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10:30在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贺财霖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数209,806,1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3元(含税)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共计62,941,830.00元。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审计机构的公告》(2022-007)。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确认2021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总额。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董事薪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 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9)。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章程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变化,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和章程附件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章程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12)。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议案(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三)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并就议案(七)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7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财务审计收费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15万元。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认真审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对以往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审计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估,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我们经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审查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初步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过往的审计中,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审计人员配备合理,执业能力胜任;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状况;审计意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公司财务、内控审计工作的人员有违反相关保密规定的行为。上述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8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龙集团”) 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集成系统升级扩产项目”、“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升级扩产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1号”文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4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66元,共计募集资金47,437.0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285.95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151.07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3月5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字(2020)第2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入资金总额 19,593.5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项目的整体运行情况及延期的原因分析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概况
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公司决定调整“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集成系统升级扩产项目”、“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升级扩产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将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从计划建设期24个月调整为计划建设期40个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受新冠疫情、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预计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运用,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期进行调整。
公司“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集成系统升级扩产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受生产工艺调整以及新冠疫情等影响,该项目的投资进展较慢。公司根据该项目情况及实际经营情况,经谨慎研究决定延长该项目的建设期。
公司“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升级扩产项目”因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及市场需求的短期波动,公司放缓了吹塑系列产品扩产计划,导致该项目的投资进展较慢。公司根据该项目情况及实际经营情况,经谨慎研究决定延长该项目的建设期。
公司“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的部分用地被优先用于建设生产设施,公司对该项目部分设计方案进行相应优化调整,加之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导致该项目的投资进度较慢。公司根据该项目实际情况,经谨慎研究决定延长该项目的建设期。
鉴于上述情况,为确保项目投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计划建设期24个月调整为计划建设期40个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 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其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雪龙集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相关要求。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日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3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3日(星期五)下午 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06日(星期五)至05月12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xuelonggufen@xuelong.net.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8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5月13日下午 14:00-15: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3日下午 14:00-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贺财霖
总经理:贺频艳
董事会秘书:竺菲菲
财务总监:张红意
独立董事:舒国平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5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06日(星期五)至05月12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xuelonggufen@xuelong.net.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竺菲菲
电话:0574-86805200
邮箱: xuelonggufen@xuelong.net.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9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的规定,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1号”文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4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66元,共计募集资金47,437.0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285.95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151.07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3月5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字(2020)第29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1 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0日分别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4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13,349.98万元。截至2020年4月8日,公司已完成前述募集资金置换事宜。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3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4月1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2020年4月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含2.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2021年10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含2.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上述额度自2021年10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24,000万元,2021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上述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并赎回,本金及收益均已全部划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广发证券认为:经核查,雪龙集团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集成系统升级扩产项目和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升级扩产项目均处于项目建设期,项目尚未达产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1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授信开证、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来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包括短期借款、中长期借款不限。同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授权董事长在本议案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的具体文件及办理贷款具体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2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1号公司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证券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1号,雪龙集团办公楼四楼证券部
电话:0574-86805200
传真:0574-86995528
联系人:竺菲菲
(三)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六、 其他事项
特别提醒:目前仍处于新冠疫情防控期间,考虑到地方政府疫情防控需要,请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前根据宁波市北仑区管理规定准备好健康码等健康证明,并请及时关注疫情防控措施变化,避免影响参会。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5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5日以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海芬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 控机制和内控制度,公司积极开展风险评估与内控评价,公司在内控评价报告基 准日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相关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对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予以确认。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和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9)。
(八)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变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章程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包含的信息能充分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充分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6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28,237,476.46元,本集团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23,239,770.33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23,239,77.03元后,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额为110,915,793.3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04,878,229.31元,扣除2021年度已派发现金股利62,941,830.00元,截止2021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52,852,192.61元。
公司拟以总股本 209,806,1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本次拟分配利润支出总额为 62,941,830.00 元,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现金分红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49.08%。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保障了股东合法的投资回报,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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