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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接D163版)

  1、采购模式

  ①原材料采购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铝合金锭、钢棒、塑胶等,由运作部的采购组根据生产经营计划组织采购。公司采购的产品标准化程度较高,通常根据产品的特性考虑供应稳定性和成本因素后决定原材料供应商。在汽车零部件行业,部分下游客户在发出订单时,会针对自身产品的需求,对原材料的类别、品质、规格、型号等作出标准限定。此外,存在部分客户指定原材料供应商的情况,公司通常按照客户的需求进行采购。

  ②供应商管理制度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持续改进采购管理体系,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公司制定了《供应商能力评估操作细则》、《采购管理操作细则》、《供应商考核评分标准》等文件,依据供应商类别以及相关制度进行管理。公司供应商包括以下三大类:Ⅰ类为外购件、外协件、原材料生产商及代理商;Ⅱ类为包装材料;Ⅲ类为生产辅料。采购组每月会对供应商的供货情况进行一次综合性评价,将结果记录于《供应商月度考评通报表》中,从月度供货批次合格率、交货及时性、新品开发配合、包装、服务等方面进行评分,持续改善,不断优化供应链。

  ③采购流程

  公司由运作部承担主要采购职能,下设采购组、计划物控组和仓储物流组。公司采用ERP系统对生产计划安排和原材料采购的衔接进行有效管理。

  2、生产模式

  ①自行组织生产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组织生产,根据在履行订单、销售预测及库存保有量等因素安排生产计划,按照客户的要求组织生产。对于新项目、新产品,需经开发验证后转移至生产环节进行生产,该过程需经生产件批准程序(PPAP);对于开发完成后的产品,公司直接根据客户订单、滚动预测组织生产。

  ②外协加工

  随着公司项目数量的持续增加以及产品种类的不断扩大,现有生产能力无法完全满足客户需求,因此公司会综合考虑产品特点及生产计划等因素,对部分汽车零部件的表面处理、机加工和热处理等工序采取外协的方式进行生产。

  公司在产能规划中通常会根据产品工艺特点、客户需求结构等因素优先投资于关键工序以及产出附加值高、技术含量较高的核心工艺。而对于通用型的传统工艺技术以及产出附加值低、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的非核心工艺则主要采取外协加工的方式进行产能补充,该类工序主要包括下料、粗加工等。此外,对于因客户需求无法形成规模经济效应的生产工艺,公司暂时不具备相应生产能力,因此也需要采用外协的方式进行生产,该类工序主要包括热处理和电镀、喷漆、电泳、磷化、阳极氧化等表面处理工序。

  上述因产能不足而进行的委外加工过程中不涉及关键工序或关键技术。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为直接销售,其突出特点为销售研发紧密结合。

  汽车零部件量产之前需要经过产品设计、模具制作、检验以及零部件的试产、验证等多项工作,耗时视零件复杂程度从1个月到1年以上不等,量产前的产品同步设计和模具开发决定了最终的生产和销售,客户一旦选定供应商,合作关系往往也将保持长期稳定。

  公司积极参与客户前期产品设计过程,并依托较强的模具开发设计能力以最短的时间完成模具开发并进入试产阶段。在进入客户合格供应商名单后,公司与客户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积极响应客户新产品的设计需求并进行同步开发。

  ①客户获取流程

  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全球知名的一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和整车厂,其遴选供应商时严格遵循决策流程并择优选取,进入其供应商体系存在较高的准入门槛。这些国际化运营的企业对于供应商的选择通常由三个职能部门共同决策,分别为事业部、生产工厂及全球采购中心。经过层层筛选,公司凭借行业内良好的声誉及过硬的产品质量不断获取客户订单。

  ②客户维护方式

  公司客户结构相对简单,针对主要客户,公司均配备了专业的客户经理进行业务对接并提供售后服务。此外,公司关注客户诉求,对主要客户均定期进行拜访或根据客户需求不定期组织拜访活动。

  ③定价政策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定价政策是成本测算基础上的协商定价,具体过程如下:①公司根据客户提供的产品图纸要求编排工艺;②根据产品所需工艺和材料对产品的成本进行测算,其中材料成本依据原材料的外购市场价格进行测算;制造成本依据工艺部门估算的加工周期及财务部门预计的设备机台费率测算;包装和运费根据客户要求进行测算;③销售人员在成本价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对产品利润率的要求以及市场端了解到的信息进行初始报价,经过与客户的多轮协商后确定产品价格。

  (二)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行业地位

  公司近年来一直致力于成为具有稳定成长性的优质汽车零部件公司,是国内拥有一定经营规模的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之一。因汽车零部件涉及的产品品类众多、配套体系不同,故国家统计局或相关行业协会未发布汽车零部件各细分行业的市场规模及企业产值等数据。公司生产的汽车零部件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系统、电气化底盘,以及中高端燃油汽车的动力系统、底盘等,在自动变速箱控制阀体、发动机钢制正时零件、电机壳体组件等细分产品领域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2、公司的竞争优势与竞争劣势

  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是技术优势,具体体现为先进的制造工艺、突出的模具设计能力和强大的同步设计开发能力。

  一方面,公司的技术优势使得公司在新项目的开拓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合作开发的项目成功率较高;另一方面,公司从客户需求出发,充分调动自身资源,提高客户响应速度,从而提升客户满意度,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技术优势和响应速度优势使得公司在新客户的开发和原有客户的维系上具备可持续性,进而形成客户资源优势,使得公司的行业地位持续提升。

  从全球范围来看,汽车零部件产业已形成以博世集团、电装公司、采埃孚集团等为代表的跨国企业作为行业领导者的竞争格局,该等企业均已具备了庞大的经营规模,公司的规模相比大型跨国企业仍存在较大差距。

  3、业绩驱动主要因素

  公司密切关注汽车行业的发展变动趋势,重点发展汽车传动零部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等优势领域的业务,拓宽公司产品线并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未来的产品销售增长驱动力包括:

  ①在传统汽车零件市场的进一步渗透。以传动零件(阀体等)为代表的核心产品,经过多年的终端市场检验,以优良的工艺、精密的设计、良好的直通率获得了客户的一致认可,在行业内已形成一定范围的竞争优势,并获得比亚迪、长安、长城等多家整车厂的直供订单,提升了市场和客户的渗透率;

  ②电动化飞速发展带来的广阔市场前景,经过几年的技术和研发的铺垫和经验积累,新能源汽车零件近两年业务获得快速发展,获得了诸多新能源业务的客户项目定点,在未来将逐步导入量产,并实现业务规模的快速提升;

  ③大型压铸技术突破带来的新业务。公司制定了大型压铸技术的研发计划,将主要布局于新能源“多合一”铝合金压铸件、电池构件及车身构件领域。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汽车行业在芯片短缺、原材料价格持续高位运行、新冠疫情反复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下,得益于行业的电动化浪潮推动的新能源汽车的蓬勃发展,整车产销取得稳中有增的业绩。

  报告期内,本集团得益于在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领域的提前布局以及传动零部件业务市场渗透率的提升,营业总收入取得16.53%的增长,其中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汽车传动零部件销售同比增长分别达到43.25%、36.09%。

  但受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国际海运费急速攀升、人民币升值等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净利润与上年基本持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出现下滑。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41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为定期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潘龙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4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度考核结果,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并报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

  1、经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从公司领取董事报酬,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只领取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

  2、邓凌曲先生于2022年1月16日离职,上述审议的薪酬为2021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含子公司)拟与在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含外资银行在国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额度使用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听取。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现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2)第E00251号)。

  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7)。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及Chervon Auto Precision Technology (Europe)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其分别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和4,000万欧元,主要用于日常经营性贷款授信、开具保函等业务,上述额度不包含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专项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6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2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6月1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44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泉峰汽车”)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1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20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0,255,094.3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9,744,905.65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1年9月22日到位,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00504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规定、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司开立了五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1年9月22日,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安徽”)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初始存放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10,470,600.00元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09,744,905.65元的差异主要为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725,694.35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061.2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1)第E00443号),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出具了《关于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出具了《关于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1)。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00,000,000.00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产生投资收益人民币1,160,870.35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泉峰汽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泉峰汽车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泉峰汽车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表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一期)预计于2022年开始逐步投产,2021年该项目仍处于施工建设阶段,未实现效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46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022年4月27日,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对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的会计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规范了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对于《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对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

  对于解释14号,公司将2021年1月1日至解释14号施行日新增的基准利率改革相关业务,按照解释14号规定进行处理。

  3、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公司将在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于利润表“营业成本”中。

  根据解释14号,公司将2021年1月1日至解释14号施行日新增的基准利率改革相关业务,按照解释14号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情形,当仅因基准利率改革直接导致采用实际利率法确定利息收入或费用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且变更前后的确定基础在经济上相当时,公司参照浮动利率变动的处理方法,按照仅因基准利率改革导致变更后的未来现金流量重新计算实际利率,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后续计量。除上述变更外,采用实际利率法确定利息收入或费用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同时发生其他变更的,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对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的变更进行会计处理,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评估其他变更是否导致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公司进行相应处理。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导致本集团及母公司2021年度营业成本增加人民币51,013,598.78元,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分别减少人民币50,259,970.06元和人民币753,628.72元;2020年度,本集团及母公司营业成本增加人民币36,009,015.17元,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分别减少人民币34,998,178.77元和人民币1,010,836.40元。

  根据解释14号,公司将2021年1月1日至解释14号施行日新增的基准利率改革相关业务,按照解释14号规定进行相应处理。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47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到账时间和存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47号文《关于核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79元。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9,5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共计人民币24,500,000.00元后,公司实际收到上述A股募股资金人民币465,000,000.00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2,564,150.9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2,435,849.05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9年5月16日到位,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9)第00205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与中金公司三方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包括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3201040160000778667)、交通银行南京江宁支行(320899991010003973067)和中国银行南京江宁科学园支行(533973114172)。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无余额且完成账户销户。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511号文《关于核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2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总计人民币620,000,000.00元。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8,990,000.00元及对应增值税人民币539,400.00元后,公司实际收到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610,470,600.00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725,694.3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9,744,905.65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1年9月22日到位,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00504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与中金公司三方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专用专户。

  截至2022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收到A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52,435,849.05元。于2019年6月20日依据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204.1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自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至募投项目完工达产期间,自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支出人民币4,925.69万元。鉴于“年产15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已经实现预计产能,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公司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24,002,419.21元(其中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人民币274,053.57元及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人民币2,590,780.08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

  本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收到发行可转换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9,744,905.65元。收到募集资金后,本公司将募集资金分别转至全资子公司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账户人民币48,500,000.00元,以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账户人民币350,000,000.00元。于2021年9月28日依据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自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账户置换出募集资金人民币90,611,970.25元。于2021年9月30日依据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认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人民币200,000,000.00元。于2021年9月22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通过监管账户支出项目支出人民币507,426,570.06元。(包含上述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90,611,970.25元)。

  前次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请详见附件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204.1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年产15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19)第E00238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061.2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一期)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1)第E00443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已实施完成。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于2019年9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发布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并于2019年10月17日发布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20年度,本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赎回或到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产生投资收益人民币2,590,780.08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发布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本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认购之理财产品已全部回收,累计产生投资收益人民币2,091,858.54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中金公司出具了《关于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本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15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于2020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实现达产。根据《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每年可以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66,120万元;根据《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后第一年预计可以实现净利润人民币9,619万元。2021年度为该募投项目达产后首个完整会计年度,该募投项目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66,661.26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8,989.88万元,承诺效益的比例为100.82%及93.46%。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该募投项目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17,789.02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289.90万元,扩展至全年分别占承诺效益的比例为107.62%及95.22%。本公司预测募投项目2022年度可达到预计销售收入。2022年一季度由于募投项目对应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上升及国内疫情反复等因素影响了本公司预计净利润的达成。?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件二,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主要用于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一期),由于相关项目仍在建设期,未达到使用状态,暂未实现效益。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披露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经完工达产,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的募投项目仍在进行投资建设中,因此募集资金节余情况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人民币万元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净额包括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8,204.13万元,自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期间投入的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017.12万元以及2020年度投入的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08.57万元。项目于2020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不再发生募集资金投入。

  注2: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节余情况请见“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附件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开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人民币万元

  

  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净额包括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061.20万元,自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至2022年3月31日止期间投入的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1,681.46万元。项目预计于2022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附件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人民币万元

  

  注1:根据招股说明书,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每年可以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66,120万元;根据可研报告,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后第一年预计可以实现净利润人民币9,619万元。

  注2:2019年度募投项目仅部分生产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该部分生产线运营产生的实际效益不适用于与募投项目整体建成达产后的预计效益进行对比。

  注3:由于募投项目建成达产至本报告截止日运营尚不足一个完整年度,因此2020年度实际效益不适用于与募投项目达产后的预计效益进行对比。

  注4:2021年度,该募投项目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66,661.26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8,989.88万元,承诺效益的比例为100.82%及93.46%。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本公司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17,789.02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289.90万元,扩展至全年分别占承诺效益的比例为107.62%及95.2%。本公司预测募投项目2022年度可达到预计销售收入。2022年一季度由于募投项目对应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上升及国内疫情反复等因素影响了本公司预计净利润的达成。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49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1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20人,从业人员共6,681人,注册会计师共1,13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20人。

  德勤华永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88亿元。德勤华永为60家上市公司提供2020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05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采矿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蓓女士,自2001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与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8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杨蓓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5份。杨蓓女士自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陈颂先生,自1998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0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陈颂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3份。陈颂先生自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凡先生,自2006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与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3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王凡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3份。王凡先生自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上述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16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0万元,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与2021年的审计费用持平。本期审计费用是以德勤华永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德勤华永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德勤华永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德勤华永及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诚信要求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建议续聘德勤华永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德勤华永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该所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德勤华永是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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