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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2-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四号—食品制造》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将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 报告期经营情况

  2022年1-3月营业收入为1,688,117,208.34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1,640,234,479.66元,占营业收入97.16%;其他业务收入为47,882,728.68元,占营业收入2.84%。

  (1).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主营业务收入分渠道: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 报告期经销商变动情况:

  公司无经销商

  三、 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无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3517               公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6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控制环境:组织架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发展战略控制活动:资金管理、财务报告、关联交易、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担保业务、全面预算、合同及印章管理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无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无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按照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标准,未发现本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下一年度按此继续执行。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戴文军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2-031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绝味食品”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阿正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阿正”)、江苏阿惠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阿惠”)、武汉阿楚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阿楚”)、山东阿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阿齐”)和海南阿翔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阿翔”)拟合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化存款或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化存款或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等形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2222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公开发行了10,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1,783,962.3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3月15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19]1302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本次使用部分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阿正、江苏阿惠、武汉阿楚、山东阿齐、海南阿翔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2、现金管理的安全性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理财产品必须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化存款或购买稳健型理财产品等。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现金管理额度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计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在每次现金管理实施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包括该次购买产品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5、决议有效期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为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现金管理台账,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并定期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

  2、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化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化存款或购买稳健型理财产品等,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可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依法获得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绝味食品全资子公司天津阿正、江苏阿惠、武汉阿楚、山东阿齐和海南阿翔合计使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合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1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17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戴文军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部分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进行确认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部分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2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17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张高飞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部分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进行确认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部分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可转换债券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3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80,937,033.6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2021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7元(含税)。截至2022年4月27日,公司总股本614,712,99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0,386,407.1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5.72%。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涉及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保持了稳健持续的分红政策,既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的要求,又兼顾了投资者分享公司经营成果、获取合理投资回报的诉求,充分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次利润分配的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7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浦发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长沙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工商银行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在取得银行综合授信后,将视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汇票等业务,实际授信额度、贷款利率及相关融资费用等以与银行正式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根据银行授信业务需要,代表公司签署各项法律文书。本次授信在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8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5,498,000股,回购价格:41.46元/股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488,300股,回购价格:32.77元/股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和由于未完成业绩考核目标无法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986,300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21年1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2月8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内容包括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信息。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2月20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2月26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3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1年11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和其他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5,986,300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

  二、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终止实施激励计划的原因及后续安排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鉴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4,00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5,00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定比2020年,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6,548,621,784.04元,定比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24.12%,未达到《激励计划》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不满足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此部分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3、公司制定激励计划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员工,充分调动公司及各子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工作。

  鉴于公司外部环境变化和股价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在终止激励计划当日判断将无法满足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预计未来能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满数量为零,继续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经审慎研究并征求激励对象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时一并终止与之配套的《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终止实施激励计划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承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的决议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员工的积极性,以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份数量、价格与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共计5,986,300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97%。

  1、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公司拟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9,000股,约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0.03%。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4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4,000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5,000股。

  2、回购注销因公司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公司因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不满足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22,920股,约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0.38%。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涉及11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145,600股,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涉及1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77,320股。

  3、回购注销因终止实施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因终止实施激励计划,公司拟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484,380股,约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0.57%。其中,首次授予第二个和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所涉及的11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218,400股,预留授予第二个和第三个限售期所涉及的1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65,980股。

  (二)回购价格

  1、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4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4,000股,回购价格为41.46元/股。

  2、本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5,000股,回购价格为32.77元/股。

  3、因公司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的限制性股票2,145,600股,回购价格为41.46元/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4、因公司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的限制性股票177,320股,回购价格为32.77元/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5、因终止实施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和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所涉及的11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218,400股,回购价格为41.46元/股。

  6、因终止实施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和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所涉及的11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65,980股,回购价格为32.77元/股。

  (三)回购金额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总额为:根据回购单价计算的股票回购款总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四、终止激励计划并完成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五、本次终止实施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与激励对象离职相关的股份支付费用不予确认;未达成公司业绩目标的股份支付费用予以转回;公司在终止激励计划当日判断将无法满足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预计未来能够满足可行权条件的权益工具数量为零。最终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本次终止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员工的勤勉尽职。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因激励对象离职、限售期业绩未达标、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终止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与勤勉尽责,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时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股份合计5,986,300股,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因激励对象离职、未完成预期业绩目标的原因回购注销授予股份并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继续实施本次股票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公司终止实施激励计划的决议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公司员工的合法利益。本次终止及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八、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终止并回购注销事宜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终止并回购注销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审议通过。公司尚需就本次终止并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所涉相关登记手续。

  九、备查文件

  1、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4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天职国际”)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绝味食品”或“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2年审计服务,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本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天职国际湖南分所(以下简称“湖南分所”)具体承办。湖南分所于2001年成立,负责人为刘智清。湖南分所注册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216号维一星城国际27楼。湖南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3人。

  天职国际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2.2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6.9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13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5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0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16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刘智清,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家和多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2:陈恩,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佳,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5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天职国际提供的相关材料,对天职国际的基本情况、执行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认真核查相关资料,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符合公司财务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执业资格,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的任务,履行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聘期一年。

  4、监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5、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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