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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股票代码:600236      股票简称:桂冠电力     编号:2022-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52,036,774.35元,2021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3,600,144,865.32元。母公司2021年实现净利润2,120,000,755.90元,母公司2021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3,337,475,693.92元。扣除其他权益工具永续债持有者的股利73,393,048.2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公司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利润为1,066,643,650.49 元。

  根据《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及2021年度利润实现情况,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2021年末股本7,882,377,802为基数,实施每10股派现金红利1.5元(含税),分红总额1,182,356,670.30元。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年分红总额占当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7.45%。母公司留余的未分配利润,是累积的留存用于项目投资的资本金来源。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致力于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股东利益、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此,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并同意此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236            股票简称:桂冠电力                编号:2022-012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乡村振兴帮扶资金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工作概述

  桂冠电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决扛起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大化县推进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在争做“三个排头兵”的具体实践中,围绕农业现代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民生活电气化,聚焦教育、民生、产业、就业、党建帮扶,与大化县政府通力合作,高质量促进了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推动“三扶三真,五位一体”(简称“335”)特色帮扶体系的有效落地,为建设壮美广西贡献“桂冠智慧”和“桂冠力量”。经桂冠电力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实际拨付大化县乡村振兴帮扶资金1,700万元,安排帮扶项目共41个。2022年乡村振兴帮扶资金计划2,950万元,安排帮扶项目共21个,涵盖教育、民生、产业、就业、党建五个方面项目。

  二、公司2022年乡村振兴实施计划

  (一)总体目标及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发挥能源央企资金技术优势,坚持精准施策,坚持扶持、扶志、扶智“三扶”并重,坚持真心、真情、真金白银“三真”融合,统筹推进教育、产业、民生、就业、党建“五位一体”帮扶,努力打造“三扶三真,五位一体”的特色帮扶体系,突出重点,压实责任,保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优先支持发展大化县教育帮扶工作,推动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努力通过桂冠电力“温暖的手”,把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壮乡人民群众的关怀,真正送到人民群众心中,以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推动自治区高质量发展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建设。

  (二)2022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计划

  1.打造大化县乡村振兴教育帮扶“名片”。联合北师大全力推进双方深度合作,从激励措施、教育软实力、教学设施等方面切实提高大化教育水平。选派大化县骨干教师“走出去”、北师大优秀教师“引进来”,利用北师大教育集团优秀在线学科课程和名师讲堂等优质教学资源,有效提升以大化县高中为代表的教学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同时持续开展 “三金”发放工作,结合联合教育帮扶体系,进一步细化发放方案,精准激励大化县优秀教师、学生,并做好部分贫困学生的帮扶工作。邀请北师大专家深度参与大化县示范性高中前期规划,并投入专项资金援建,帮扶完善大化县基础教育硬件设施,有效缓解基础教育资源不足。

  2.加快完成村级分布式光伏示范项目建设。抓好板兰村屋顶光伏项目后续建设,在确保项目按期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并投入运营的同时,加强技术指导和管理支持,使其成为大化县乃至全区农村屋顶光伏项目示范点。不断开拓农村新能源电力消费新场景,通过倡导使用新能源汽车、推广新能源农器具、普及现代化用电设施等方式,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所需的清洁能源需求,实现秀美山水与美好生活有机融合。

  3.持续加大培育特色产业力度。坚持以工业化理念、产业链思维谋划乡村产业发展。立足大化县特色资源,注重帮扶发展乡村特色产业,继续支持大化县七百弄鸡产业链完善,重点推动加快七百弄鸡育种场建设,协同当地政府做好项目的建设投运,以及生产销售产业链培育。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在巩固原有57个产业成果的同时,支持脱贫培育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常态化组织开展农户养殖技术、病疫防护和管理技能培训班,通过农业标准化生产、管理、营销等培训,提升当地群众产业管理和运营水平。

  4.推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以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目标,落实党史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两学一做”常态化机制,加强基层干部党建培训,抓好基层领导班子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党建质量。深入研究党建帮扶的新举措,创新内容和载体,拓展思路和方法,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支部联建帮扶,提高帮扶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探索党员“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形成党员指导党员,党员教育党员,党员帮扶党员的氛围,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促进提升村内党员党性修养和能力素质,把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到乡村振兴第一线。

  三、2022年度乡村振兴帮扶资金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及地方政府定点帮扶工作要求,履行央企社会责任,2022年公司乡村振兴帮扶资金计划共计2,950万元,安排帮扶项目共21个,涵盖教育、民生、产业、就业、党建五个方面项目。其中:

  (一)教育帮扶约2,645万元,包括大化县一所示范性高中建设前期征地费用1,800万元,北师大教育集团培训大化县骨干教师、接收北师大支教人员、开通各类培训课程及其他相关教学费用500万元,奖教金、助学金、奖学金300万元,板兰小学教学及生活设施改善45万元。

  (二)产业帮扶约85万元,包括用于板兰村板上鸽子养殖场设施巩固提升40万元,大化县农业产业项目帮扶45万元。

  (三)民生帮扶约188万元,用于改善大化县北景镇板兰、安兰两村民生问题。

  (四)就业帮扶约10万元,组织开展板兰、安兰两村的养殖技术、病疫防护和管理技能培训班,以及农业标准化生产、管理、营销、乡村振兴等培训。

  (五)党建帮扶约22万元,用于板兰、安兰两村党建宣传、文明村庄建设,宣传乡村振兴的政策,提升村民的文化素质水平。同时,组织举办村委党建培训班,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建设;组织开展党建业务、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等培训教学,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帮扶资金同地方政府签订协议后采用捐赠方式拨付,由地方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具体组织实施,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四、实施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工作对公司的影响

  实施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工作是公司响应国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义务。实施乡村振兴定点帮扶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审慎选择乡村振兴定点帮扶项目,保障公司乡村振兴定点帮扶资金和资源的高效利用。

  五、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乡村振兴帮扶资金计划的议案》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

  2.我们认为: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村农业现代化是关系大局的重大问题,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公司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落实中央和广西自治区决策部署,提出的《关于公司2022年乡村振兴帮扶资金计划的议案》是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民族要振兴,乡村必振兴的责任担当。

  3.本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同意公司提出的《关于公司2022年乡村振兴帮扶资金计划的议案》。

  六、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公司2022 年度乡村振兴帮扶资金计划额度情况下,具体实施帮扶项目,并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要求,适时调整帮扶项目实施进度。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乡村振兴帮扶资金计划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36            证券简称:桂冠电力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建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卢文忠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建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文忠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李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建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文忠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建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文忠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建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文忠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建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文忠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建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文忠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36        证券简称:桂冠电力       公告编号:2022-015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10 点30分

  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26号龙滩大厦22层22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9:《关于公司2022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费用议案》、议案10:《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详见附件1。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出席;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及股东帐户卡。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2022年5月17日16:30前收到为准。

  (四)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9:00-11:30;15:00-17:00。

  (五)现场登记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民族大道126号龙滩大厦2305室。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民族大道126号龙滩大厦2307室证券资本部

  邮编:530029

  联系电话:0771-6118880

  联系人:龙女士、许女士

  传真:0771-6118999

  六、 其他事项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236                股票简称:桂冠电力                 编号: 2022-016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现场+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现场参会监事3名,通讯表决监事2名。会议由监事李彦治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是客观的、公正的,一致同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

  本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并发布。

  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六、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公司监事会保证2022年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七、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资产报废与核销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所属企业报废固定资产原值40,762万元,累计折旧37,495万元,净值3,267万元,扣除回收金额后报废固定资产净损失2,731万元。公司所属大唐桂冠莱阳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其羊郡风电项目建设工程由于当地政府总体规划调整而被责令停建,对羊郡风电建设项目进行资产核销,产生资产核销损失2,220万元。预计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4,951万元。

  八、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同意对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1,518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518万元。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236             股票简称:桂冠电力             编号: 2022-014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开发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桂冠电力”)计划投资建设广西田东农光互补光伏项目(一期)、广西博白射广嶂风电场三期项目、山西祁县光储一体化项目。

  ● 投资金额:上述项目累计总投资额约16.38亿元,资金来源为资本金30%,银行贷款70%。

  ● 特别风险提示:各项目总投资最终数据以项目开工前获取的正式文件确定的投资额为准;项目建设期间存在政府部门审批进度不及预期、建设工期延误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存在国家产业、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计划投资建设广西田东农光互补光伏项目(一期)、广西博白射广嶂风电场三期项目、山西祁县光储一体化项目,累计项目总投资额约16.38亿元,资金来源为资本金30%,银行贷款70%。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开发新能源发电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上述项目。同意授权管理层与政府部门签署后续法律文件。该议案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方情况

  广西田东农光互补光伏项目(一期)拟由成立的大唐桂冠田东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大唐桂冠田东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2亿元,股权结构为:桂冠电力控股公司广西平班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持股97%,广西田东芒乡红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

  广西博白射广嶂风电场三期项目由拟由桂冠电力全资子公司广西大唐桂冠新能源有限公司全资成立大唐桂冠博白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大唐桂冠博白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500万元。

  山西祁县光储一体化项目由桂冠电力全资设立大唐桂冠晋中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大唐桂冠晋中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万元。

  各项目公司资本金根据项目开发建设进展情况决定资本金到位数额和时间。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投资的主要内容:

  各项目主要投资建设内容如下所示:

  

  2.各主要投资方的出资及其他义务:各项目累计动态总投资(含送出)约16.38亿元,资金来源为资本金30%,银行贷款70%。

  3.项目建设期:广西田东农光互补光伏项目(一期)、山西祁县光储一体化项目建设期约4-6个月,广西博白射广嶂风电场三期项目建设期约12个月。

  4.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电站建成后自持营运,所发电量由广西电网全额消纳,经测算,各项目二十年运行期相应的项目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超过6%,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

  5.需要履行的审批手续:

  广西田东农光互补光伏项目(一期)、山西祁县光储一体化项目已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广西博白射广嶂风电场三期项目已取得核准,各项目已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及山西省项目建设指标。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目的:本次投资建设广西田东农光互补光伏项目(一期)等工程,将进一步提高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

  影响:风能、太阳能是一种可再生的清洁能源,其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均十分显著。有关项目的建设,不仅是对当地能源供应的有效补充,而且作为绿色电能,有利于缓解所在省区电力工业的环境保护压力,促进地区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低碳经济的发展,对我国的新能源发电事业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经公司初步测算,二十年运行期相应的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在6%以上,盈利能力较好。本次投资将进一步提高公司新能源装机占比,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及长远规划。

  四、投资风险分析

  项目所发电量由电网全额消纳,随着新能源电站投产规模日益扩大,未来上网有可能面临竞价风险。

  五、关于投资计划的说明

  上述投资计划相关数据为年初预估数。

  1.项目总投资最终数据以项目开工前获取的正式文件确定的投资额为准;

  2.以项目所在的项目公司股东会决议确定的资金筹措方式,出资方式及其他建设该项目不可缺少的条件为准;

  3.项目实施进展将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以工程建设部门及项目公司确定的施工计划为准;

  4.项目投产后执行的电价政策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及山西省关于电价政策的文件执行。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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