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八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6日以书面或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桐昆股份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一名,实到董事十一名。会议由董事长陈士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独立董事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七、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意见。
八、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九、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中董事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1年,公司拟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总计为280万元。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业务,聘期1年。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独立董事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2022年预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独立董事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融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200.1亿元的信贷额度,用于公司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信用证、保函、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用途,保证现有生产经营工作及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认的议案》: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关联董事陈士良、陈蕾、许金祥、沈培兴、陈士南、钟玉庆回避表决;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与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关联董事陈士良、陈蕾、许金祥回避表决;
(三)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与浙江恒创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关联董事许金祥回避表决;
(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独立董事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十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关联董事陈士良、陈蕾、许金祥、沈培兴、陈士南、钟玉庆回避表决;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与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关联董事陈士良、陈蕾、许金祥回避表决;
(三)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与浙江恒创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关联董事许金祥回避表决;
(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
独立董事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十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开展2022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2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独立董事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意见。
十六、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公司章程>和修订章程附件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制定<公司章程>和修订章程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为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重新制定《公司章程》和修订公司章程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于2022年5月20日在公司通过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5)。
十九、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审议程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关于推进上市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制定上述现金分红方案的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80,156,885.02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148,015,688.5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 6,592,216,219.61元,减本年度分派的现金红利297,379,034.81元,本年度实际可分配利润7,626,978,381.32元。
基于对公司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会在充分考虑公司近年来实际经营情况和投资者回报需要的前提下,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截至本报告日,公司总股本为2,411,119,493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22,360,982股,据此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788,290,308.63元(含税),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0.7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2021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的原因说明
(一) 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涤纶长丝行业,行业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且保持了快速增长的态势。涤纶长丝行业具有行业投资规模大、规模经济效益明显、技术研发水平重要等特点;从投资规模来看,随着行业生产技术的进步,涤纶长丝生产装置越来越大型化,固定资产是涤纶长丝生产企业的核心资产;涤纶长丝行业竞争较为激烈,近年来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龙头企业规模进一步扩张,对于固定资产投入需求不断增加。
(二)公司自身发展战略
公司在涤纶长丝行业中已经连续十多年在国内市场实现产量及销量第一。但是涤纶长丝行业竞争非常激烈,近年来主要竞争对手产能扩张较快,公司只有进一步扩张产能才能维护行业龙头地位。未来,公司将继续保持投入,进一步扩大产能,巩固并提升行业龙头地位,提升市场占有率。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净资产收益率是反映股东权益回报水平的重要指标。最近三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6.50%、13.71%和23.85%,公司资本运营效率维持在较高水平。公司一直深耕主业,聚焦行业,公司将留存收益继续投入公司经营和项目建设,需要有足够的资金来支持。
同时,受原油价格持续上升的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总体呈上涨趋势,此外新冠疫情的反复也造成物流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为使公司保持日常生产经营和加强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并保障安全生产库存能力,公司需要留存充足收益用于公司流动资金周转。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巩固行业龙头地位,保证公司正常项目的投入进展, 保证公司长远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 且当下经济形势风险与挑战并存,需要留存一定的现金储备应对不确定性风险。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当期资金需求,公司拟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有助于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长远的发展。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继续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支出、公司日常营运及为偿还短期借款预留现金,同时考虑到公司所属行业具有一定的波动性,留存收益既可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又可以保障公司未来分红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和分红的稳定性。
综上所述,公司将留存收益继续投入生产经营,是着眼于公司未来的长远发展,有利于提高投资者的长期回报。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现状和长期发展的目标。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能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到了公司现阶段项目建设与股东回报之间的实际情况,平衡了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合理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的分红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每股收益,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稳定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子公司、
子公司之间2022年预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本公司”)、桐昆集团浙江恒盛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盛公司”)、桐昆集团浙江恒通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公司”)、桐昆集团浙江恒腾差别化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腾公司”)、嘉兴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石化”)、浙江恒优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优化纤”)、桐昆集团浙江恒超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超公司”)、鹏裕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裕贸易”)、桐乡市恒基差别化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基公司”)、江苏嘉通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通能源”)、南通佳兴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佳兴”)、浙江恒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翔公司”)、江苏桐昆恒阳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阳公司”)、宿迁桐昆旭阳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公司”)、新疆宇欣纺织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欣公司”)、新疆中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昆公司”)、安徽佑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佑顺公司”)、江苏桐昆恒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欣公司”)、泗阳恒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荣公司”)、福建恒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海公司”)、福建恒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浩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10 亿元(含等值外币),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额、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额以及子(孙)公司之间担保额合并计算。
本公司2021年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1,784,649.39万元人民币,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49.57%。对外部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元。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2022年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预计2022年公司将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41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额、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额以及子(孙)公司之间担保额合并计算。
关于上述担保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双方基本情况
1、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桐昆股份)
法定代表人:陈士良
住所: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德胜路1号12幢
注册资本:241,111.9493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陈士良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服装制造;服装服饰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纺织专用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桐昆股份(母公司)总资产4,039,967.26万元,净资产2,487,378.91万元,资产负债率38.43%。2021年1至12月,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62,625.58万元,利润总额162,641.21万元,净利润148,015.69万元。
2、桐昆集团浙江恒盛化纤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金祥
住所:桐乡市梧桐街道桐乡经济开发区第二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39,000万元人民币
恒盛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对二甲苯的直拨直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化纤特种、改性、涤纶纤维(除化学危险品)的原料产品和涤纶丝的生产、销售;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纺织原料(除棉花、鲜茧的收购)、纺织机械设备及配件的批发及其进出口业务、技术进出口;仓储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恒盛公司总资产273,963.22万元,净资产75,639.66万元,资产负债率72.39%。2021年1至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3,829.80万元,利润总额18,842.28万元,净利润16,553.88万元。
3、桐昆集团浙江恒通化纤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士南
住所: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工业区202室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恒通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差别化纤维及聚酯纤维的生产、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纺织原料、纺织机械设备及配件的批发,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恒通公司总资产451,134.7万元,净资产111,806.83万元,资产负债率75.22%。2021年1至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9,763.65万元,利润总额41,472.05万元,净利润35,964.02万元。
4、嘉兴石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金祥
住所:嘉兴市乍浦镇中山西路388号
注册资本:210,000万元人民币
嘉兴石化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货物装卸、仓储服务: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不带储存经营(票据贸易):对二甲苯(凭有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精对苯二甲酸(PTA)的生产和销售;副产混苯二甲酸、粗对本二甲酸、苯甲酸的生产和销售;化工产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普通货物装卸搬运,仓储管理服务;特种化纤、改性化纤、涤纶纤维(除化学危险品)和涤纶丝的生产、销售;纺织原料(除棉花、鲜茧的收购)、纺织机械设备及配件的批发;经营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际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嘉兴石化总资产1,390,053.34万元,净资产556,493.91万元,资产负债率59.97%。2021年1至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06,795.77万元,利润总额22,354.58万元,净利润22,546.04万元。
5、桐昆集团浙江恒腾差别化纤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玉庆
住所:长兴县李家巷镇
注册资本:40,000万美元
恒腾公司为本公司在浙江长兴县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差别化纤维及聚酯纤维、纸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纺织原料、纺织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范围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恒腾公司总资产669,639.48万元,净资产520,318.38万元,资产负债率22.3%。2021年1至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46,936.82万元,利润总额95,521.39万元,净利润73,759.25万元。
6、鹏裕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士良
住所:香港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鹏裕贸易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恒盛公司出资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纺织原料及产品的进出口贸易;投资兴办实业、控股企业资产管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鹏裕贸易总资产70,591.69万元,净资产5,579.13万元,资产负债率92.10%。2021年1至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2,149.70万元,利润总额1,226.76万元,净利润952.34万元。
7、桐乡市恒基差别化纤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圣军
住所:桐乡市梧桐街道梧桐工业经济园区稻乐路299号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恒基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面料纺织加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必须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恒基公司总资产10,660.84万元,净资产8,408.46万元,资产负债率21.13%。2021年1至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463.38万元,利润总额1,101.57万元,净利润1,015.76万元。
8、浙江恒优化纤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金祥
住所:嘉兴市乍浦镇
注册资本:110,000万元人民币
恒优化纤为桐昆股份、嘉兴石化与鹏裕贸易共同出资设立的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纤维销售;合成纤维制造;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外资比例小于25%)(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恒优化纤总资产600,585.05万元,净资产216,904.19万元,资产负债率63.88%。2021年1至12月,恒优化纤实现营业收入673,810.10万元,利润总额53,461.60万元,净利润46,346.63万元。
9、桐昆集团浙江恒超化纤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建荣
住所:洲泉镇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32,000万美元
恒超化纤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差别化、功能化、超细旦、高仿真化学纤维的生产、销售;差别化纤维的研发;化纤丝的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恒超公司总资产467,419.03万元,净资产249,452.88万元,资产负债率46.63%。2021年1至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6,049.28万元,利润总额27,031.24万元,净利润23,494.36万元。
10、桐乡市中洲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士南
住所:桐乡市洲泉镇综合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6,784.50万元人民币
中洲化纤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差别化化学纤维、塑料再生及加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洲化纤总资产22,205.50万元,净资产19,222.45万元,资产负债率13.43%。2021年1至12月,中洲化纤实现营业收入94,063.46万元,利润总额4,307.17万元,净利润4,301.29万元。
11、江苏嘉通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金祥
住所:南通市如东县长沙镇港城村九组(江苏省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综合商务大厦)
注册资本:620,000万元人民币
嘉通能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精对苯二甲酸(PTA)的生产和销售;副产混苯二甲酸、粗对苯二甲酸、苯甲酸的生产和销售;化工产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特种化纤、改性化纤、涤纶纤维(除危险化学品)、合纤丝和涤纶丝的生产和销售;纺织原料(除棉花、鲜茧的收购)、纺织机械设备及配件的批发及进出口贸易;余热发电;高低压蒸汽生产及销售;普通货物装卸搬运,仓储服务;经营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际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纸制品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嘉通能源总资产922,246.47万元,净资产459,908.90万元,资产负债率50.13%。2021年1至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957.37万元,利润总额-7,960.33万元,净利润-7,228.13万元。
12、南通佳兴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富强
住所:南通市如东县长沙镇港城村九组(江苏省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综合商务大厦)
注册资本:110,000万元人民币
南通佳兴为嘉通能源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热电联产;供电、售电服务;生产销售蒸汽、热水;电能的输送及分配活动;收费的热力供应服务;电力、热力技术开发;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污泥处置;电力企业废气综合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南通佳兴总资产95,384.06万元,净资产75,685.05万元,资产负债率20.65%。2021年1至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44万元,利润总额-375.39万元,净利润-272.50万元。
13、浙江恒翔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亚芬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盐经济开发区)海港大道1817号1406室
注册资本:66,200万元人民币
恒翔公司为恒腾化纤和鹏裕贸易共同出资设立的子公司。
经营范围:高分子材料研发;表面活性剂、纺织印染助剂、油剂、润滑油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批发、零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恒翔公司总资产66,419.89万元,净资产56,310.86万元,资产负债率15.22%。2021年1至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428.05万元,利润总额729.67万元,净利润711.38万元。
14、江苏桐昆恒阳化纤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蕾
住所:宿迁市沭阳县高墟镇临港产业园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恒阳公司为桐昆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面料纺织加工;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恒阳公司总资产173,173.47万元,净资产99,834.67万元,资产负债率42.35%。2021年1至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43万元,利润总额-868.29万元,净利润-665.33万元。
15、宿迁桐昆旭阳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建伦
住所:宿迁市沭阳县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工业园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旭阳公司为恒阳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技术报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发电技术服务;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旭阳公司总资产33,997.62万元,净资产29,980.96万元,资产负债率11.81%。2021年1至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25.34万元,净利润-19.04万元。
16、新疆宇欣纺织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胜海
住所:新疆阿拉尔市大学生创业园1号楼402室
注册资本:90,000万元人民币
宇欣公司为嘉兴石化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合成纤维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面料纺织加工;面料印染加工;合成纤维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宇欣公司总资产69,615.47万元,净资产26,418.02万元,资产负债率62.05%。2021年1至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828.97万元,净利润-631.98万元。
17、安徽佑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建荣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龙桥镇滨河路二号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佑顺公司为桐昆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面料纺织加工;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佑顺公司总资产8,829.94万元,净资产8,513.25万元,资产负债率3.59%。2021年1至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704.46万元,净利润-704.46万元。
18、新疆中昆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祺超
住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上库石油石化产业园昆玉路199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中昆公司为嘉兴石化、恒盛公司、恒腾公司共同控股的子公司。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燃气;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煤炭开采;矿产资源勘查;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矿物洗选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地质勘查技术服务;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工程管理服务(管控要素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中昆公司于2021年3月36日设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昆公司总资产497.60万元,净资产468.70万元,资产负债率 5.81%。2021年1至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0万元,利润总额 -31.30万元,净利润 -31.30万元。
19、江苏桐昆恒欣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范炳荣
住所:泗阳县经济开发区长江南路88号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恒欣公司为恒通化纤、嘉通能源、江苏海欣共同控股的子公司。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纺织专用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恒欣公司总资产124,263.21万元,净资产103,767.36万元,资产负债率16.49 %。2021年1至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3,550.24万元,利润总额 6,246.02万元,净利润4720.58万元。
20、泗阳恒荣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新宇
住所:泗阳县经济开发区长江南路88号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恒荣公司为恒欣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纺织专用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泗阳恒荣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02月17日。
21、福建恒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钟玉庆
住所:福建省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次三路588号
注册资本:350,000万人民币
恒海公司为桐昆股份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面料纺织加工;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合成材料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
恒海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成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恒海公司总资产0万元,净资产0万元,资产负债率 0 %。2021年1至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 0万元,净利润0万元。
22、福建恒浩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钟玉庆
住所:福建省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次三路588号
注册资本:70,000万人民币
恒浩公司为恒盛化纤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面料纺织加工;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福建恒浩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3月9日。
三、预计担保的主要内容
根据本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经营计划及其信用条件,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母公司及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提供银行融资、债务担保等担保事项,具体担保额度详见下表:
在此额度内,各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向银行贷款或提供债务担保。涉及银行融资担保的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一致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母公司及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提供银行融资、债务担保等担保事项。恒盛公司、恒通公司、嘉兴石化、恒腾公司、恒基公司、中洲化纤、嘉通能源、恒超公司、恒阳公司、佑顺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恒海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鹏裕贸易、恒优化纤、南通佳兴、恒翔公司、旭阳公司、宇欣公司、恒欣公司、恒浩公司、恒荣公司、中昆公司为公司的孙公司,各项银行贷款及债务担保均为日常经营所需,相互之间提供担保是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总计为2,451,056.84万元,占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68.08%;以上担保,均为公司与子(孙)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无对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孙)公司之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提供过担保,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制定《公司章程》和
修订章程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公司章程>和修订章程附件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重新制定了《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附件《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重新修订《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本次重新修订的《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同时降低融资成本,节约财务费用,公司拟继续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的主要内容和授权事宜如下: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1、发行人: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人民币60亿元);
3、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实际状况最终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或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二、关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宜
为保证本次超短期融资券顺利发行,提请股东大会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或调整本次发行的实际金额、期限、利率、承销方式、发行时机等具体方案;
2、聘请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及其他相关中介机构;
3、负责修订、签署、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及法律文件;
4、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八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9年度可转债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88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分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股权登记日(2020年2月28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贵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进行,共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3,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2,300,0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3,340,000.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2,286,66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3月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到位资金2,287,415,094.29元(汇入金额加上承销和保荐费用中不能从募集资金直接扣除的发行费用税款部分755,094.29元),另减除律师费、资信评级费、债券发行登记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和验资费用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659,433.96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85,755,660.3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2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0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浙江磊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3,588,45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94元,共计募集资金1,969,999,988.64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7,075,459.39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962,924,529.25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154,328.73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61,770,200.5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26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根据2021年9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可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良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有35,000万元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未到期;同时根据该次董事会决议,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9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已支付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66,984.68元,尚有87,344.05元未支付。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2019年度可转债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子公司桐昆集团浙江恒腾差别化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腾差别化)、桐昆集团浙江恒超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超化纤)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2021年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决定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终止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的保荐协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恒腾差别化、恒超化纤2019年度可转债募集资金均使用完毕并注销专户。
(二)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子公司浙江恒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翔新材料)、南通佳兴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兴热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子公司恒翔新材料、佳兴热电本次募集资金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2019年度可转债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根据2021年9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可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2021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七、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桐昆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九、会计师对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桐昆股份《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桐昆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桐昆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2019年度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2019年度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实现的效益按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投入部分占该项目预算投资总额的比例以及实际生产时间计算
[注2] 该项目总计24条生产线共计2816个机位,其中12条生产线共计1088个机位已于2020年11月试生产完成并投入使用,剩余12条生产线共计1728个机位于2021年1-8月陆续完成并投入使用
[注3] 年产50万吨智能化超仿真纤维项目于2020年11月共计12条生产线达到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剩余12条生产线于2021年8月全部达到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该项目效益为正常生产年30,781.40万元,投产第一年产能达到60.00%,折合效益应为18,468.84万元,投产第二年产能达到100%,折合效益应为30,781.40元。本期按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投入部分占该项目预算投资总额的比例以及实际生产时间计算为15,135.54万元,2021年度实际效益已达到预计效益
[注4] 年产30万吨绿色项目于2019年11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该项目效益为正常生产年18,682.00万元,投产第一年产能达到50.00%,折合效益应为9,341.01万元,投产第二年产能达到70.00%,折合效益应为13,077.40万元,投产第三年产能达到100.00%,折合效益应为18,862.00万元,按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投入部分占该项目预算投资总额的比例以及实际生产时间计算为8,483.25万元,2021年度实际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
附件2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实现的效益按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投入部分占该项目预算投资总额的比例以及实际生产时间计算
[注2] 该项目总计7台锅炉生产线,本期12月其中1台锅炉投入使用,剩余6台尚在安装且尚未支付完毕设备采购和工程建设进度款,公司将按照承诺投资金额继续投入,预计未来两年内陆续达到可使用状态
[注3] 2021年公司尚处于筹建期,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2021年度预计效益为-3,362.00万元
[注4] 年产 15 万吨表面活性剂、20 万吨纺织专用助剂建设项目于2021年9月共计6套纺丝油剂活性剂生产线达到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剩余6套纺丝油剂活性剂生产线以及20套纺丝油剂生产线尚在安装且尚未支付完毕设备采购和工程建设进度款,公司将按照承诺投资金额继续投入
[注5] 年产 15 万吨表面活性剂、20 万吨纺织专用助剂建设项目于2021年9月共计6套活性剂生产线达到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该项目效益为正常生产年24,297.93万元,投产第一年产能达到100.00%,折合效益应为24,297.93万元,按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投入部分占该项目预算投资总额的比例以及实际生产时间计算为470.98万元,2021年度实际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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