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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1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人福医药”)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2]第2-00338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详细情况

  大信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对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专项说明》(大信备字[2022]第2-00026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五)关联交易情况”,贵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截止报告日,控股股东已归还全部本金及利息。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非标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 (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二)当《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4 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适用时,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贵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作出了充分披露,考虑到上述事项的重要性,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三、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审计报告日前贵公司控股股东已归还全部本金及利息,该事项的影响已经于期后消除,且该事项已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列报或披露,我们认为上述事项不会对贵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说明

  我们认为,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事项不属于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情形。”

  二、董事会针对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相关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揭示了公司存在的风险,董事会同意上述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继续努力消除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大信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积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公司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风险化解小组,与控股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当代科技”)积极沟通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督促其尽快归还占用资金,尽最大努力降低对公司的不利影响,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截至2022年4月15日,控股股东当代科技已向公司归还全部占用资金以及占用期间利息;

  (2)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控管理体系,规范内控运行程序,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保护公司资产安全。

  (3)完善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及时整改,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可持续发展。

  (4)组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深入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则和治理制度,提高合法合规经营意识。同时,公司要求公司总部及下属企业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治理合规要求,对关联方往来事项均予以特别关注,坚决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公司将继续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深入完善落实各项内控制度,全面加强管控,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事项决策上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审批程序。公司将不断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说明。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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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对

  《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和《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后,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于自己的专业判断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我们将持续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深入完善落实各项内控制度,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事项决策上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审批程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独立董事:刘林青、何其生、周睿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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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对

  《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2]第2-00338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出具如下意见:

  一、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二、监事会将督促公司董事会、管理层深入完善落实各项内控制度,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事项决策上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审批程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全体监事:杜越新  齐民  郑承刚  孔娜  夏渊

  2022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600079                                                  公司简称:人福医药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相关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董事会拟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1.50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此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标准,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医药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医药行业的需求具有刚性特征,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较小,属于弱周期行业。医药行业也没有明显的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

  1、全球医药行业发展情况

  近年来,全球医药行业保持平稳增长的态势,一方面大量专利原研药陆续到期,更多的仿制药能够进入市场;另一方面新兴国家的经济增长拉动了本国的药品需求。IQVIA数据显示,2014-2019年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由9,761亿美元增长到12,504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5.1%,预计未来五年年复合增长率为3%-6%,2023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将超过1.5万亿美元。同时,随着人类对疾病认识的逐渐深入、全球医药市场的不断扩大、基础前沿学科不断取得进展,全球药物研发投入逐年增长。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数据显示,全球医药研发费用由2016年的1,567亿美元增长到2020年的2,048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6.9%;预计2025年全球医药研发费用将达到2,954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7.6%。

  2、中国医药行业发展情况

  国家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科技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出:医药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2021年以来,随着国内疫情防控逐步常态化,医药工业生产端、需求端均呈现恢复性增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9,288.50亿元,同比增长20.10%;累计实现利润总额6,271.40亿元,同比增长77.90%。随着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加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和消费结构升级,医疗保健重视程度加强,都将促使医药需求持续增长,从而推动中国医药制造行业收入和利润规模持续增长。

  受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和宏观经济转型、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常态化运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控费”政策导向的多重影响,中国医药行业的竞争已进入优胜劣汰、转型升级的新周期。以“鼓励创新、提升质量、降价控费、规范行业行为”为目标的改革举措逐步深入,医药行业发展将更加规范化,发展模式将持续向高质量发展转型,这为具备核心竞争力、规范化运作的企业提供了更好的发展机遇。面对新的发展环境和发展机遇,公司将紧跟改革与发展的大趋势,坚持“做医药细分市场领导者”的发展战略,通过“聚焦、创新、国际化”三大战略路径,不断巩固和提升核心竞争力,持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医药行业政策及影响

  2021年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一致性评价、带量采购、医保制度、支付改革以及公立医院改革持续深入推进,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给医药行业发展和企业运营带来了深远影响,主要情况如下:

  医保政策:《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推出,促进医保目录进一步优化,并加快新药、罕见病用药和抗癌药进入医保进程。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出,将促进谈判药品的供应保障多元化,对于解决谈判药品“进院难”问题、推动医疗机构药品制度改革等将产生积极影响。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国家医保局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从2022到2024年,全面完成DRG/DIP付费方式改革任务;2024年底,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全部开展改革工作;2025年底,新的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基本实现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全面建立全国统一、上下联动、内外协同、标准规范、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新机制。总体来看,医保政策影响的不断深入使得医药制造行业整体竞争压力加剧,促使医药企业通过优化生产与经营效率以实现成本压降,行业竞争进入药品成本把控以及效用与质量提升的新阶段。

  医疗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指出,要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促进群众急需的新药和医疗器械研发使用,并对未来五年全民医疗保障指明了发展方向。国家医保局等八部委联合发布的《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旨在建立医耗分开、医疗服务科学定价的价格体系。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2021-2025年)》,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关于推广三明市分级诊疗和医疗联合体建设经验的通知》,提出了推进分级诊疗和医疗联合体建设的重点工作任务,并进一步明确了推广三明模式是今后一段时期国家医改工作的重点。

  医药政策: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制定《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推动药品专利体系建设,以保护药品专利权人合法权益;鼓励新药研究和促进高水平仿制药发展,建立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创新药临床药理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等政策出台,鼓励研发创新,强化对创新药的研发指引,细化药物研发监管内容,提升规范程度,并进一步推动我国医药产业从跟随创新到源头创新的转变。国家发改委、国家工信部共同出台《关于推动原料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明确了推动原料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原料药行业后续将在技术创新升级、绿色低碳发展、产业布局调整和国际化发展等方面重点发力。

  监管政策:国家卫健委发布的《2021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主要提到了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医保基金、打击重点领域违法行为、加强行业监管和内部治理等多方面内容。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对标国际通行规则,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监管创新,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建立健全科学、高效、权威的药品监管体系,坚决守住药品安全底线,进一步提升药品监管工作科学化、法治化、国际化、现代化水平,推动我国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跨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药品安全的需求;此外,对深化“放管服”改革、药品价格和招采信用监管、招投标法规等均做了相关规定,持续强化医药卫生方面的监管力度。

  2021年以来,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持续完善和延伸,国家部委及地方政府不断完善医疗端、医药端和医保端“三医联动”的顶层设计与具体政策布局。在药品及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工作逐渐常态化、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基本建成的背景下,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中国医药行业的竞争已进入优胜劣汰、转型升级的新周期。同时,在医疗与药品资源配置不断优化、药品审评加速及优先审评等鼓励创新政策的持续推进下,行业竞争进入药品成本控制以及质量提升的新阶段,这为研发创新力、市场竞争力和成本控制能力强且研产销一体化完备的医药制造企业提供了更好的发展机遇。公司一方面坚持研发创新,围绕既定产品线布局,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快创新药品、特色仿制药的开发进度,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竞争力;另一方面持续加强营销能力建设,自建学术推广队伍,强化市场准入、临床应用和市场服务工作,不断提升市场竞争能力。

  (三)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坚持“做医药细分市场领导者”的发展战略,主要从事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湖北省医药工业龙头企业和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公司连续12年入选国家工信部“中国医药工业百强榜”,入选“2021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经过20多年的发展,公司现已在神经系统用药、甾体激素类药物、维吾尔民族药等细分领域形成领导或领先地位,近年来逐步拓展美国仿制药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570多个药品生产批文,其中40个独家品规产品,共147个品规产品被纳入国家基药目录、319个产品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同时还拥有110多个ANDA文号。公司主要药(产)品情况如下:

  注:以上主要药(产)品为报告期内占公司销售量、营业收入或净利润10%以上的药(产)品,以及销售量、营业收入、净利润、毛利率排名前五的药(产)品。

  (四)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采用集团总部统一制定战略规划和业务目标计划、各事业部和各子公司在各细分领域进行专业化运营的管理模式,通过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适应市场发展的运行机制,持续提升公司资产经营的整体效率和效益,实现公司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1、医药工业

  公司围绕“品质立企”的发展主线,按照国家新版GMP或美国CGMP要求组织药品生产,产品剂型涵盖注射剂、片剂、胶囊剂、颗粒剂、丸剂、糖浆剂、膏剂等20多个剂型,500余个品规。在此基础上,公司积极推进神经系统用药、甾体激素类药物、维吾尔民族药等多个细分领域的药品研发创新和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不断巩固和强化核心产品的竞争优势与市场地位。集团下属各医药工业子公司积极培育核心产品,建立了由准入、医学、市场、商务、销售以及各区域办事处构成的医药市场营销体系,收集、整理并分析药品临床使用信息及临床需求信息并反馈给公司研发部门,持续提升产品管线的研发创新能力,实现产品和市场的良性互动发展。

  2、医药商业

  公司立足湖北,搭建区域型专业化医药商业网络,各医药商业子公司以“做医疗机构综合服务商”为目标,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GSP管理标准,从事医药产品的配送、分销及相关业务。公司下属各医药商业子公司可分为省级公司和市级公司两个层级,省级公司为管理及采购平台,市级公司负责完善终端销售网络,承接省级公司业务,实现统购分销,向各级医疗机构提供药品、器械、医疗设备、试剂、耗材、健康产品、技术及管理服务等。公司按区域分配销售人员,为上游药品生产企业提供医药物流和货款结算业务,为下游医疗机构提供医药产品及相关服务。

  (五)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公司积极落实“归核聚焦”工作,严格控制负债规模,着力提升经营质量,集中资源发展既定专业细分领域。

  2、核心医药工业积极培育重点品种,高度重视市场准入、学术推广、渠道拓展、市场服务等工作,为公司经营规模与利润的稳步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

  3、坚持研发创新和国际化拓展,加快核心领域的创新药研发项目,围绕产品线推进特色仿制药的开发上市,不断丰富产品管线,积极拓展欧美成熟市场和非洲、中亚、东南亚等新兴市场。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4.4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35%,若剔除上年公司出售乐福思集团、四川人福等公司股权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影响,则较上年同期增长约21%;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7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3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2-042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星期二)上午9: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时间为2022年4月16日。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杰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预)案:

  议案一、公司《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三、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议案四、公司《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议案五、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议案六、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议案七、审阅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议案八、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审计报告》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十、审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的《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议案十一、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议案十二、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事项的预案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的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董事会同意向其支付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330万元,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120万元。

  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2年年度审计服务,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2年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2-044号《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议案十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保证现金分红实施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利润分配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三)款:

  原文为:“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当期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4、公司不存在本条第四款所列的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的情况。”

  现修改为:“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满足的条件为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修订条款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生效(修改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2-045号《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议案十四、关于修订《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保证现金分红实施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对《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涉及利润分配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修改第四条第2款:

  原文为:“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当期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4)公司不存在下述所列的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的情况。”

  现修改为:“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满足的条件为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其他条款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版)》。

  议案十五、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89,544,934.27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499,205,824.8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300,530,681.73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53,929,014.26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发布公告,就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有效期内,公司共收到8份利润分配建议,其中要求现金分红的建议1份,要求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建议1份,要求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的建议1份,要求不分红的建议5份。

  在修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的部分条款的基础上,为保证现金分红实施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1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以公司目前股份总数1,633,071,908股扣除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227,834股后的股份数量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4,776,611.10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拟定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2-046号《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议案十六、关于提名张素华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鉴于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何其生先生已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相关规定,何其生先生已提出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应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申请。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现决定提名张素华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继任何其生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在公司承担的相关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张素华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十七、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相应责任和义务,保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权益,公司提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办法,标准如下:

  1、独立董事津贴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的相关规定,拟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每年人民币10万元(含,税前)的津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按公司规定报销。

  2、其他董事薪酬

  根据公司董事在公司的任职岗位及工作繁简程度发放一定的董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原则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原则为参照行业内相应岗位薪酬市场平均水平、企业发展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所在岗位承担的责任,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考核评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刘林青先生、何其生先生、周睿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6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议案十八、关于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2-048号《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十九、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案

  为支持公司下属各子公司的发展,解决其流动资金需求及提高融资效率,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各子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拟向股东大会申请以下授权:

  1、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时止,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申请人民币总额不超过773,8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或其他形式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时止,授权湖北人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为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申请人民币总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北京巴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北京人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或其他形式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本次预计提供担保的金额及在授权范围内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4、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规定事项范围内,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各子公司申请的贷款担保额度进行审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2-049号《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议案二十、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预案

  为支持公司下属各子公司的发展,解决其流动资金需求及提高融资效率,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董事会向股东大会申请以下授权:

  1、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时止,为下属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或其他形式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规定事项范围内,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各子公司申请的担保额度进行审批。

  因上述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包括公司关联人并且其他股东未按投资比例提供担保,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为关联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邓霞飞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8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2-050号《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议案二十一、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5月26日(星期四)上午9:30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向全体股东发布会议通知。为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http://www.chinaclear.cn)对相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也可到会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2-051号《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二十二、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二十三、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业绩承诺方李杰、陈小清、徐华斌承诺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不低于163,107.00万元。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1,110.14万元。业绩承诺方完成了2021年度业绩承诺,无需进行业绩补偿。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李杰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8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议案二十四、关于修订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建立和健全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公司修订完善《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和公司相关制度的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十五、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控管理体系,规范内控运行程序,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保护公司资产安全,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修订了《内部控制手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十六、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2]第2-00338号),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议案二十七、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2]第2-00339号),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以上第二项、第三项、第八项、第十一项至第十七项、第十九项、第二十项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一步审议。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素华,女,46岁,民建会员,民商法博士。2004年至今任教于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2-053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及整改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度审计期间,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自查发现,控股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科技”,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持有公司457,010,2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8%)存在通过第三方企业借款形成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控股股东当代科技已向公司归还全部占用资金以及占用期间利息。

  一、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况

  2021年度审计期间,公司自查发现,控股股东当代科技自2019年起通过第三方企业向公司或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进行借款,2019年借款发生额为10,000.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金占用余额为10,000.00万元(不含利息);2020年起,当代科技通过第三方企业采取每季度期初借款、期末偿还的方式,最高时点资金占用金额为137,30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金占用余额为 12,500.00 万元(不含利息);2021年度最高时点资金占用金额为223,30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金占用余额为18,800.00万元(不含利息);2022年1-4月最高时点资金占用金额为229,200.00万元,截至2022年4月15日,当代科技已归还全部本金及占用期间利息。

  二、资金占用的整改措施

  经自查发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实施了以下整改措施:

  1、公司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风险化解小组,与控股股东当代科技积极沟通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督促其尽快归还占用资金,尽最大努力降低对公司的不利影响,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截至2022年4月15日,控股股东当代科技已向公司归还全部占用资金以及占用期间利息。

  2、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控管理体系,规范内控运行程序,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保护公司资产安全。

  3、完善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及时整改,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可持续发展。

  4、组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深入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则和治理制度,提高合法合规经营意识。同时,公司要求公司总部及下属企业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治理合规要求,对与关联方往来事项均予以特别重视,坚决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2-046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利润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因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产品研发培育、市场开拓等均需要较大资金的投入。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89,544,934.27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300,530,681.73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以公司目前股份总数1,633,071,908股扣除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227,834股后的股份数量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4,776,611.10元(含税)。若按以上方式测算,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17.62%。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或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利润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本年度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89,544,934.27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653,929,014.26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44,776,611.1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1、公司所处医药行业属于技术主导型行业,具有技术进步快、产品更新换代快的特点,而技术的发展以及产品的更新均需要资金支持。

  2、公司下属医药工业子公司紧紧围绕核心产品线,按照国家新版GMP 或美国CGMP 要求组织药品生产,在此基础上推进研发创新和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不断巩固和加强核心产品的竞争优势与市场地位;下属医药商业子公司立足区域性商业网络,为上游药品生产企业提供医药物流和货款结算业务,为下游医疗机构提供医药产品及相关服务。

  3、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441,039,365.01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9,544,934.27元。为巩固公司在核心业务上的竞争优势,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在产品研发、市场拓展、人才储备等方面的投入,公司自身发展对资金需求较大。

  4、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战略需要以及公司的资金需求安排,为了保证公司目前的发展速度,持续深化公司战略,公司提出上述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本次利润分配后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研发投入、产能扩建项目和经营发展,公司规模的扩大和盈利能力的提升,有利于为投资者带来长期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后,拟对《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修订,并依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拟定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后,拟对《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修订,并依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拟定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2-047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何其生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何其生先生自2016年4月25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于2022年4月25日任期六年届满。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相关规定,何其生先生提出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应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何其生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低于1/3的比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何其生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何其生先生将按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何其生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完善治理结构、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对

  《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和《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后,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于自己的专业判断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我们将持续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深入完善落实各项内控制度,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事项决策上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审批程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独立董事:刘林青、何其生、周睿

  2022年4月26日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对

  《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2]第2-00338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出具如下意见:

  一、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二、监事会将督促公司董事会、管理层深入完善落实各项内控制度,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事项决策上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审批程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全体监事:杜越新  齐民  郑承刚  孔娜  夏渊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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