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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煤炭主要经营数据: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48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3月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491,573,03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7.1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499,999,994.96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86,253,227.95元。 2022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11-00003号)。由于截止2022年3月31日,新增股份尚未完成股份登记工作,因此收到的募集资金不满足“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确认条件,公司暂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2022年4月18日,公司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登记,增加491,573,033股限售流通股,总股本从1,655,051,861股增加至2,146,624,894股,盘江煤电持股比例由58.07%变为44.77%,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的资金将用于盘江新光 2×66 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进一步增加,财务结构更趋合理;同时有利于推进公司的发展战略,加快煤电一体化业务的延伸布局,公司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升,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也将进一步增强,具体详见《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家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桑增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丽茶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朱家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桑增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丽茶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家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桑增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丽茶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家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桑增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丽茶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家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桑增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丽茶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家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桑增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丽茶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2-027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盘江新光发电有限公司

  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设计优化

  并增加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贵州盘江新光发电有限公司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设计优化并增加投资计划的议案》(详见公告临 2022-023)。公司持续督导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增加投资情况概述

  为了进一步发挥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煤炭资源优势,延伸煤炭产业链,促进煤电联营、协同发展。2021年5月28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议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盘江新光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公司”)投资建设盘江新光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项目总投资48.3亿元,设计供电煤耗为280.11克标准煤/千瓦时。2021年10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出台《关于开展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519号),文件指出“除特定需求外,原则上采用超超临界、且供电煤耗低于270克标准煤/千瓦时的机组”。新光公司委托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对盘江新光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开展设计优化,将机组原采用的超超临界一次再热技术方案提升为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技术方案,同步实施智慧电厂建设。通过优化设计,该项目设计供电煤耗从280.11克标准煤/千瓦时降至269.88克标准煤/千瓦时,项目总投资增至51.8亿元。

  二、项目投资额增加的原因

  盘江新光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出台《关于开展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519号),要求“除特定需求外,原则上采用超超临界、且供电煤耗低于270克标准煤/千瓦时的机组”。新光公司委托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对盘江新光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开展设计优化,将机组原采用的超超临界一次再热技术方案提升为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技术方案,同步实施智慧电厂建设。优化设计后,该项目设计供电煤耗从280.11克标准煤/千瓦时降至269.88克标准煤/千瓦时,建设工期预计延长约6个月,总投资计划增加3.5亿元。

  三、本次项目增加投资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项目投资额,可以满足盘江新光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优化设计建设需要,保障该项目的顺利建设,将盘江新光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打造成为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火电机组,进一步提升项目节能减排、减员增效、智慧化运营水平,进一步提升项目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本次增加项目投资额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2-028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22-023),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2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吴卫星女士。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62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8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49.51亿元,收费总额2.3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9-2021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2020年12月判决本所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立案执行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本所已履行了案款。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27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情况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蔡瑜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审计报告,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明明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冯发明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2021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杰赛科技、重庆港九、中国船舶、中国出版、金钼股份、盘江股份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情况

  本期拟收费13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同比无变化。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拟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拟续聘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续聘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续聘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能力,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因此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2年度审计费用拟为135万元(含税)。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续聘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四)本次续聘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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