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徐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博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伟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徐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博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博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伟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2-011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9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6.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6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8,628,654.0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91,371,345.93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已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6月24日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5]2901号)审验,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5年8月31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23,551.83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3,551.8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84,378.74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21,343.3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450.21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70.32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累计投资收益6,533.28万元(其中报告期内投资收益496.93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14,741.8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5年6月23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纺建支行(现已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濉溪淮海路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淮北市分行、徽商银行淮北濉溪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相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实际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1、 银行存款明细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参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5年9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23,551.8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以上方案已实施完毕。上述置换事项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已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会专字[2015]3478号《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27日、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未收回金额8,000.00万元。

  (四)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或节余资金,也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公司并于2019年5月9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计划投入优质白酒酿造技改项目、优质白酒陈化老熟和存储项目、包装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43,982.65万元(含利息)变更投资于退城进区搬迁大曲酒酿造项目、退城进区搬迁优质白酒陈化老熟和存储项目、退城进区搬迁成品酒包装项目。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2021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退城进区搬迁大曲酒酿造项目,实际投资超过承诺投资96.54万元,系使用该项目的募投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形成的收益。

  注**:退城进区搬迁成品酒包装项目,实际投资超过承诺投资2,642.22万元,系使用该项目的募投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形成的收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 万元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2-007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上午在淮北口子国际大酒店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图亮先生主持,会议决议及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决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公司本年度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切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采取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充分保障了公司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理回报,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

  关联监事周图亮、徐君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健全了财务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财务报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和可靠,有效防范重大错报风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并执行有效。公司监事会已审阅董事会《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部分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获得一定投资收益。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2-006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淮北口子国际大酒店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汪维云先生、独立董事陈利民先生和独立董事林国伟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本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徐进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决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公司本年度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涉及董事薪酬/津贴的部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

  关联董事徐进、张国强、徐钦祥、范博、黄绍刚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业务承办机构的议案》

  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业务承办机构,同时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2-013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二号——酒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

  1、按产品档次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按区域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2-016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无重大影响。

  一、概述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执行解释14号,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1年12月30日起执行该规定;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按照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执行解释14号,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执行解释14号对本公司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1年12月30日起执行该规定,对于解释15号发布前本公司财务报表未按照“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相关规定列报的,本公司按照该规定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 年1 月1 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根据新旧衔接规定,“解释15号”发布前企业的财务报表未按照规定列报的,应当按照本解释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自2021年12月30日起按“解释15号”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根据新旧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根据新旧衔接规定,企业应当对在首次施行本解释时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本解释,累积影响数应当调整首次执行本解释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应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按“解释15号”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1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执行解释15号对本公司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22年4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