会将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20号)的批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29.59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15.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29,817,941.5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25,162,993.16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38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8,202,065.01元,其中:支付发行费用43,341,830.32元,部分超募资金永久偿还银行贷款金额50,000,000.00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124,860,234.69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48,225,146.26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严格履行审批及审议程序。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项使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及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及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公司《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履行正常,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三、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除此外,本公司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6月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557.40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43.98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关于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1]核字第90317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6月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亿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6月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滚动购买理财产品余额3.97亿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上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用于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及收益尚未归还至本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年6月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并经2021年6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5,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6月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根据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需求,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15,000万元用于实施“杭州澳赛诺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其中,公司将以增资的方式向澳赛诺提供7,000万元募集资金,以借款的方式向澳赛诺提供8,000万元募集资金。2021年7月5日,公司已完成对全资子公司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12月2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并经2022年1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多肽类药物及高端制剂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浦路28号”变更为“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池月路2号”,实施方式由“新建一座三层建筑物”变更为“对已竞拍获得土地上的一座办公综合楼进行改造”。除上述变更外,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实施主体、实现目的、实施内容均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9日和2022年1月1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2022-001)。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元

  

  注:上表中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2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杭州澳赛诺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概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20号)的批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29.59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15.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29,817,941.5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25,162,993.16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38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下列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0)。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杭州澳赛诺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截至2022年3月31日,除部分待付合同尾款或保证金之外,上述项目已投资完成。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一)本次结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杭州澳赛诺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截至 2022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

  1、募集资金预计剩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2、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含待支付项目尾款或保证金,该部分支出后续将通过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募投项目“杭州澳赛诺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已投产,根据相关合同约定,主体工程质保金、装修验收尾款等款项支付周期较长,募集资金余额中含未支付的质保金及尾款。

  (二)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项目总支出。

  (三)募集资金在存储过程中产生了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公司业务规模保持快速发展。“杭州澳赛诺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的生产能力和规模进一步提升,极大的缓解了公司的产能压力。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公司拟将节余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152.0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杭州澳赛诺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杭州澳赛诺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已完成竣工结算,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过董事会同意,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二)《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3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计差错

  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进行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时,基于取得更加完善的资料,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决定将2021年第三季度收到的部分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调整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调整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未受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减少1,53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1,53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全体董事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对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更正,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事项详情如下:

  2021年9月26日,公司收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扶持金(以下简称“扶持金”)1,800万元。

  2021年10月26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鉴于当时获得的相关背景材料,公司将扶持金认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并在2021年第三季度将上述扶持金一次性确认为当期损益,影响2021年三季度净利润1,530万元。

  2022年,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审计,鉴于本笔扶持金金额较大,公司与会计师对扶持金的发放单位进行了实地走访。根据访谈结果,公司与会计师讨论后,认为从谨慎性原则出发,上述扶持金更适合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二、本次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更正事项主要系公司编制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时未能够取得有关扶持金业务背景的完整信息。报告期内,公司已实际取得1800万元扶持金,本次更正不影响公司现金流,且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及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无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相关科目影响如下:

  (一)对2021年9月30日未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二)对2021年1-9月未审计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三、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发表了专项审核意见。

  (一)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 映,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未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关于该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涉及的更正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更正。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说明》,如实反映了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贵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相关规定。

  四、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于指定媒体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对此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二)《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

  (三)更正后的《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四)更正后的《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4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始建于1994年3月,2013年12月完成转制,取得《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同意设立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批复》(京财会许可[2013]0079号)。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1门701-704。首席合伙人:刘红卫先生。

  2021年末,合伙人70人,注册会计师49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26人。

  最近一年(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73,461.6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52,413.9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9,409.91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4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5,49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天运已统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天运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天运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晓龙,2009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8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20年4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1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鑫康,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20年4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三年签署了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贾丽娜,1996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10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20年4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1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晓龙、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鑫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贾丽娜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 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

  3.独立性

  中天运及项目合伙人陈晓龙、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鑫康、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贾丽娜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中天运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续聘会计事务所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21年度聘请了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在对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建议继续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经核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可以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业务的要求。本次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项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5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师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378号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园E座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现场方式:2022年5月18日下午12:00-13:30;电子邮箱、信函、传真等

  方式:2022年5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现场登记地点

  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园E座2楼会议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378号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园E座2楼会议室)

  (三)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需在登记时间内通过现场、电子邮箱、信函、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箱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收到传真时间为准。如通过电子邮箱、信函、传真等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登记成功后,股东或代理人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登记材料原件,做参会资格复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鼓励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四)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及参会资格复核。

  (五)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378号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园E座12楼(诺泰生物)

  邮编:311121

  联系人:吴乐尔

  电话:0571-86297893

  传真:0571-86298631

  电子邮箱:ir@sinopep.com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德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东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东海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下转D16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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